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大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冻结的提示性公告
2008年04月0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临2008-11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二大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冻结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8年4月8日收到第二大股东中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泰信托”)的通知称,由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中泰信托及上海新华闻投资有限公司一案中的财产保全行为,中泰信托所持有的本公司20,580,490股股份(其中限售流通股13,213,260股,无限售流通股7,367,230股)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冻结,冻结期限至2008年9月19日。
截止2008年4月7日,中泰信托持有本公司股份共计45,050,98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0.58%,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367,23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此次冻结数量为20,580,49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97%。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八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