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将修改《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复议办法》
2008年04月1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苗燕
⊙本报记者 苗燕
央行在日前召开的法制工作会议上提出,要修改《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复议办法》,逐步建立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复议指导和监督制度。现行的行政复议办法是2001年1月12日发布的。
央行条法司司长陈小云提出了今年央行法制工作的重点,包括加强立法工作,完善金融法律制度;进一步提高金融法律服务水平;适应新形势下行政复议工作的需要,不断探索提高复议工作质量的新方法,努力维护行政复议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加强法制宣传。此外,《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的立法后评估试点工作也正在开展,为建立和完善金融法律执行情况的信息反馈和评估制度提供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