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传闻情况
(一)2008年4月10日包括网络媒体如网易,和报纸如南方都市报等媒体报道了公司将参股LG Display(原LG-飞利浦)在广州设立的液晶模组工厂的消息。消息来源均称来自LG Display,其标题主要是“深康佳股价猛涨背后:再启广州“聚龙计划”等,传闻涉及事项主要有:
传闻事项:
康佳将参股LG Display在广州设立的液晶模组工厂。
(二)2008年4月10日包括网络媒体如赛迪网,和报纸如南方都市报等媒体报道了华侨城集团公司要卖掉康佳股权的消息。消息来源均称来自市场意见猜测,其标题主要是“深康佳否认华侨城淡出,酝酿更大股权运作”等,传闻涉及事项主要有:
传闻事项:
华侨城集团要卖掉康佳这个壳,然后深康佳从华侨城整体搬迁出去。
二、澄清说明
经向本公司大股东华侨城集团公司、公司管理层求证,本公司针对上述传闻事项说明如下:
传闻事项(一)核实。
本公司与LG Display就公司参股LG Display广州液晶模组工厂的事宜进行过接触,但截止目前为止,本公司未与LG Display就参股事宜达成任何协议。关于协议中的投资金额和投资比例都未确定,根据初步商谈情况,投资比例低于5%。如果此事宜有相关进展,公司将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传闻事项(二)核实。
1、公司第一大股东华侨城集团公司无意转让本公司股份,没有退出本公司的考虑。
2、近期,华侨城集团公司没有与国内外的任何公司洽谈过任何有关本公司股权转让的事情。
三、必要的提示
《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投资者关注本公司公告,切勿轻信传闻。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八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