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04月1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037 股票简称:歌华有线 编号:临2008-006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与Liberty Global,Inc.、PRC Venture Partners LLC
签署补充协议II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7年10月16日,公司与Liberty Global,Inc.、PRC Venture Partners LLC签署了《关于成立合资企业的框架协议》,相关公告刊登在2007年10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08年1月1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与Liberty Global,Inc.、PRC Venture Partners LLC签署《关于成立合资企业的补充协议》的公告,各方将终止期限修订为:
框架协议(连同补充协议)将在下述较早的时间终止:(i)各方为交易签署最终协议;和(ii)2008年4月15日。
鉴于上述框架协议(连同补充协议)已到终止日期,各方希望延长协议规定的期限,三方于2008年4月15日签署了《补充协议II》,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各方同意修订框架协议和补充协议的终止期限条款,修正后的完整条款如下:
框架协议(连同本补充协议II)将在下述较早的时间终止:(i)各方为交易签署最终协议;和(ii)自本补充协议签署之日起五十天。各方将在该期限内寻求签署与交易有关的最终协议。
2、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框架协议所有其他条款和条件应继续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