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14,000,000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9,125,000股,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4月10日。
一、公司新股发行及股本状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48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500,000股,并于2007年4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交易,上市时公司总股本为68,500,000股。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68,500,000股。
二、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张邦辉和吴天星,自然人股东张志祥为张邦辉的侄子,上述三人承诺:“自宁波天邦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本次发行前的宁波天邦股份,也不由宁波天邦回购所持有的股份。上述股份不包括在此期间新增的股份。”
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陈能兴、张炳良、马丰利、卢邦杰、陆长荣)承诺:“自宁波天邦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和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宁波天邦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的宁波天邦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得再行买入宁波天邦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得再行卖出宁波天邦股份。”
公司其他股东(戚亮、周立明、周卫东、姜建成、苏江)承诺:“自宁波天邦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本次发行前的宁波天邦股份,也不由宁波天邦回购该部分股份。”
经核查:上述限售股份持有人所持股份未发生转让、委托他人管理及回购的情况。
公司股东沈紫平原持有“天邦股份”股票250万股。经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2008)余法执字第111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将沈紫平所持有的“天邦股份”股票210万股(个人限售流通股),扣划至周立明名下。因此,沈紫平持有的拟于本次解除限售的“天邦股份”股票总数为40万股。
公司股东徐新芳原持有“天邦股份”股票25万股。因原告张炳良依法对上述股票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经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2008)余民二初字第372-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登记在被告徐新芳名下的“天邦股份”股票25万股。因此,徐新芳名下的“天邦股份”股票25万股将继续予以锁定。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4月10日。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14,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44%;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9,12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32%。
3、股份解除限售及可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 持有限售股份总数(股)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股) | 备注 |
1 | 戚亮 | 3,250,000 | 3,250,000 | 3,250,000 | |
2 | 陈能兴 | 3,250,000 | 3,250,000 | 812,500 | 公司董事 |
3 | 沈紫平 | 400,000 | 400,000 | 400,000 | |
4 | 张炳良 | 1,000,000 | 1,000,000 | 250,000 | 公司董事 |
5 | 卢邦杰 | 1,000,000 | 1,000,000 | 250,000 | 公司高管 |
6 | 陆长荣 | 750,000 | 750,000 | 187,500 | 公司监事 |
7 | 周立明 | 2,600,000 | 2,600,000 | 2,600,000 | |
8 | 姜建成 | 500,000 | 500,000 | 500,000 | |
9 | 周卫东 | 500,000 | 500,000 | 500,000 | |
10 | 马丰利 | 500,000 | 500,000 | 125,000 | 公司董事 |
11 | 苏江 | 250,000 | 250,000 | 250,000 | |
合计 | 14,250,000 | 14,000,000 | 9,125,000 |
说明: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在公司董事陈能兴本次解除限售的3,250,000股中,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即812,500股为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剩余的2,437,500股将继续锁定;在公司董事张炳良本次解除限售的1,000,000股中,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即250,000股为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剩余的750,000股将继续锁定;在公司董事马丰利本次解除限售的500,000股中,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即125,000股为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剩余的375,000股将继续锁定;在公司监事陆长荣本次解除限售的750,000股中,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即187,500股为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剩余的562,500股将继续锁定;在公司高管卢邦杰本次解除限售的1,000,000股中,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即250,000股为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剩余的750,000股将继续锁定。
四、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股份类型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
增加 | 减少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50,000,000 | 4,875,000 | 14,000,000 | 40,875,000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50,000,000 | 14,000,000 | 36,000,000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50,000,000 | 14,000,000 | 36,000,000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5、高管持股 | 4,875,000 | 4,875,000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8,500,000 | 9,125,000 | 27,625,000 | |
三、股份总数 | 68,500,000 | 68,500,000 |
五、备查文件
1、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特此公告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 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