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分红派息及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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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转增10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转增1股。
◆ 机构投资者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个人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完税)。
◆ 有限售条件股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无限售条件股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负责分发。
◆ 转增股本时,有限售条件股所获股份为有限售条件股,新增股份的限售期与原有限售条件股一致;无限售条件股所获股份为无限售条件股。
◆ 股权登记日:2008年4月23日
◆ 除权除息日:2008年4月24日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上市日:2008年4月25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4月30日
一、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方案已经2008年4月10日召开的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红派息及转增股本方案
(一)具体方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2008)审字第60469435_A01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07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净利润为12,388,521,279.25元,基本每股收益4.01元。同时确认母公司2007年度实现净利润为8,258,879,687.66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在2007年1月1日首次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日,对有关资产、负债、权益进行了调整,减少年初未分配利润360,664,026.79元;同时冲回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控股子公司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和一般风险准备中,按母公司投资份额予以留存金额11,103,133.46元;本年度还对新增合并报表单位——中信基金和华夏基金由权益法改为成本法核算,进行追溯调整,调减未分配利润53,738,834.24元。经以上调整,2006年末未分配利润由1,250,340,743.82元调整为847,041,016.25元。因此,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9,105,920,703.91元(以母公司口径计算可供分配利润)。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公司《章程》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机构字[2007]320号文的有关规定,公司可供分配利润按如下顺序进行分配:
1、按200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825,887,968.77元;
2、按1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825,887,968.77元;
3、按10%提取交易风险准备金825,887,968.77元;
(1—3项提取合计为2,477,663,906.31元)
4、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6,628,256,797.60元;
根据上市公司在新会计准则核算条件下,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净收益部分,不可进行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本年度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中可进行现金分红部分为6,579,807,238.11元。
从公司发展、股东近期利益和长远目标等综合因素考虑,分配方案如下:
(1)实际利润分配每10股现金分红5.00元(含税),实际分配现金利润为1,657,616,900元,占可供现金分配利润的25.19%。2007年度未分配利润4,970,639,897.60元转入下一年度。
(2)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10股,实际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为3,315,233,800元。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3,315,233,800股变更为6,630,467,600股。
公司将在转增股本完成后,相应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手续。
(二)发放年度:2007年度
(三)发放范围:截止2008年4月2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三、分红派息及转增股本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8年4月23日
2、除权除息日:2008年4月24日
3、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上市日:2008年4月25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4月30日
5、每股税前红利金额: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
6、每股税后红利金额:关于个人股东的现金红利,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财税[2005]102号)的规定,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0.45元/股。
四、分红派息及转增股本发放对象
截止2008年4月2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及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有限售条件股(523,675,407股)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无限售条件股(2,791,558,393股)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股东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本次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股东帐户。新增股份于股权登记日后一天自动计入股东帐户。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股份类别 | 变动前股数 | 本次转增股数 | 变动后股数 | 股份比例 |
有限售条件股 | 523,675,407 | 523,675,407 | 1,047,350,814 | 15.80% |
无限售条件股 | 2,791,558,393 | 2,791,558,393 | 5,583,116,786 | 84.20% |
合计 | 3,315,233,800 | 3,315,233,800 | 6,630,467,600 | 100.00% |
七、本次分红派息和转增股本实施后,按新股本6,630,467,600股摊薄计算的2007年度每股收益为1.62元。
八、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10-84588903、010-84588071
联系传真:010-84588151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三层
邮政编码:100004
九、备查文件
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