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8年4月16日(星期三)上午九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08年4月6日以专人送出方式、电子邮件方式及传真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亲自参加会议并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三名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海若先生、中磊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涂卫兵先生也应邀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毛木金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的认真审议和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和2008年财务预算报告》;
(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确认,2007年度公司实现利润总额43,476,424.80元,净利润29,076,655.30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在提取法定公积金10%后,可供分配的利润有26,168,989.77元, 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3,297,708.55元,减去2006年度已分配股利14,420,000.00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总额为55,046,698.32元。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07年末公司总股本14,000万股为基数,每拾股派现金股利1.05元人民币(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1470万元,剩余40,346,698.32元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年度。
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情况的议案》;
经过考核,确定公司董事长2007年度的基本年薪和效益年薪合计税前报酬总额是272,619元;其他实行年薪制的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照董事长的薪酬为标准乘以各自的职务系数执行;
(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更新改造和专项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2008年将安排2456.7万元人民币专项资金用于下正街水厂一泵房水源改造工程、水质检测设备部分更新、青云水厂源水自流管工程、朝阳水厂一泵房新增二根自流管、长堎水厂新砂滤池自动化控制等。
(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经双方协商,预算2008年支付其审计报酬为27万元人民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同意续聘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认为该机构可以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连续性。
(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7年度财务期初数据追溯调整的议案》;
根据2006年2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7号》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比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五条至第十九条规定以及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第七条,对公司首次执行日会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共累计调增公司合并会计报表所有者权益合计513,096.43元,其中:调增盈余公积53,304.59元、调增未分配利润434,667.46元、调增少数股东权益25,124.38元。主要追溯调整事项如下:
(1)合并报表:本公司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首次执行日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形成的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进行了追溯调整,调增递延所得税资产513,096.43元,相应调增留存收益513,096.43元。
(2)母公司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首次执行日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形成的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进行了追溯调整,调增递延所得税资产461,822.18元,相应调增母公司留存收益461,822.18元。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的有关规定,对本公司首次执行日前已持有的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改按成本法核算并在首次执行日进行追溯调整,故对母公司期初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了调整,共调增母公司期初长期股权投资71,223.67元,相应调增母公司期初留存收益71,223.67元。
(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计委员会关于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7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
(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定于2008年5月15日(星期四)上午九时在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
(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以上除第一、七、八、十、十一、十二项外,其余各项议案尚须提交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水业 编号:临2008-005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8年4月16日(星期三)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到会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的议题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07年度的经营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和检查,并就有关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一)关于公司依法运作情况。2007年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班子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经营决策,依法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关于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公司2007年年度会计报表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审计报告》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
(三)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和承诺投入项目基本一致,严格按照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用途进行投资。报告期内关于调整牛行水厂一期工程募集资金投资额度和将下正街水厂技改工程募集资金转移到牛行水厂一期工程使用的变更事项也经过了相应的决策程序,是合理、合法、合规的。
(四)关于关联交易情况。公司的关联交易合法、公平、公开、公正,关联交易价格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一)、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7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07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和2008年财务预算报告》;
(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情况的议案》;
(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一)、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将以上第一、二、三、四项议案提交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八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水业 编号:临2008-006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经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讨论决定于2008年5月15日(星期四)上午九时在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期半天。现将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会议日期:2008年5月15日(星期四)上午9点
2、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灌婴路98号青云水厂内本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5、会议议程:
(1)审议《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和2008年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公司200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7)审议《关于续聘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款的议案》。
以上第8和第9个议案已经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告详见2007年6月21日和2007年9月29日的《上海证券报》。
6、出席会议的对象:
(1)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8年5月9日下午三点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结算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08年5月12日至5月14日上午9:00至下午5:00(节假日除外)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及个人身份证;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8、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会议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灌婴路98号本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杨涛
电话:0791-5235057传真:0791-5226672
邮编:330001
9、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会议记录;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会议记录;
(3)本次会议所有提案的具体内容。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四月十六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二〇〇八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