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基金转换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已募集和管理的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二、适用投资人范围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所有已持有上述任一只基金基金份额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以及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三、办理销售机构
自2008年4月15日起,个人投资者可到中国银行各网点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申请。具体办理规则遵守中国银行的相关规定。
四、转换费用
银河银联系列基金两只子基金:银河稳健基金和银河收益基金可以互相转换,不收取赎回费和补差申购费。
五、基金转换的程序
1、基金转换的申请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必须根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销售代理人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交易时间段内提出基金转换申请。
2、基金转换申请的确认:基金管理人以收到基金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基金转换申请日(T 日),并在T+1 工作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人可在T+2 工作日及之后到中国银行网点进行成交查询。
3、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转换时,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对该持有人基金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处理,即先确认的份额先转换,后确认的份额后转换。
六、重要提示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
2、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应最迟在调整前3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3、本公司管理的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七、咨询方法
1、中国银行网址: www.boc.cn
2、中国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66
3、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 www.galaxyasset.com
4、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0860
八、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八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