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取消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4、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8年4月8日上午9:30在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20号文翰宾馆召开。董事长李再春先生主持大会,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大会。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2,673,8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17,587,226股的53.30%,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逐项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该项提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62,673,886股,其中赞成票62,673,886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2、《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该项提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62,673,886股,其中赞成票62,673,886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3、《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参加该项提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62,673,886股,其中赞成票62,673,886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4、《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参加该项提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62,673,886股,其中赞成票62,673,886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5、《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XYZH/2007CDA1024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07年度实现净利润37,364,232.8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盈余公积金3,771,515.19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11,425,814.74元,2007年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27,731,367.55元。
本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公司拟以200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7,587,226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本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117,587,226股增加为188,139,562股,资本公积金由213,060,113.16元减少为142,507,777.16元。公司2007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尚未分配的利润127,731,367.55元,结转至下一年度。
参加该项提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62,673,886股,其中赞成票62,673,886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6、《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参加该项提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62,673,886股,其中赞成票62,673,886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7、《关于聘任200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参加该项提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62,673,886股,其中赞成票62,673,886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王存浩先生、陈光礻禹 先生、刘亚芸女士和周德镇先生分别宣读了各自的《独立董事2007年度述职报告》。报告对2007年度公司各位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次数与投票、出席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日常工作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各《述职报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汪华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〇〇七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