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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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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市场制度缺陷与未来发展方向
    基金业亟待市场化改革
    中小投资者仍是A股市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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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业亟待市场化改革
    2008年04月1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乐嘉春
      ⊙乐嘉春

      

      随着近期A股市场的大幅波动,国内基金业的日子似乎也不那么好过。不久前,一只QDII基金被迫清盘。随后,又传来了今年第1季度有278只偏股型基金全线亏损。

      “基金业绩”的大幅波动,再回想起去年基金业所取得的超凡业绩,让市场感悟到,其实基金也是难以避免A股市场的系统性风险的。在这轮市场波动中,基金是否是一个合格的理性投资者,这一问题也倍受市场关注。

      那么,如何才能让国内基金成为A股市场中理性投资的守护者?并对A股市场发展起到稳作用呢?在笔者看来,完全可以按照市场化原则来推进基金业改革,这要求我们既要给国内基金业松绑,同时又要给它们加压。

      说到松绑之事,就是要改革或调整目前国内基金业的一些制度规定。例如,从目前相关规定来看,新基金建仓只有三个月期限。当去年资金源源不断流入基金及A股市场缺乏新上市的大盘蓝筹股资源时,新基金只能采取以下两种方式仓促建仓:或继续将资金砸向同一基金管理旗下老基金的集中持股对象——大盘蓝筹股,或围绕着基金公司的股票池中备选股票进行建仓。从这个角度分析,新基金大肆建仓大盘蓝筹股,可能也是不得已之举,但客观上起到了催生“蓝筹泡沫”的负面市场影响。

      还有,国内基金业内有个不成文的规定,股票型基金的股票持仓比例不得低于60%。当时市场趋势向好时,这似乎对基金业影响不大,但当市场趋势发生转折时,尤其是遭遇大小非解禁冲击时,它们自然就难以抵挡股指下跌的市场风险。

      这说明,目前有关国内基金业的一些规定或不成文规定,是与市场化运作的理性投资理念是相违背的,也束缚了它们的手脚,最终也给市场波动造成了很大影响。所以,如何给国内基金业松绑,让基金业能按市场化原则寻求自身的合理发展,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按市场化原则给国内基金业加压,以促使它们的行为更符合市场化规则。

      例如,目前最受争议的问题是国内基金业可以根据基金规模收取巨额的管理费问题。从目前来看,投资者在购买基金时都会被要求签定一个契约,在这契约中规定了无论基金盈亏都要收取管理费用的强制性条款。

      如此这般,就形成了目前的现状:无论基金是否亏损,基金公司照样能收取高额管理费用,这部分费用成了基金公司“旱涝保收”的巨额收入。

      尽管基金公司收入管理费在一定程度上说是合理的,这既是对基金管理者的一种激励,也是有利于保障投资者利益的。但是,问题是基金管理者使用的是他人的巨额资金,在投资过程中是否尽职,如在市场趋势变化时采取顺势操作来保护投资人利益,这个问题非常突出。

      从目前来看,与业绩并不挂钩的基金管理费收取方式,显然是违背市场化原则的。

      所以,目前国内基金公司收取巨额管理费用问题亟待改革或得到解决。一方面,可以确定一定比例的管理费用作为保障基金公司的日常经营开支,但这部分费用占比应当很小。另一方面,还应将大部分管理费用与业绩挂钩,以激励基金管理人的积极性。例如,一旦基金的表现差强人意时,就应当考虑停止收取这部分浮动的管理费用。

      当然,基金管理费用改革只是目前基金业亟待改革的事项之一。事实上,随着中国股市的市场化发展步伐加快,对类似基金管理费用的其他问题进行市场化改革也势在必行。尽管这种改革确实在给基金业加压,但肯定改革会增强国内基金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并促进其健康发展。

      在笔者看来,要让基金成为A股市场中理性投资的守护者,就必须将市场化原则真正引入到国内基金业的投资管理中,通过改革来促进国内基金业的市场化发展。否则,国内基金业将依然会反复遭遇成长中的烦恼,并必然会对市场波动产生乘数放大的市场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