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洞庭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湖南洞庭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4月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8年4月18日在本公司九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长罗祖亮先生因公出差委托副董事长李祖军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为湖南德海制药有限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
同意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湖南德海制药有限公司在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租赁1400万元提供担保,融资租赁期限五年。
此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召开2008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定于2008年5月6日上午在湖南省常德市洞庭大道西段388号召开2008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湖南洞庭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洞庭水殖 编号:2008-019号
湖南洞庭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08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8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2008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08年5月6日上午9∶00在湖南省常德市洞庭大道西段388号九楼会议室召开,会议方式为现场表决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公司为湖南德海制药有限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至2008年4月28日下午收盘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
3、股东委托的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四、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股东请持如下资料办理股权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办理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交所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上交所股票帐户卡;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交所股票帐户卡;法人股东委托办理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上交所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8年4月30日(星期三),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五、其他事项
1、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地 址:湖南省常德市洞庭大道西段388号
3、邮 编:415000
4、联 系 人:杨明、童菁
5、联系电话:0736-7252796
6、传 真:0736-7266736
7、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湖南洞庭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4月18日
附: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湖南洞庭水殖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2008年 月 日
出席人签名: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