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8年4月8日上午11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已于2008年3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 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发布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人,所持股份为163055100股,占公司总股本321000000股的50.796%,公司2位董事、3位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4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副董事长李新海先生主持。大会的召集、召开的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聘请了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明先生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数1630551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股东持股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0股。)
(二)《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数1630551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股东持股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0股。)
(三)《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股数1630551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股东持股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0股。)
(四)《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7年度公司净利润为51,410,558.26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552,204.85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949,881.67元;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108,379,612.28元,扣除已支付2006年度应付股利16,050,000.00元,2007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0,931,935.46元。公司拟以2007年末总股本32100万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总额32,100,000.00元,尚余98831935.46元作为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决定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股数1630551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股东持股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0股。)
(五)《公司2008年财务预算议案》
(同意股数1630551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股东持股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0股。)
(六)《关于新农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增补董事议案》
选举李远晨先生为公司董事,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结束。
(同意股数1630551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股东持股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0股。)
(七)《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议案》
(此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经非关联股东表决,同意股数51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持股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八)《关于公司2008年贷款计划的议案》
根据2008年度公司业务发展和今后经营拓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决定向银行申请5亿元以下(含本数)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期限一年,主要用于购买农用物资和新增项目的前期资金周转。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5亿元的额度内,经营层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对资金的实际需求,有计划地开展公司与银行之间的逐笔贷款业务。
(同意股数1630551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股东持股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邀请了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明先生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决议、决议公告。
(二) 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编号:临2008-014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十五次董事会议(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届十次董事会于2008年4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李远晨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同意选举公司董事李远晨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结束。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