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4月17日(星期四)上午9:00在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08年4月8日以书面和电话形式通知各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由董事长王小兰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2007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07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07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根据新会计准则要求,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投资按成本法核算,将长期投资-损益调整冲减年初未分配利润,而子公司实现的利润未进行分配前,母公司不能作为可分配利润进行分配。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审定,报告期末合并会计报表未分配利润105,193,725.68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42,001,986.33元。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拟以2007年末总股本247554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的比例转增股本。
2、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本年度现金利润不分配和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 股的转增计划。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07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公告》。三名关联董事王小兰女士、吴速先生、吴国兴女士已实施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及做出关联交易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均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度聘任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第(一)、(二)、(三)、(四)、(五)、(六)项议案需提交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已披露的2007年度期初资产负债表有关项目进行调整的议案》。(详见附件1)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对公司2007年期初资产负债表有关项目的调整符合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自身业务特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2007会计年度审计报告书》。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审议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完成的《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会计年度审计报告书》(初稿)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大股东时代集团公司向公司子公司北京时代之峰科技有限公司投资的议案》。公司三名关联董事王小兰女士、吴速先生、吴国兴女士已回避表决。
投资详情请见《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时代集团公司向公司子公司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定价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及付款安排公平合理,有利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时代之峰的发展,该交易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投资事项。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公司定于2008年5月16日(星期五)上午10:00时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上述第(一)、(二)、(三)、(四)、(五)、(六)项议案。详情请见2008年4月19日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的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1: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已披露的
2007年度期初资产负债表有关项目进行调整的说明
根据新会计准则要求,公司2007年度报告审计机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财务报表的期初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调整后的期初报表和公司已披露期初报表产生部分差异,在本次年度报告中一并调整,明细如下:
新旧会计准则过渡期间比较财务信息相关资料
⑴首次执行日股东权益调节过程
编 号 | 项 目 | 2007年报 比较报表披露数 | 2006年报披露数 | 差异 |
2006年12月31日股东权益(原会计准则) | 367,693,267.18 | 367,693,267.18 | ||
1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股权投资差额 | -17,553,537.80 | -17,553,537.80 | |
2 | 所得税 | 3,748,466.80 | 3,062,636.46 | 685,830.34 |
3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415,093.46 | 415,093.46 | |
4 | 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 909,726.59 | 1,357,800.89 | -448,074.30 |
5 | 合并范围变化 | 4,554,869.02 | 4,554,869.02 | |
6 | 少数股东权益作为所有者权益列报 | 25,678,702.84 | 26,011,476.99 | -332,774.15 |
7 | 其他 | -81,704.75 | -81,704.75 | |
2007年1月1日股东权益(新企业会计准则) | 385,364,883.34 | 380,986,737.18 | 4,378,146.16 |
注释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 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济南试金集团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差额,截止2006年12月31日尚余17,553,537.80元未摊销,公司将其全额冲销并调整留存收益。
注释2,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而确认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并进行了追溯调整,因此增加所有者权益3,748,466.80元,该影响数与2006年报披露的影响数3,062,636.46元之间的差异685,830.34元,系管理层判断未来期间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而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产生的影响。
注释3,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并追溯调整产生的影响。
注释4,公司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确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影响,2007年报比较报表披露的影响数与2006年报披露的影响数之间的差额448,074.30元,系2007年1月1日确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所致。
注释5,公司2007会计年度合并济南时代试金试验机有限公司,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编制合并当期期末的比较报表时,应对前期比较报表进行调整,将因合并而增加的净资产在比较报表中调整所有者权益项下的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注释6,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以前,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少数股东权益于负债与股东权益之间单独列报。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后,少数股东权益作为股东权益单独列报。2007年报比较报表披露数与2006年报披露数之间的差异332,774.15元,系上述注释2、注释4及下述注释7所述原因产生的影响数中归属于少数股东享有的部分所致。
注释7,2007会计年度追溯重述2006会计年度的前期差错。
附件2: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截止2007 年12 月31 日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了解和查验,我们认为:
一、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文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时代科技 公告编码:临2008-10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0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测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预计 总金额 |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 去年的 总金额 |
商品采购 | 济南时代试金仪器有限公司 | 约800 | 4.2% | 564.8 |
北京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约50 | 0.1% | 4.3 | |
销售商品 | 时代新纪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约900 | 3% | 614.7 |
济南时代试金仪器有限公司 | 约500 | 1.6% | 290.2 | |
北京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约50 | 0.1% | 3.0 | |
房屋租赁 | 时代集团及其子公司 | 约300 | 100% | 280 |
资产出租 | 济南时代试金仪器有限公司 | 240 | 80% | 240 |
济南德馨斋食品有限公司 | 60 | 20% | 36 | |
总计 | 约2900 | 2033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时代集团公司
成立于1993年7月,为集体所有制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彭伟民,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产业基地开拓路17号,经营范围是机械工程、工业自动化控制测试仪器等的制造开发等。
(2)时代新纪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2年3月15日,为有限责任制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彭伟民,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上地西路28号三层A区,经营范围是制造、加工IC卡读写机、税控收款机、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等。
(3)北京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0年3月,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186.4877万元,法定代表人彭伟民,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产业基地开拓路17号,主营业务范围为:电子电力设备、普通机械等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设备制造等。
(4)济南时代试金仪器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3年11月,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8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杨晓红,注册地址为济南市市中区济微路136-8号,主营业务范围为:制造加工自销批发零售仪器仪表,电器机械等。
(5)济南德馨斋食品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3年3月,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800万元,法定代表人彭伟民,注册地址为济南市历城区北园路36号,主要生产销售调味品。
(6)时代集团公司的其他子公司均为销售型子公司,分布于国内各大中城市。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时代集团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母公司;时代新纪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关键管理人员控制的企业;济南时代试金仪器有限公司、济南德馨斋食品有限公司是控股股东参股的公司;时代集团的其他子公司与本公司属于同一母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时代集团及其子公司、时代新纪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时代试金仪器有限公司、济南德馨斋食品有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4、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预计2008年公司与时代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各类日常交易的总金额约在300万元左右;
预计2008年公司与时代新纪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各类日常交易总金额约在900万元左右;
预计2008年公司与北京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各类日常交易总金额约在100万元左右;
预计2008年公司与济南时代试金仪器有限公司的各类日常交易总金额约在1540万元左右;
预计2007年公司与济南德馨斋食品有限公司的各类日常交易总金额约在60万元左右。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采购商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公司竞标价格或市场公允价格确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房屋租赁、资产出租等各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采购商品、销售商品等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当中必须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房屋租赁等综合服务可以充分利用关联方资源、避免重复建设、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和管理费用,使得公司全部精力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资产出租是充分利用公司现有资产,提高资产利用率,达到资源共享、增收节支的目的。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受到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在审议该议案时,3名关联董事实施了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全部同意。
3、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董事会在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及作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均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
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预案,监事会认为:本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本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本公司子公司北京时代之峰科技有限公司与时代集团公司于2007年12月1日变更《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协商在原《房屋租赁合同》(2002年8月14日签订)及补充合同(2004年3月31日签订)的基础上,重新订立本合同:租期自2007年12月1日起至2008年8月14日止,租赁面积共计3354.9平方米。07年12月14日至08年8月14日八个月租金共计816,666.67元。北京时代之峰科技有限公司在租赁期间的水电费、电话费、取暖费等费用为每年130万元,由甲方按季度代收。
2、本公司的子公司济南试金集团有限公司与济南时代试金仪器有限公司签订了《财产租赁合同》,济南试金集团有限公司将拥有的部分固定资产租赁给济南时代试金仪器有限公司,租金为每年240万元,租赁期间至2008年12月31日止。
本公司的子公司济南试金集团有限公司与济南德馨斋食品有限公司签订了《财产租赁合同》,将位于济南市北园路36号的综合办公楼租赁给济南德馨斋食品有限公司,租金每年60万元,租赁期至2008年12月31日止。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时代之峰科技有限公司与时代集团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2、济南试金集团有限公司与济南时代试金仪器有限公司签订的《财产租赁合同》;
3、济南试金集团有限公司与济南德馨斋食品有限公司签订的《财产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时代科技 公告编码:临2008-11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时代集团公司
向公司子公司北京时代之峰
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8年4月9日与时代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时代集团”)、时代新纪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纪元”)签署了《增资扩股协议》,交易标的为时代集团所有的时代大厦2号楼三层的房地产,协议约定时代集团将上述房地产投资于本公司子公司北京时代之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之峰”)。
2、因时代集团持有本公司33.43%的股份,因此本次投资构成了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得到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
4、本次交易无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时代集团职工代表大会批准、新纪元董事会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1、时代集团
时代集团成立于1993年7月,为集体所有制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彭伟民,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产业基地开拓路17号,主要经营范围是机械工程、工业自动化控制测试器、计算机网络工程、电子元器件、办公设备、计算机及外围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焊接设备、测试仪器、电子计算机及电子元器件的制造等。时代集团持有本公司33.43%的股份,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2、北京时代之峰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时代之峰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8月14日,注册资本为2200万元,接受投资后注册资本将增至24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小兰,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上地西路28号1幢二层,主要经营范围是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时代之峰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时代之峰增资前后股权比例变化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名称 | 增资前注册资本 | 增资后注册资本 | ||
出资 | 持股比例 | 出资 | 持股比例 | |
本公司 | 2100 | 95.45% | 2100 | 87.5% |
新纪元 | 100 | 4.55% | 100 | 4.17% |
时代集团 | 0 | 0 | 200 | 8.33% |
合计 | 2200 | 100% | 2400 | 100% |
3、时代新纪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时代新纪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3月15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彭伟民,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上地西路28号三层A区,主要经营范围是生产IC卡读写机、税控收款机;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新纪元与本公司同为关键管理人员控制的公司。新纪元2007年净资产5943.77万元,2007年度实现净利润399.06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时代集团所有的时代大厦2号楼三层的房地产,位于北京市海区上地西路28号,建筑面积3354.9平方米,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1583.1平方米。上述房地产评估后价值为2425.93万元,增值率:51.41%。评估基准日为2008年3月31日。
根据本交易标的特点和实际状况,评估人员采用了收益法、市场比较法、重置成新价法作为评估基本方法,评估人员依据评估经验,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因素,并结合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决定取两种评估结果平均值作为评估对象的最终评估结果,由于测算结果相差不大,故采用算术平均值作为评估对象的最终评估结果: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账面值 | 调整后账面值 | 评估值 | 增值额 | 增值率% |
房屋建筑物 | 1,514.79 | 1,514.79 | 1,237.88 | -276.91 | -18.28 |
土地使用权 | 87.46 | 87.46 | 1,188.05 | 1,100.59 | 1258.43 |
房地产合计 | 1,602.25 | 1,602.25 | 2,425.93 | 823.68 | 51.41 |
目前的房地产市场极为活跃,二手房交易量大,房地产价格呈逐步上升的趋势,委估房地产取得时的市场价格低于目前的市价水平,形成评估增值。据此,本次投资的房地产评估价值为每平方米7231元。
本次投资无瑕疵,不存在潜在的风险,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亦无质押、抵押、冻结、担保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和涉及交易标的的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四、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情况
根据本公司与时代集团和新纪元签署的《增资扩股协议》,本项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如下:
1、交易标的:本次交易标的为时代集团所有的时代大厦2号楼三层的房地产。
2、交易价格及确定方式:经时代集团、本公司和新纪元三方协商,共同签署了《增资扩股协议》,同意以北京中盛联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盛联盟评报字(2008)第013号《时代集团公司拟房地产投资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以下简称《拟房产投资评估报告》)为参考依据,确定时代集团投入时代之峰的房地产价值为出资额。根据《拟房产投资评估报告》时代集团所有的上述房地产资产评估值为2425.93万元。
依据《增资扩股协议》, 2007年度时代之峰净资产值为208,907,271.59元,本公司和新纪元作为时代之峰的原股东其每股价值10.45元,经三方协商,时代集团出资额中200万元用于增加时代之峰的注册资本,其余2225.93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3、投资方式及期限:时代集团以房地产投入时代之峰,相关工商变更和房产过户手续于2008年6月30日前办理。
4、协议的生效条件:
本次投资经时代集团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新纪元董事会审议通过、时代之峰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三方签署的《增资扩股协议》方能生效。
五、投资的目的
时代之峰自成立以来一直租用时代集团的房屋作为经营场地并按期支付租金。时代集团为支持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时代之峰的发展,拟将原租给时代之峰的部分房地产即时代大厦2号楼三层投资给时代之峰使用,但为了减少和降低因转让而产生的相关费用,时代集团先以投资形式将上述房地产投入时代之峰,以此作为一种过渡性的安排,年内本公司将以本次交易价格收购时代集团持有时代之峰的全部股权。
六、本次投资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投资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时代之峰日后取得更大的发展打下了很好的基础,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交易价格以北京中盛联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拟房产投资评估报告》为参考依据确定甲方投入时代之峰的资产价值,遵循了公平、自愿、合理的交易原则,作为一种过渡性的安排,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独立董事的意见
对于本次投资的关联交易本公司独立董事已经进行了事前审核,全体独立董事予以认可并出具了《关于大股东时代集团公司向公司子公司北京时代之峰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协议签署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交易定价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及付款安排公平合理,作为过渡性的安排该交易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本公司和下属子公司时代之峰的发展。同意本次投资事项。
八、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 届董事会第 次会议决议;
2、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大股东时代集团公司向公司子公司北京时代之峰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3、时代集团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4、新纪元董事会决议;
5、时代之峰股东会决议;
6、本公司与时代集团、新纪元签订的《增资扩股协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时代科技 公告编码: 临2008-12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大股东时代集团公司
向公司子公司北京时代之峰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暨关联交易的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大股东时代集团公司向公司子公司北京时代之峰科技有限公司投资的相关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北京时代之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之峰”)系本公司和时代新纪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纪元”)共同出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租用时代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时代集团”)的房屋作为经营场地并按期支付租金。时代集团为支持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时代之峰的发展,拟将原租给时代之峰的部分房地产即时代大厦2号楼三层投资给本公司供时代之峰使用,但为了减少和降低因转让而产生的相关费用,时代集团先以投资形式将上述房地产投入时代之峰,以此作为一种过渡性的安排,年内本公司将以本次投资价格收购时代集团持有时代之峰的全部股权。
本次投资经时代集团、本公司和新纪元三方协商,共同签署了《增资扩股协议》,同意以北京中盛联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盛联盟评报字(2008)第013号《时代集团公司拟房地产投资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为参考依据,确定时代集团投入时代之峰的房地产价值。根据中盛联盟评报字(2008)第013号《时代集团公司拟房地产投资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时代集团所有的上述房地产评估值为2425.93万元,协议各方一致同意,时代集团的投资额度为2425.93万元。投资后详情请见《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时代集团公司向公司子公司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此项议案的表决过程中,3名关联董事王小兰、吴速、吴国兴已回避表决。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定价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及付款安排公平合理,有利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时代之峰的发展,该交易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投资事项。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八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时代科技 公告编码: 临2008-13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2008年5月16日(星期五)上午10时
(二)召开地点: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管理总部三层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五)出席对象:
1、截至2008年5月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07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07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07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2007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5、《关于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现场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08年5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以前登记。
(三)登记地点:公司北京管理总部。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及参会提交文件要求:
(1)法人股东代表凭法人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者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4)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登记。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于会议当日提交上述第1或2项文件。
(五)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戚濛青 董晶
电话:010-62980725
传真:010-6298072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产业基地西路28号
邮编:100085
2、参加会议股东其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四月十七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人名称(姓名):
注册号(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对本次股东会议的议案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字
(或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说明:1、本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均为有效,传真登记后请将原件或复印件寄回本公司。
2、受托人应提供本人和委托人身份证以及委托人证券账户复印件。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时代科技 公告编码: 临2008-14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4月18日(星期五)上午11:00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08年4月8日以书面和电话形式通知各监事。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长唐荣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议案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07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07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07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2007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确认该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08年度拟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2008年度拟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第一、二、三、四、五项议案需提交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大股东时代集团公司向公司子公司北京时代之峰科技有限公司投资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内容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北京时代之峰科技有限公司的发展,本次投资作为过渡性的安排,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本公司、本公司中小股东和其他相关各方的利益。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八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