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8年4月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7名董事均参与了议案的表决。会议通知于2008年4月3日以传真和电话的方式发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公司2007年发行的5亿元短期融资券将于2008年5月16日到期兑付,为持续有效降低融资成本,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提高经济效益,同意公司委托有资质的金融机构发行待偿还余额不超过20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发行主承销商、单笔发行时间、期限及额度等相关事宜。
此项议案还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08年4月24日上午9时在二楼会议室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一)会议内容:
审议《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二)参加会议的人员和方法:
1、凡2008年4月2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参加会议。
2、公司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除出示该类证件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除出示该类证件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4、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4月22日上午9:00至下午5:00持上述证件至公司股东大会秘书处登记。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公司联系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100号7楼
邮政编码:210038
联系电话:025-85800728
传 真:025-85800720
联 系 人:谢建晖 孙越海
5、其它事项: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膳食费用自理。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以下表决权:
审议《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赞成、反对、弃权)。
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受托人(是、否)有表决权,如果有表决权应行使何种表决权(赞成、反对、弃权);对未作指示的审议事项,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