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为沪市首家采用网下发行电子化的公司,请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证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下称“《细则》”)。
重要提示
1、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或“金钼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3,8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下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379号文核准。金钼股份的股票代码为601958,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网下申购。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下称“网下发行”)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下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本次发行价格区间为人民币15.00元/股-16.57元/股(含上限和下限)。
4、本次发行总量为不超过53,800万股。回拨机制启用前,网下发行股份不超过16,14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其余部分向网上发行,约为37,66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70%。
5、只有符合“释义”中规定条件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网下发行的申购。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名单见附件,名单中询价对象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申购。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以2008年4月3日(初步询价截止日)12:00前在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信息为准,因询价对象、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询价对象、配售对象自负。
6、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08年4月8日(T-1日)及2008年4月9日(T日)每日上午9:30至下午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在上述时间内登录申购平台提交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通过该平台以外方式申购视作无效。询价对象管理的每个配售对象可以多次申报,一经申报不得撤销或者修改。每个配售对象多次申报的累计申购股数不得超过16,140万股。
7、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在申购期间提前、全额缴付申购款。申购资金划出时间应早于2008年4月9日(T日)15:00,到达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结算公司”)在指定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申购资金专户时间应早于该日16:00。申购资金不足或未能及时到账的申购均视为无效申购。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关于划付资金具体事项务请仔细阅读本公告“二、(三)申购款项的缴付”。
8、本公告仅适用于金钼股份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发行部分,有关网上发行的具体规定,敬请参见于2008年4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的《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公告》。
9、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2008年3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的《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备查文件可在上证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 | 指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
证监会 |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证所 |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
结算公司 |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申购平台 | 指上证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 |
结算平台 |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 |
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 | 指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
本次发行 | 指本次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3,8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行为 |
询价对象 | 指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7号)中界定的询价对象的条件,且已经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机构投资者 |
配售对象 | 指本公告所附的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管理的配售对象(且该配售对象已于4月3日中午12:00前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在结算公司登记系统内有效,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
有效申购 | 指符合本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购价格在发行价格区间内(含上、下限)、申购数量符合要求、及时足额有效缴付申购款等的申购 |
T日/网上资金申购日 | 指2008年4月9日,为本次发行参与网上资金申购的投资者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以发行价格区间上限申购本次网上发行股票的日期 |
元 | 指人民币元 |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规模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53,800万股。其中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股份不超过16,14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其余部分向网上发行,约为37,66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70%。
网下发行由本次发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实施,投资者以价格区间上限申购。
(三)发行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的价格区间为人民币15.00元/股-16.57元/股(含上限和下限)。
此价格区间对应的市盈率区间为:
1、12.65倍至13.97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06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15.81倍至17.47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06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发行后总股数按本次发行53,800万股计算)。
(四)发行价格
本次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及市场情况等,在发行价格区间内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最终确定的本次发行价格将于2008年4月11日(T+2日)在《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
(五)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本次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于2008年4月10日(T+1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并将于2008年4月11日(T+2日)刊登的《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回拨机制的启用将根据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及网下初步配售比例来确定。
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数量;
网下初步配售比例=回拨前网下配售数量/网下有效申购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在网下发行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低于1%且低于网下初步配售比例,在不出现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高于网下最终配售比例的前提下,从网下向网上发行回拨不超过本次发行规模5%的股票(不超过2,690万股)。
2、在网上发行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下初步配售比例低于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则从网上向网下回拨,直至网下最终配售比例不低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
3、在出现网下或者网上认购不足的情况下,发行人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实际认购情况启动双向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的发行规模进行调整。
(六)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交易日 | 日期 | 发行安排 |
T-8 | 3月27日 |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
T-3 | 4月3日 | 初步询价截止日 |
T-2 | 4月7日 | 确定价格区间,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
T-1 | 4月8日 | 网下申购缴款起始日 网上路演 |
T | 4月9日 | 网上资金申购日,网下申购缴款截止日 |
T+1 | 4月10日 | 确定回拨后(如有)的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
T+2 | 4月11日 | 刊登《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下申购资金退款,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
T+3 | 4月14日 | 刊登《网上资金申购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
注:T日为网上资金申购日。对应之“日”均指交易日。本次网下发行采用电子化方式,询价机构、配售对象务请严格按照《细则》操作申购。如无法正常申购,请及时联系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予以指导;如果不是询价机构自身技术及操作原因造成的问题,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视具体情况提供相应措施予以解决。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通知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七)承销方式
承销团余额包销。
(八)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网下申购与发行程序
(一)配售对象及锁定期安排
只有符合“释义”中规定条件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网下发行的申购。配售对象只能以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证券账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参与本次网下申购。本次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名单请见附件一。
网下配售对象获配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部分的股票在上证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
(二)网下申购
配售对象通过上证所申购平台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时间为2008年4月8日(T-1日)及2008年4月9日(T日)上午9:30至下午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在上述时间内通过申购平台填写并提交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询价对象管理的每个配售对象可以多次申报,一经申报不得撤销或者修改。每个配售对象多次申报的累计申购股数不得超过16,140万股。
2、询价对象应以其自营业务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分别独立参与网下累计投标询价和股票配售。配售对象只能以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证券账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参与本次网下申购。
3、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购。
4、配售对象申购款退款的银行收款账户须与其申购款付款的银行付款账户一致。
5、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在发行价格区间内(包含上限和下限)可自行确定申购价格,每0.01元为一个最小申报价格单位。
6、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最多可填写3组申报价格,可以多次申报,累进数量须为10万股的整数倍。每个证券账户每次申报数量不少于10万股。每个证券账户的累计申购数量上限为16,140万股,超出部分的申购数量视为无效申购。
7、配售对象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进行网下申购,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各配售对象在上证所申购平台一旦提交申购,即被视为向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发出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三) 申购款项的缴付
1、申购款项的计算
每一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全额缴付申购款项。申购款项计算公式如下:
网下配售对象应缴申购款=∑(申购报单中每一个申购价格×该价格对应的累计申购数量)。
例如,某配售对象做出如下申购:
申购价格(元/股) | 每个申购价格所对应累计申购股数(万股) |
P1 | M1 |
P2 | M2 |
P3 | M3 |
则该配售对象应缴付的申购款项(万元)=P1×M1+P2×M2+P3×M3
2、申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申购款项须划至结算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申购资金专户(见下表),每个配售对象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划款。为保障款项及时到账、提高划款效率,建议配售对象向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收付款账户同一银行的网下申购资金专户划款。划款时必须在汇款凭证备注中注明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号码及本次发行股票代码601958,若不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申购无效。例如,配售对象股东账户为B123456789,则应在附注里填写:B123456789申购601958。款项划出后请及时向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收款行(一) | |
开户行 |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
账户名称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账号 | 1001202929025788836 |
联系人 | 邵烨蔚 |
联系电话 | 021-63231454/63219038 |
收款行(二) | |
开户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
账户名称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账号 | 31001550400050015290 |
联系人 | 白俊蔚、杨彦 |
联系电话 | 021-63878917/63874929 |
收款行(三) | |
开户行 | 农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
账户名称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账号 | 03492300040006590 |
联系人 | 顾彦玮 |
联系电话 | 021-53961795/53961790 |
收款行(四) | |
开户行 | 交通银行上海分行第一支行 |
账户名称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账号 | 310066726018170062141 |
联系人 | 蔡奕、叶方奇 |
联系电话 | 021-53856028/63111000-2360 |
收款行(五) | |
开户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
账户名称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账号 | 97020153700000021 |
联系人 | 李海燕、陈宇华 |
联系电话 | 021-68887215/13801900359 |
收款行(六) | |
开户行 | 兴业银行上海分行 |
账户名称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账号 | 216200100100239302 |
联系人 | 王凯、陈峰 |
联系电话 | 021-62677777-218232/218207 |
收款行(七) | |
开户行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
账户名称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账号 | 6089262310005 |
联系人 | 唐铫旻 |
联系电话 | 021-58795555-1021/58791238 |
收款行(八) | |
开户行 | 上海银行营业部 |
账户名称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账号 | 316007-03000674698 |
联系人 | 严乃嘉 |
联系电话 | 021-68475920/68475907 |
收款行(九) | |
开户行 | 中信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
账户名称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账号 | 7311010187200000618 |
联系人 | 沈云旭、吴刚 |
联系电话 | 021-23029338/23029326 |
收款行(十) | |
开户行 | 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
账户名称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账号 | 044036-8001-16409808025001 |
联系人 | 张伟峰、李海涛 |
联系电话 | 021-63298126/63294546 |
收款行(十一) | |
开户行 | 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
账户名称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账号 | 36510188000141806 |
联系人 | 胡晓栋 |
联系电话 | 021-63223941/63298984 |
收款行(十二) | |
开户行 | 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
账户名称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账号 | 0201014040001108 |
联系人 | 吴轶群 |
联系电话 | 021-53857367/53857017 |
收款行(十三) | |
开户行 | 华夏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
账户名称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账号 | 4330200001843300000253 |
联系人 | 董青 |
联系电话 | 021-58407103/38839666-1023 |
收款行(十四) | |
开户行 | 深圳发展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
账户名称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账号 | 11000455462304 |
联系人 | 黄璐瑶 |
联系电话 | 021-58827386/58827181 |
收款行(十五) | |
开户行 | 广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
账户名称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账号 | 16504105940000039 |
联系人 | 孙菁 |
联系电话 | 021-63901938/63901727 |
(下转封八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