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投资招商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68,239,617股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4月14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7年1月23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7年4月11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7年4月13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是否安排追加对价:
否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承诺如下:
1、法定承诺
ST一投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其持有的ST一投股份自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转让和上市交易。
2、特别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大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做出特别承诺:
(1)认可ST一投的股改方案,接受股改方案中的对价支付安排,推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后尽快实施,在ST一投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前不进行对实施该方案构成实质性障碍的行为。
(2)就表示反对或者未明确表示同意的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处理方法问题,本公司承诺如该等股东以书面方式明确表示反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且明确要求取得应获得的以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股份,本公司可根据该股东与本公司达成的代为垫付对价协议,由本公司代为垫付对价。
现暂未联系到或未明确表示同意本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部分非流通股股东若在自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起至该部分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12个月限售期满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确表示反对本次改革方案且明确要求取得应获得的转增股份,则本公司承诺将该部分股东已按比例承担的对价安排予以返还。被垫付对价的股东在办理其持有的附限售条件的股份上市流通时,必须先归还本公司代为垫付的股份及其孳息,并经本公司同意后,由ST一投董事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流通申请。
(3)在竞拍成功后,本公司将积极推动ST一投的债务重组工作,并在合适时机向ST一投注入优质资产,提升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促进上市公司的良性发展。
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已履行了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是否发生过除分配、转增以外的股本结构变化:
否
2、股改实施后至今,各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比例是否发生变化:
否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是否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
否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核查意见主要内容: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报告签署之日,ST一投限售股份持有人均履行了其在ST一投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作出的各项承诺。
至ST一投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满12个月之日(即2008年4月13日),ST一投限售股份持有人天津市大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艺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限售承诺仍未履行完毕,其各自持有的占公司股份总数5%的限售股份将于2008年4月14日(因非交易日顺延一日,下同)解除限售,其余股份仍处于限售期内,不得上市交易。其他限售股份持有人的限售承诺将于2008年4月13日履行完毕,其相应持有的限售股份将于2008年4月14日解除限售。鉴于天津市大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艺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限售承诺未完全履行完毕,本保荐人将督促其继续履行就股权分置改革所做出的承诺。
ST一投本次68,239,617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保荐人同意公司本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68,239,617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4月14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股东全称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股)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数量(股) | 剩余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 |
天津市大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39,722,546 | 13.440 | 12,178,640 | 27,543,906 |
天津市艺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30,000,000 | 10.150 | 12,178,640 | 17,821,360 |
其他全部非流通股股东 | 43,882,337 | 14.847 | 43,882,337 | 0 |
合 计 | 113,604,883 | 38.437 | 68,239,617 | 45,365,266 |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根据2007年1月17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5)琼执字第3-8号民事裁定书,经司法拍卖,第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69,722,546股法人股归买受人天津市大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天津市艺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有,其中,天津市大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竞得39,722,546股,天津市艺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竞得30,000,000股。上述股权的过户手续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前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天津市大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天津市艺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分别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和第二大股东。
本公司原股东海南康泰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于2007年1月28日与自然人辛静、朱新立、王世理等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出让其持有的本公司非流通股份7,753,90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18%),根据《股权转让协议》,辛静受让2,000,000股,朱新立受让4,753,901股,王世理受让1,000,000股。上述股权过户已在股改实施日前完成。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因上述原因而存在差异。
除以上变化外,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一致,不存在差异。
5、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 本次上市前 | 变动数 | 本次上市后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1、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 105,850,982 | -60,485,716 | 45,365,266 |
2、其他 | 7,753,901 | -7,753,901 | 0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 113,604,883 | -68,239,617 | 45,365,266 | |
A股 | 113,604,883 | -68,239,617 | 45,365,266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 181,955,083 | +68,239,617 | 250,194,700 |
股份总额 | 295,559,966 | 0 | 295,559,966 |
特此公告。
第一投资招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04月08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