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天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恢复股票上市所采取
的措施及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
由于公司(原名湖北天华股份有限公司,现名中茵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2005年、2006年连续3个年度亏损,公司股票已于2007年4月30日停牌,2007年5月25日被暂停上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为恢复股票上市所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积极寻求资产重组,苏州中茵集团有限公司通过股权受让已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929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06%。2007年5月31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已改组完毕,中茵集团正式入主本公司。
二、公司积极推进债务重组,争取为实施资产重组创造条件,目前已与民生银行、济南信达、黄石招行达成债务和解(详见2007年8月29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公司半年报)。同时,公司近期还与武汉长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达成债务和解(详见2007年10月10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与其他债权人债务和解工作正在洽谈中。2007年12月26日,苏州中茵集团有限公司豁免公司债务3564万元(详见2007年12月28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三、公司积极与各法人股东联系协商,大力推进股改工作与重组工作同步进行,公司股改相关股东会议已于2008年1月2日通过公司股改方案,下一步将尽快实施。
四、2007年12月14日,中国证监会重组审核委员会有条件审核通过公司重组方案。
五、公司在收到中国证监会批文后将尽快组织实施重组方案和股改方案。
六、公司将在2007年报披露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恢复股票交易申请。
特此公告。
湖北天华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八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745 证券简称:S*ST天华 编号:临2008-015号
湖北天华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原名湖北天华股份有限公司,现名中茵股份有限公司)自2007年5月25日被暂停上市后,积极为恢复上市开展工作,公司2007年年报将于2008年4月30日公布,经公司财务部门预计,公司2007年度将实现盈利(未经审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股票上市:
(一)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
(二)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的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出现亏损;
(三)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了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但未能在其后五个交易日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
(四)恢复上市申请未被受理;
(五)恢复上市未被核准;
(六)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上交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七)在股票暂停上市期间,股东大会作出终止上市决议;
(八)公司因故解散或法院宣告公司破产后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九)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情形。
因此公司若出现上述任一情况,本公司的股票有被终止上市的可能。公司特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天华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