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具体参见2007年7月2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废止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详见2007年12月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其他议案详见公司2008年4月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的公告。
四、出席会议人员:
1、截止2008年4月22日下午3: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股东登记时自然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8年4月2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5: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311215。
4、联系电话:0571-82872991、0571-82871858(传真)。
5、联系人:金燕小姐、章八一先生。
六、其他事项: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通知。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9日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08年4月22日下午3:00交易结束时本公司(或本人)持有传化股份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股东帐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或本人)(证券帐号: ),持有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 股,现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公司(或本人)出席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并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大会所列议案进行投票。如无指示,则由代理人酌情决定投票。
表决事项 | 同意 | 弃权 | 反对 |
议案一: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议案二: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议案三: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议案四:公司2007年度报告及摘要 | |||
议案五: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
议案六: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议案七:关于向银行借款的议案 | |||
议案八:关于废止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 | |||
议案九: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 |||
议案十: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
议案十一:关于续聘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法人股东盖章: 自然人股东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股份 公告编号:2008-012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8年4月8日,公司接第一大股东传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集团”,现持有公司股份4102.3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30%)通知,其股东徐传化、徐冠巨、徐观宝三人于近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徐传化原持有传化集团47.35%的股权,现将其持有的传化集团20%的股权转让给徐冠巨,20%的股权转让给徐观宝。转让前后,传化集团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 转让前出资比例 | 转让后出资比例 |
徐传化 | 47.35% | 7.35% |
徐冠巨 | 30.03% | 50.03% |
徐观宝 | 22.62% | 42.62% |
合计 | 100% | 100% |
上述股权转让已于2008年4月8日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本次转让不涉及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动,转让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徐传化、徐冠巨、徐观宝父子三人,因此对上市公司不构成影响。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9日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等情况
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精神,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2007年公司没有发生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关联方占用资金等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07年12月31日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关联方占用资金等情况。
特此说明。
独立董事:刘今强、李伯耿、史习民
2008年4月7日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关于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公司将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通知我们并进行了充分沟通,获得了我们的认可。我们审阅了相关文件后,对于涉及的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购买各项原辅材料。为确保生产经营的稳定顺利进行以及产品的及时发货,公司需要向关联企业购买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原材料,或在出现个别化工原料临时短缺的情况时,发生与相关企业进行少量原料临时互相调剂的情况。公司与锦云染料的合作是为了更好地整合客户资源,开拓市场,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进一步巩固与发展。
我们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在于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具有合理性,未有损害股东权益情形,亦未有损害公司利益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此项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刘今强、李伯耿、史习民
2008年4月7日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
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中小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2007 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现就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由于公司目前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为了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从长远角度考虑,公司计划2007年度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但是提出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以公司200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5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我们认为该方案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07 年度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独立董事:刘今强、李伯耿、史习民
2008年4月7日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时,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我们对于公司继续聘请该事务所为200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无异议。
独立董事:刘今强、李伯耿、史习民
2008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