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探索农房抵押贷款试点
2008年04月1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邹靓
⊙本报记者 邹靓
在昨日召开的浙江省2008金融工作会议上,浙江省省长吕祖善透露,今年浙江省将为解决金融服务“三农”发展,在抵押担保问题上进行多项尝试。其中包括探索农房抵押贷款试点、探索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流转与抵押办法。同时该省将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并加大对财政支农项目的信贷支持。
在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方式途径方面,浙江省人民政府建议实施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制度,推广农户、个体工商户、微小企业联保贷款,推行“四包一挂钩”农户贷款,依靠资本市场壮大农业产业化经营,改善农村地区支付结算环境等。浙江省人民政府特别提出,要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提高政府财政保费补助比例。
在形成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合力方面,除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支持“三农”力度外,浙江省政府提出建立农业贷款风险补偿制度,省级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一定的农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
此外,浙江省鼓励发展支农信贷担保组织,支持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今年,该省计划根据农民住房特点和银行抵押贷款的条件,在城乡结合部的农村地区试点农房抵押贷款。同时,该省将根据国务院《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7】71号),选择部分县(市),探索开展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经依法流转取得的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