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董事,李西华,工作变动。
董事,潘建宏,工作变动。
独立董事,钱彦敏,工作需要。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张伟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木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白华山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851,198,273.00 | 1,846,731,465.02 | 0.2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87,794,951.08 | 183,984,932.23 | 2.0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0.5739 | 0.5623 | 2.07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943,458.40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0029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810,018.85 | 3,810,018.85 |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116 | 0.011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116 | 0.0116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116 | 0.0116 |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2.03 | 2.03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2.03 | 2.03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5,616.84 | |||
合计 | 5,616.84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0,025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黑龙集团公司 | 229,72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陈好 | 2,803,068 | 人民币普通股 | |
张羽 | 2,172,625 | 人民币普通股 | |
史福根 | 9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孙平 | 960,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万文国 | 862,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田幸文 | 737,308 | 人民币普通股 | |
张明月 | 673,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张振龙 | 575,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潘江 | 568,63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07年12月28日召开的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暨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黑龙江黑龙股份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本公司对该事项履行了全部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报告期内,公司正在履行本次股改对价的支付程序。
2、2007年12月28日召开的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暨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黑龙集团公司与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并同时审议通过了《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免于要约收购义务的申请报告》。本公司对该事项履行了全部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报告期内,本次股权收购行为的免于要约收购义务的申请正在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
3、2007年7月2日召开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与黑龙江省鹤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及债务转让协议》;2008年3月27日召开的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与黑龙江省鹤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及债务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本公司对该事项履行了全部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报告期内,本次股权收购行为的免于要约收购义务的申请正在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伟东
2008年4月22日
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