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一次临时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4月18日上午10:00时在北京召开。公司已于2008年4月3日将本次会议的通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出席会议股东及合法授权代表共7人,其中1名有限售流通条件股东,6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东,代表股份178,049,080股(限售流通股177,569,217股,无限售流通股479,863股),占公司总股本508,837,238股的34.99%,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副董事长刘鸿岳先生主持。经出席的全体股东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有效票178,049,080股,同意票178,042,68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票数0股,弃权票数640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的议案》
有效票178,049,080股,同意票178,049,08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数0股,弃权票数0股。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有效票178,049,080股,同意票178,042,68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票数0股,弃权票数6400股。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有效票178,049,080股,同意票178,049,08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数0股,弃权票数0股。
本次股东大会已由北京市德赛律师事务所李法宝律师、白河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德股京股会字[2008]第003号)。该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275 证券简称:武昌鱼 编号:临2008-007号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第六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08年4月18日上午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董事翦英海委托董事刘鸿岳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有效。经与会董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确定战略、薪酬与考核、提名、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及成员名单的议案,各委员会负责人及委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负责人:翦英海
委员:翦英海、刘鸿岳、王晓东、熊国胜、崔生祥
下设工作组,组长由熊国胜担任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人(独立董事):邵运杰
委员:邵运杰、郭爱莲、翦英海
下设工作组,组长由翦英海担任
提名委员会负责人(独立董事):崔生祥
委员:邵运杰、崔生祥、翦英海
下设工作组,组长由汪小林担任
审计委员会负责人:郭爱莲
委员:邵运杰、郭爱莲、贾艺坛
下设工作组,组长由贾艺坛担任
同意票9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特此公告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