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益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上海益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于2008年4月10日上午在上海青松城大酒店百花厅召开。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0人,代表股份200,859,01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9.5152 %。公司董事及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董事会2007年度工作报告及2008年经济工作目标”;
(赞成股份200,774,798股,占到会股份99.9581%;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84,212股,占到会股份0.0419%)
二、审议通过了“监事会2007年度工作报告”;
(赞成股份200,774,798股,占到会股份99.9581%;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84,212股,占到会股份0.0419%)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及200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赞成股份200,763,798股,占到会股份99.9526%;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95,212股,占到会股份0.0474%)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
(赞成股份200,774,798股,占到会股份99.9581%;反对股份115股;占到会股份0.0001%;弃权股份84,097股,占到会股份0.0418%)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
(赞成股份200,774,798股,占到会股份99.9581%;反对股份115股;占到会股份0.0001%;弃权股份84,097股,占到会股份0.0418%)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赞成股份200,774,913股,占到会股份99.9581%;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84,097股,占到会股份0.0419%)
上海金茂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就本次股东年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备查文件有:
1、与会董事签字的会议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益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