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2007年适用所得税率
调整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8年4月16日,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收到安徽省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的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皖地税函[2008]207号),该批复要求本公司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执行33%税率,税收政策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根据该批复的要求及本公司已取得的税收优惠政策计算,2007年所得税率调整对本公司2007年净利润并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4月17日
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8-006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8年4月17日在马钢宾馆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0名,实到董事8名, 董事惠志刚先生委托董事苏鉴钢先生、董事韩轶先生委托董事苏勇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顾建国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经审计财务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税后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从2007年1月1日起至2007年12月31日止,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及香港会计准则计算,公司税后利润分别为人民币213189.9万元、201635.7万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21319万元后,加上2007年初未分配利润,减去发放的2006年度现金股利83918.9万元,2007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香港会计准则计算,分别为668142.6万元、651314.4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在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以中国会计准则和香港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利润较少的为准,因此,2007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51314.4万元。为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建议2007年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3元,共计人民币878,611,723.08元,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2008年度。本年度不考虑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审议通过了董事会2007年工作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固定资产报废处理、坏账核销及资产减值准备变动事项的议案。
五、根据财政部于2007年11月16日发布的财会[2007]14号文《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的规定,批准对前期已披露的2007年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进行如下调整(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前期已披露 2007年期初 | 本次年报披露 2007年期初 | 调整金额 |
期初未分配利润 | 5,715,312,635 | 5,918,872,526 | 203,559,891 |
资本公积 | 6,039,008,494 | 5,450,438,794 | -588,569,700 |
六、审议通过了《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七、审议通过了《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核(审计)委员会年度报告工作规程》。
八、根据2007年6月12日召开的股东周年大会的授权,经由独立董事组成的审核委员会审核认可,董事会决定支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和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2007年度审计及中期查阅费用共计人民币575万元,在公司审计和查阅期间的住宿费用由公司承担。
九、审议通过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和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08年度境内外审计师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的议案。
十、根据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对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07年薪酬考核意见,批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07年薪酬。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年度报告摘要。
上述一、二、三、九项议案将提交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808 证券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 2008-007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8年4月17日在公司宾馆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主席李克章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5名,实到4名,监事方金荣先生因公出差,委托监事会主席李克章先生代为表决意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进行了监督,对公司依法运行、财务报告真实性等情况在本期年报中出具了意见。
会议认为,本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该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做出本决议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会议决定通过该报告,并按规定在媒体上公开披露。
二、审议通过了《2007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讨论一致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监事履职情况的报告》。
监事会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监事年度报酬总额内,根据考核情况决定相关监事的年度报酬,并向股东周年大会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固定资产报废处理、坏账核销及资产减值准备变动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日常关联交易。
监事会认为四、五两项议案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审议程序也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关联交易价格公平,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上述五项议案表决情况均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八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