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于2008年4月8日上午9∶00在公司学术交流中心六楼七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晓梅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名,代表股份670146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8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6701461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6701461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股反对,0股弃权。
3.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项议案6701461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股反对,0股弃权。
4.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200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8,019,557.9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0,375,687.41元,减去2007年已分配利润4,268,000.00元,可分配利润为94,127,245.33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801,955.79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9,325,289.54元。
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以公司2007年12月31日总股本16,00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8,002,500元。本次利润分配后,尚未分配的利润81,322,789.54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该项议案6701461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股反对,0股弃权。
5.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项议案6701461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股反对,0股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决定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决定公司2007年度支付审计费用金额45万元(含差旅费)。
该项议案6701461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股反对,0股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决定续聘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会决定该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事宜。
该项议案6701461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股反对,0股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该项议案6701461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股反对,0股弃权。
9.审议通过《公司关联交易制度》。
该项议案6701461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股反对,0股弃权。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作了《2007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康笃华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