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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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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2008年04月2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董全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为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炜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2,171,786,848.342,099,791,274.443.4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603,307,406.35567,087,435.726.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2.001.886.39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23,784,607.54-16.6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0.41-16.66
     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6,319,441.5736,319,441.570.52
    基本每股收益(元)0.12060.12060.5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0.12270.122716.19
    稀释每股收益(元)0.12060.12060.50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6.216.21减少29.59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6.316.31减少18.69个百分点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622,990.00
    合计-622,990.00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26,096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上海泰阳实业有限公司3,884,000人民币普通股
    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睿信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2,907,838人民币普通股
    景福证券投资基金2,208,166人民币普通股
    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睿信3期证券投资集合信托1,714,799人民币普通股
    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睿信4期证券投资集合信托1,547,603人民币普通股
    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睿信2期证券投资集合信托1,514,936人民币普通股
    徐玮1,455,000人民币普通股
    姜强国1,142,296人民币普通股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1,054,000人民币普通股
    李振宁811,152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期末余额年初余额变动幅度%变动原因
    预收款项3585.5513167.39-72.77因部分预收款项到本期已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结转销售收入,因此预收款项余额下降。
    2.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利润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本期金额(1-3月)上期金额(1-3月)变动幅度%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11411.7820,699.61-44.87公司“紫金城”项目中的商铺销售已经接近尾声,新项目-紫金城住宅项目预计第二季度开盘,因此本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营业成本4605.5211,370.38-59.50同上
    销售费用416.081,438.19-71.07同上
    营业外收入0.14435.07-99.97上年同期公司发生几笔债务重组收益,而本期未发生同类业务。
    所得税费用0.001,488.00-100.00上年同期发生金额为子公司江中置业有限公司缴纳的所得税。本报告期内因公司已与江中置业吸收合并完成,公司税前利润用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故未发生所得税费用。
    3.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现金流量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本期金额(1-3月)上期金额(1-3月)变动幅度%变动原因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860.9315,523.80-88.01同“营业收入”变动原因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6.775,189.56-99.29本期往来款项减少
    支付的各项税费1011.793,475.01-70.88本期营业收入下降,对应支付的税费金额也有所减少。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223.5916,668.97-86.66本期往来款项减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181.8220,500.00-45.45本期银行借款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为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中集团”)向南昌市商业银行申请人民币14,0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签署之日起壹年,该笔贷款将全部用于公司资金周转。此次关联担保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08年1月22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公司2008年第1、2次临时公告,2008年2月21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公司2008年第5次临时公告)。目前,该担保已实现金额为10,000万元,同时江中集团已将所贷款项10,000万元提供给公司经营所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的承诺:

    (1)追加对价承诺

    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中集团")对重组后的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7-2008年的经营业绩作出承诺,如果重组后公司出现下述三种情况之一时,江中集团将对公司所有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东(不包括本次股改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非流通股股东)追加对价一次。

    ①追加对价的触发条件。第一种情况:如果本次资产置换在2006年9月1日前完成,则公司在2007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6,761.74万元,2008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总额不低于2007年度的水平。前述任一情形不能实现均视为触发追加对价条件。第二种情况:公司2007年度或2008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的无保留审计意见。第三种情况:公司未能按法定披露时间披露2007年或2008年报告。追加对价以上述情况中先发生的情况为准,并只追送一次。

    ②追加对价对象。追加对价对象不包括本次股改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非流通股股东。在触发追加对价条件年度的公司年度报告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发布确定追加对价股权登记日及追加对价实施公告,在追加对价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完成追加对价的实施。追加对价股权登记日不迟于触发追加对价条件年度的公司年度报告公告后的10个交易日。如果公司未能按法定披露时间披露2007年度或2008年度财务报告,则以法定披露期限(即该年4 月30 日)后的5个交易日内发布确定追加对价股权登记日及追加对价实施公告,在追加对价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完成追加对价的实施。追加对价股权登记日不迟于法定披露期限后的10个交易日。

    ③追加对价方式和水平。拟追加对价的股份数量为760.5万股,按现有流通股股份计算,每10股流通股获送1 股。在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全体股东按相同比例缩股等不影响股东之间股权比例的变更事项后,追加对价股份总数将发生变化,调整公式为:调整后追加对价股份总数=760.5万股×(1+总股本变更比例)在公司实施增发、配股、可转换债券转股等影响股东之间股权比例的变更事项后,追加对价股份总数不做调整,但每股获付追加对价股份数量将发生变化。调整公式为:760.5万股/变更后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总数。

    ④追加对价实施时间。公司董事会将在追加对价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完成追加对价的实施。

    (2)延长锁定期承诺

    ①江中集团承诺,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三年(36个月)内,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江中集团认购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自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②江中集团承诺,如果出现需要追加对价的情况,江中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四年(48个月)内,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③延长锁定期承诺执行保证

    江中集团承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将委托公司董事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出申请,对其所持限售股份(含认购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进行锁定,锁定期为非流通股股份取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36个月,该锁定措施从技术上为承诺人履行承诺义务提供了保证。在追加对价安排承诺期内,如果出现需要追加对价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将在出现需要追加对价情况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出申请,对江中集团所持公司全部股份延长锁定期至该股份取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四年。

    (3)违约责任承诺

    江中集团承诺,若未按照上述承诺事项履行承诺义务的,将按照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若给流通股股东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江中集团接受公司向其偿还资产置换差额债务的承诺:

    对于公司此次资产置换差额形成债务总额的20%(即4,973.44万元),江中集团同意予以减免。其余债务无须支付利息,且偿还置换差额债务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以本次发行股份后的公司总股本30170万股为基准计算,公司2007年加权平均每股收益不低于0.58元,2008年加权平均每股收益不低于0.64元。在本次发行股份和资产重组完成后,如果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发行股份、缩股等情形,则相应调整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调整后每股收益=调整前每股收益÷(1+公司总股本变化比例);

    (2)公司已归还紫金城项目的全部银行贷款;

    (3)公司首次偿还资产置换差额形成债务的日期不早于2009年1月1日;

    (4)偿还资产置换差额形成债务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

    3、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目前尚未达到触发追加对价承诺的条件。

    (2)公司董事会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出申请,对其所持限售股份(含认购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进行锁定,锁定期为非流通股股份取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36个月,该锁定措施从技术上为承诺人履行承诺义务提供了保证。

    (3)公司尚未达到向江中集团偿还资产置换差额债务的条件。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全臣

    2008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053     股票简称:中江地产     编号:临2008—10

    江 西 中 江 地 产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08年4月18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传真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以传真方式参会,本次董事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经审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总经理工作细则》。

    特此公告。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