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三届十四次会议于2008年3月28日以电话和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08年4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投票董事11人,实际参与投票董事11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更选部分董事的议案》;
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梁明先生辞去公司三届董事会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梁明先生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经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增补王艳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该项提名需提请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改聘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原因,邢红霞女士不再兼任公司总会计师职务。经总经理提名,公司聘任王德文先生为总会计师。(个人简历附后)
该议案获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四月九日
附:1、公司董事候选人、高管人员简历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附件1:董事候选人、高管人员简历:
一、王艳平,女,49岁,硕士研究生,党员,高级会计师。历任合肥制药厂财务科经费会计、成本主办会计,安徽医药工业公司财务科副科长,安徽芳草日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合肥市财政局会计处高级专业人员。
二、王德文,男,46岁,中共党员,会计师,研究生学历。2000年10月至2001年8月任安徽开元集团财务总监;2001年8月至2005年7月任合肥市大房郢水库工程建设办公室财务总监;2004年9月兼任合肥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6年6月任合肥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7年12月任合肥市滨湖新区开发有限公司,合肥市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稽察员。
附件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安徽国通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由总经理提名,聘任王德文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遵循了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选举、聘任的人员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
特此说明!
独立董事签字: 孙昌兴 葛基标
吕连生 李晓玲
二〇〇八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