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曹江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慧敏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8,957,443,215.84 | 8,504,658,825.58 | 5.3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311,430,305.43 | 1,254,511,273.61 | 4.5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3.0684 | 2.9353 | 4.54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13,408,452.61 | -1125.10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2653 | -1125.10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 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6,919,031.82 | 56,919,031.82 | 108.37 |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1332 | 0.1332 | 108.37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 0.1403 | 0.1403 | 125.64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1332 | 0.1332 | 108.37 |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4.44 | 4.44 | 增加1.98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4.68 | 4.68 | 增加2.29个百分点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扣税后 金额(元)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54,842.2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883,894.59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142,668.52 | |||||
其他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6,836,781.84 | |||||
合计 | -3,065,060.95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6466户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均衡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2,457,84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江阴市长江钢管有限公司 | 10,997,354 | 人民币普通股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8,799,502 | 人民币普通股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7,853,664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农业银行-东吴价值成长双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343,788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优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4,8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季蓉华 | 4,786,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招商证券-渣打-ING BANK N.V. | 3,473,157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成长焦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180,385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银行-海富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3,040,095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项目 | 2008年3月31日 | 2007年12月31日 | 增加额 | 增加比例 |
应收票据 | 10,743,602.77 | 85,477,191.53 | -74,733,588.76 | -87.43% |
在建工程 | 1,228,483,992.56 | 743,741,072.28 | 484,742,920.28 | 65.18% |
应付票据 | 293,093,219.78 | 53,140,070.39 | 239,953,149.39 | 451.55% |
应交税费 | 77,541,912.17 | 57,384,969.29 | 20,156,942.88 | 35.13% |
应付利息 | 12,008,837.34 | 5,862,576.05 | 6,146,261.29 | 104.84% |
1)应收票据的减少系本公司加强收款管理所致;
2)在建工程的增加系目前建设新池窑拉丝生产线所致;
3)应付票据的增加系本公司生产规模扩大同时采购结算方式改变所致;
4)应交税费的增加系本公司销售规模扩大所致;
5)应付利息的增加系借款增加和贷款利率提高所致。
2、利润表项目:
项目 | 2008年1-3月 | 2007年1-3月 | 增加额 | 增加比例 |
营业收入 | 919,037,929.09 | 650,752,968.05 | 268,284,961.04 | 41.23% |
营业成本 | 598,357,178.71 | 438,829,292.18 | 159,527,886.53 | 36.35%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3,542,147.66 | 2,582,719.46 | 959,428.20 | 37.15% |
管理费用 | 56,629,631.86 | 43,395,402.20 | 13,234,229.66 | 30.50% |
投资收益 | -5,945,209.16 | -843,593.10 | -5,101,616.06 | 604.75% |
营业外收入 | 16,077,796.75 | 1,450,228.24 | 14,627,568.51 | 1008.64% |
营业外支出 | 1,807,162.83 | 855,214.65 | 951,948.18 | 111.31% |
所得税 | 47,572,652.76 | 25,603,952.54 | 21,968,700.22 | 85.80% |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的增长系生产规模的扩大,销售增加所致;
2)管理费用的增长系企业规模扩大相应固定费用等增加所致;
3)投资收益的减少系参股公司本期获利减少所致;
4)营业外收入的增加系本期政府补助利得增加所致;
5)营业外支出的增加系本期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所致;
6)所得税的增长系企业利润增加及所得税税率调整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换股吸收合并控股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200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巨石集团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已于2008年3月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变动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资产权[2008]191号),“原则同意中国玻纤吸收合并巨石集团的总体方案”。
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事宜尚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批准。
2、与北京西令胶粘密封材料公司银行借款担保纠纷
本公司与北京西令胶粘密封材料公司(简称北京西令胶)银行借款担保纠纷一案,已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简称二中院)起诉,要求北京西令胶和反担保方北京成巨业幕墙装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市白云化工实业有限公司(简称广州白云)承担相关的还款责任。
2007年12月,本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简称一中院)申请强制执行北京西令胶并被受理。截止2008年1月,已合计收回608万元。2008年3月,本公司与北京西令胶、广州白云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书》,约定北京西令胶须在2008年11月20日前还清本金余款1,384万元,广州白云为《执行和解协议书》的履行提供担保。目前一中院已完成对广州白云相应银行帐号的查封,本公司已向二中院递交撤诉申请。
上述诉讼事项已在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2007年三季度报告和2007年年度报告中进行了持续披露。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期末持有数量(股) | 初始投资金额 | 期末账面值 | 期初账面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1 | 600550 | 天威保变 | 1,911,148 | 20,430,875.00 | 100,927,725.88 | 110,043,435.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合计 | - | 20,430,875.00 | 100,927,725.88 | 110,043,435.00 | - |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曹江林
2008年4月15日
股票代码:600176 股票简称:中国玻纤 编号:2008-013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08年4月15日以传真(包括直接送达)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08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江林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经审议,全体与会董事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与振石集团浙江宇石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张毓强、周森林回避此项表决,其余七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三名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同意公司进行上述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放弃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联交易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巨石集团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的30,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期限一年。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北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北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深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星支行申请的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期限一年。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为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为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向九江市商业银行十里支行申请开具的5,000万元承兑汇票、向中国银行九江市分行申请的1.5亿元流动资金贷款、向中国农业银行九江市分行八里湖支行申请的2,0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到期后转为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期限一年。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15日
股票代码:600176 股票简称:中国玻纤 编号:2008-014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
与振石集团浙江宇石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2008年预计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振石集团浙江宇石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简称宇石公司)为公司股东振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振石集团)之下属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巨石集团)与该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08年4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与振石集团浙江宇石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宇石公司向巨石集团提供运输服务。
关联董事张毓强、周森林回避表决,七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上述议案。
三名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同意公司进行上述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放弃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振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9年6月17日;注册资本为7,311.45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玻璃纤维及复合材料、化工产品、新型建材、玻璃设备、包装材料的制造。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1、预计2008年宇石公司与巨石集团本部的关联交易
运输费3,700万元;另支付宇石公司代垫运输费、订舱费、通关费等17,400万元,按市场价格定价。
2、预计2008年宇石公司与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支付宇石公司代垫运输费、订舱费、通关费等4,000万元,按市场价格定价。
3、预计2008年宇石公司与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支付宇石公司代垫运输费、订舱费、通关费等12,900万元,按市场价格定价。
在宇石公司与巨石集团本部、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以及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发生的共计38,000万元的关联交易总额中,只有3,700万元的运输费与宇石公司有直接的关联(与巨石集团本部发生的玻纤产品运输费2,800万元和原料、设备等的进口运输费900万元),其余34,300万元均为宇石公司代垫费用(代垫订舱费、海运费、通关费等,占关联交易总金额的90.26%)。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背景、动因和影响
宇石公司是专业从事集装箱运输业务的公司, 目前宇石公司提供贸易运输的价格低于集装箱运输的市场价格,因此巨石集团委托该公司代理其玻纤产品的出口、原料与设备的进口等运输业务。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具有必要性和连续性,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准,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因此,上述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15日
股票代码:600176 股票简称:中国玻纤 编号:2008-015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1、巨石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巨石集团)
2、北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北新科技)
3、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简称巨石九江)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
1、公司本次为巨石集团担保30,000万元;累计为其担保88,000万元
2、公司本次为北新科技担保2,000万元;累计为其担保9,000万元
3、巨石集团本次为巨石九江担保22,000万元; 巨石集团累计为其担保55,700万元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10.76亿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本着促进发展的原则,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以下对外担保事项。
1、被担保人名称:巨石集团有限公司
担保协议总额:30,000万元
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12个月
债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
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巨石集团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的3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期限一年。
2、被担保人名称:北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担保协议总额:2,000万元
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12个月
债权人:深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星支行
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北新科技向深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星支行申请的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期限一年。
3、被担保人名称: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
担保协议总额:22,000万元
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12个月
债权人:九江市商业银行十里支行、中国银行九江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九江市分行八里湖支行
公司控股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拟为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向九江市商业银行十里支行申请开具的5,000万元承兑汇票、向中国银行九江市分行申请的1.5亿元流动资金贷款、向中国农业银行九江市分行八里湖支行申请的2,0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到期后转为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期限一年。
上述担保议案已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全体与会董事一致通过,将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巨石集团
巨石集团是公司控股51%的子公司,注册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注册资本18,620.81万美元;法定代表人张毓强;主要经营玻璃纤维、复合材料产品的制造与销售。
巨石集团截止2007年12月31日的帐面资产总额为778,961.74万元,负债总额468,506.60万元,净资产288,650.55万元,2007年度净利润59,880.78万元。
2、北新科技
北新科技是公司控股95%的子公司,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曹江林;主要经营新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一般分销和投资兴办实业。
北新科技截止2007年12月31日的帐面资产总额为23,519.13万元,负债总额18,269.72万元,净资产4,315.42万元,2007年度净利润-2,050.87万元。
3、巨石九江
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注册资本8,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毓强;主要生产玻璃纤维及制品。
巨石九江截止2007年12月31日的帐面资产总额为69,476.01万元,负债总额45,702.56万元,净资产23,773.45万元,2007年度净利润7,213.24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巨石集团、北新科技、巨石九江的经营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正常。根据目前生产经营的具体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宜。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止2008年3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6,000万元(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144,225万元(全部为对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外担保合计107,554.75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82.01%,无逾期对外担保。
五、备查文件目录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