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独立董事钱彦敏,因工作需要。
董事李西华,因工作变动。
董事潘建宏,因工作变动。
1.3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作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关于对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表
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股份)200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07年度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要求,我们对审计报告中予以强调的事项做如下专项说明:
黑龙股份由于资金严重短缺,给生产经营带来了很大的困难,2003-2004年度既已出现了阶段性停产现象,2005-2007年全面停产。在齐齐哈尔市政府及黑龙股份控股股东黑龙集团公司的积极努力下,引进了战略投资者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目前,黑龙股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取得实质性进展,巨额债务已转移或随着相关协议的履行而将陆续转移或解除,重组方已将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等三个水务资产注入黑龙股份,使黑龙股份有了持续经营的能力。但由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存在未获批准的可能,黑龙股份可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不确定性。
鉴于黑龙股份2007年度财务报表中存在上述情况,所以我们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以提请报告使用者和有关方面关注。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高原
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蔡伟
中国?北京 二○○八年四月十六日
1.4 公司负责人张伟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木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白华山应当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基本情况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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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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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3.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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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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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3.3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4.3.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3.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1)法人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名称:黑龙集团公司
法人代表:张伟东
注册资本:550,000,000.00元
成立日期:1993年8月7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冰雪运动器材、轮滑运动器材、压力仪表、塑料制品;经营公司自产的冰刀、冰刀鞋等冰上运动器材及轮滑、滑板等体育用品的出口业务。
(2)法人实际控制人情况
实际控制人名称:齐齐哈尔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4.3.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5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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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董事会报告
6.1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仍然面临困难,基本处于停产状态。
黑龙股份从2004年初开始一直处于停产状态,企业亏损严重,银行停止贷款,再加上新闻纸市场低迷,企业生产设备不配套,没有环保设施等,使企业没有能力启动生产,维持正常生产经营。
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和长城资产经营公司三大金融机构债务达11亿元,为了讨债,各债权银行纷纷起诉。
市政府为解决职工安置问题,维持社会稳定,不仅在政策上大力向黑龙股份倾斜,还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直接或间接投入职工安置资金近2亿元。
黑龙股份2006年4月因连续3年亏损于2006年5月15日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交易,在暂停上市期间,虽然市政府为解决关联方占用问题向黑龙股份注入了大量土地等资产,使2006年度黑龙股份实现非经营性净利润1787.13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黑龙股份已申请公司股票恢复上市,但由于黑龙股份仍处于资不抵债状态,资金严重短缺、停产、无法偿还到期借款,可持续经营能力存在极大风险,因此必须引进实力重组方予以重组,否则黑龙股份将退市。
为解决以上困难,公司控股股东及市政府组织了精干班子,近3年先后与多家国内知名企业洽谈黑龙股份整体重组事宜。针对黑龙股份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股权与资产分别处置已经成为目前黑龙股份重组现实和必然的选择
按照以上思路,在市政府的组织下,在保荐人及财务顾问、专业律师的指导下,本公司控股股东黑龙集团公司与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协议约定向国中水务转让黑龙集团公司持有的本公司70.20%的股份,共计22972.5万股国有法人股。
如果上述股份转让完成,国中水务将持有本公司股份22972.5万股,占本公司股份的70.20%,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上述股份转让协议已经过《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暨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于2007年12月26日接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给黑龙江省国资委并抄给本公司的国资产权[2007]1579号文《关于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黑龙集团公司将所持本公司22972.5万股国有股份转让给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
黑龙股份公司与工商银行、交通银行、长城资产经营公司等主要债权人分别签署了债务和解协议,并全部解除了股权冻结。
与此同时,黑龙江鹤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市政府直属国有企业)承接黑龙股份的全部债务和等值资产;
基于上述条件,2007年5月14日,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提交了《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恢复公司股票上市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文件。并于2007年5月21日,接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字[2007]109号《关于受理黑龙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通知》。
为保证本公司今后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2007年8月6日,本公司与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协议,委托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分别与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西安阎良区相关人士、西宁市相关人士签署关于收购汉中市兴元自来水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西安阎良供水项目公司99%的股权及西宁污水项目公司95%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将以豁免债务等适当方式解决本公司的收购资金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获得黑龙股份22972.5万股股权后,以现金方式向黑龙股份增资并将旗下的优质水务资产注入黑龙股份,使黑龙股份具有持续的盈利能力和恢复上市交易。
本公司将继续加大重组力度,争取早日恢复上市,给广大投资者以满意的回报。
6.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6.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6.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6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7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我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本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 791,428,924.31 元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305,835,388.73 元 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514,406,464.42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07年度无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此预案须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1)、收购完成
2)、收购完成
3)、收购完成
7.2 出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7.3 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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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3 2007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截止2007年末,上市公司未完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欠工作的,董事会提出的责任追究方案
□适用 √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7.6.1 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股改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公司潜在控股股东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以现金形式支付股改对价,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人民币2元,每股流通股获得0.20元,流通股股东共获得1950万元的现金。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承诺豁免代本公司收购三个水务公司的股权收购款17500万元,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上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过本公司相关股东大会暨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现正在履行对价支付手续。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收购方承诺:自本次收购完成后三年内不减持黑龙股份的股份,或通过协议转让等其他方式出让黑龙股份的控股权。
目前收购事项尚待有关部门批准。
7.6.2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7.8 其它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7.8.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8.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8.3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8.4 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监事会报告
8.1 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本届监事会对公司2007年度运作及董事会工作情况依法进行了监督,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依法运作,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内容,认真履行了职责和义务,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独立董事专业构成合理,并能发挥作用。公司治理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它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8.2 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财务制度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具体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审计过程符合法律程序,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8.3 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黑龙股份与鹤城建投于2007年5月签署的《资产及债务转让协议》约定: 将黑龙股份根据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7年4月26日出具的编号为“中准审字[2007]第2157号”的《审计报告》(下称“《审计报告》”中所载明的黑龙股份截至2006年12月31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包括或有负债以及期后事项)(下称“拟剥离资产”)剥离给鹤城建投, 随拟剥离资产同时转让给鹤城建投的还应当包括: 在该协议生效当日, 与拟剥离资产相关的所有合同及其他附属性权利及义务。与拟剥离资产相关的所有合同及其他附属性权利及义务一并按拟剥离资产的账面价格转让给鹤城建投, 该价款以人民币支付。
由于上述资产部分被查封和抵押, 并且上述资产和负债的转移尚需取得相关资产受益人、债权人或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同意, 或者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 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为保证上述《资产及债务转让协议》切实履行, 黑龙股份与鹤城建投签订了《担保合同》, 由鹤城建投为该协议提供不可撤销的担保: 即当上述资产及负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转让给鹤城建投时, 鹤城建投将按黑龙股份及其重组方国中水务的要求, 以其所持有并经黑龙股份及其重组方国中水务认可的实物资产、土地、股权、债权和现金予以承担和负责偿还。截至2006年12月31日, 鹤城建投总资产55.34亿元, 净资产33.54亿元。该担保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
为切实推动上述协议的执行, 鹤城建投于2007年5月26日出具了《关于委托黑龙股份和黑龙集团与债权人签署有关债务和解协议的函》, 同意黑龙股份和黑龙集团代为处理与上述协议相关的债权债务处理事宜, 并承担由此引致的后果。
2007年12月, 黑龙股份与鹤城建投签署了《资产及债务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 将黑龙股份截至2007年6月30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包括或有负债)转让给鹤城建投, 黑龙股份截至2007年6月30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清单以黑龙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披露的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07年度中期报告《审计报告》及其附注为准。其他事项遵照原协议约定, 鹤城建投出具的《担保合同》仍然有效。
黑龙股份董事会已于2007年12月28日通过了《资产及债务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黑龙股份在完成本次资产出售后其主营业务将从从低定量胶印新闻纸的生产和销售转变为城市环保水务业务为主业的上市公司。黑龙股份资产出售后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按本次资产出售方案, 黑龙股份出售的资产总额超过黑龙股份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总资产70%。本次重大出售资产不对公司财务造成负担, 解决了巨额债务, 清除了巨额财务费用, 黑龙股份的3个水务资产可以保证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本次资产重大出售资产完成以及随着后续水务资产的注入, 将对公司的业务经营产生积极影响。公司的整体竞争能力及行业地位将随之迅速提高, 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因此, 本次重大出售资产完成后, 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黑龙股份对于本次资产出售中涉及到的关联交易的处理, 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并履行了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合法程序。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拟出售资产经过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其中的主要资产如土地和机器设备同时经过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 定价依据是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基础, 由交易双方协商后确定的, 整个交易履行了相应的程序, 交易价格和条件遵循了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
根据上述对本次交易过程的操作安排, 本次重大出售资产符合黑龙股份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重大出售资产符合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1]105号《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
综上所述,本公司监事会认为, 黑龙股份本次资产出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通知》和《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黑龙股份本次资产出售行为及相关协议和整体方案合法有效, 黑龙股份、鹤城建投及其他各方具备主体条件, 交易的实施不存在法律障碍; 黑龙股份实施本次资产出售行为符合《通知》的要求;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债权债务的处理及其他相关权利、义务处理合法有效, 实施不存在法律障碍; 交易各方履行了法定披露和报告义务, 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或安排。
8.4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交易单位的经济往来公平,且经济利益及帐目清晰,无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
9.2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07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 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
(下转D42版)
股票简称 | S*ST黑龙 |
股票代码 | 600187 |
上市交易所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长青路27号 |
邮政编码 | 161005 |
电子信箱 | dayongshi@126.com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石大勇 | |
联系地址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长青路27号 | |
电话 | 0452-5982130 | |
传真 | 0452-2812615 | |
电子信箱 | dayongshi@126.com |
主要会计数据 | 2007年 | 2006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05年 |
营业收入 | 967,099.26 | 4,500,000.00 | -78.51 | 7,368,488.10 |
利润总额 | 791,428,924.31 | 7,923,418.99 | 9,888.48 | -357,492,422.3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91,428,924.31 | 7,923,418.99 | 9,888.48 | -357,492,422.3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97,809,449.67 | -192,444,744.76 | -2.79 | -217,065,421.7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191,940.41 | 36,658.94 | -1,114,219.55 | |
2007年末 | 2006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05年末 | |
总资产 | 1,846,731,465.02 | 885,451,562.06 | 108.56 | 978,885,617.97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183,984,932.23 | -607,443,992.08 | -600,818,800.74 |
主要财务指标 | 2007年 | 2006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05年 |
基本每股收益 | 2.4186 | 0.0242 | 9,894.21 | -1.0925 |
稀释每股收益 | 2.4186 | 0.0242 | 9,894.21 | -1.092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 -0.6045 | -0.5881 | -2.79 | -0.6634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430.16 | -1.30 | 增加431.46个百分点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73.79 | -1.30 | 减少372.49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107.51 | 31.68 | 减少139.19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3.43 | 31.48 | 增加61.95个百分点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0.0892 | 0.0001 | -0.0034 | |
2007年末 | 2006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05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 0.5623 | -1.8563 | -1.8361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27,062.08 |
企业合并的合并成本小于合并时应享有被合并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损益 | 790,886.91 |
债务重组损益 | -61,624.88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11,794.74 |
大额坏账准备转回 | 732,458,829.20 |
捐赠利得 | 256,189,139.57 |
合计 | 989,238,373.98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20,025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 | 持有非流通股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黑龙集团公司 | 国有法人 | 70.21 | 229,725,000 | 229,725,000 | 冻结 229,725,000 |
陈好 | 未知 | 0.86 | 2,803,068 | ||
张羽 | 未知 | 0.64 | 2,172,625 | ||
史福根 | 未知 | 0.30 | 990,000 | ||
孙平 | 未知 | 0.30 | 960,400 | ||
万文国 | 未知 | 0.26 | 862,900 | ||
田幸文 | 未知 | 0.23 | 737,308 | ||
张明月 | 未知 | 0.21 | 673,200 | ||
张振龙 | 未知 | 0.18 | 575,300 | ||
潘江 | 未知 | 0.18 | 568,630 | ||
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流通股数量 | 股份种类 | |||
陈好 | 2,803,068 | 人民币普通股 | |||
张羽 | 2,172,625 | 人民币普通股 | |||
史福根 | 9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孙平 | 960,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万文国 | 862,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田幸文 | 737,308 | 人民币普通股 | |||
张明月 | 673,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张振龙 | 575,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潘江 | 568,63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张北明 | 511,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 未知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领取的报酬总额(万元) | 报告期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是否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单位领取 | |||
可行权股数 | 已行权数量 | 行权价 | 期末股票市价 | ||||||||||
张伟东 | 董事长 | 男 | 54 | 2004年12月31日~2007年12月31日 | 9,750 | 9,750 | 4.5 | 否 | |||||
何立新 | 副总经理 | 男 | 49 | 2004年12月31日~2007年12月31日 | 3.5 | 否 | |||||||
潘建宏 | 副总经理 | 男 | 46 | 2006年10月20日~2007年12月31日 | 3.5 | 否 | |||||||
武摸捷 | 副总经理 | 男 | 50 | 2006年10月20日~2007年12月31日 | 3.5 | 否 | |||||||
李西华 | 副总经理 | 男 | 42 | 2006年10月20日~2007年12月31日 | 3.5 | 否 | |||||||
于海涛 | 总经理助理 | 男 | 54 | 2006年10月20日~2007年12月31日 | 3.5 | 否 | |||||||
王玉伟 | 独立董事 | 男 | 38 | 2004年12月31日~2007年12月31日 | 3 | 否 | |||||||
周继明 | 独立董事 | 男 | 55 | 2004年12月31日~2007年12月31日 | 3 | 否 | |||||||
钱彦敏 | 独立董事 | 男 | 45 | 2004年12月31日~2007年12月31日 | 3 | 否 | |||||||
陈彦才 | 监事会主席 | 男 | 49 | 2004年12月31日~2007年12月31日 | 否 | ||||||||
崔启伟 | 监事 | 男 | 46 | 2004年12月31日~2007年12月31日 | 否 | ||||||||
刘颖 | 监事 | 女 | 43 | 2004年12月31日~2007年12月31日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分行业或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利润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营业利润率比上年增减(%) |
行业 | ||||||
新闻纸 | 949,321.50 | 1,325,001.20 | -28.35 | |||
产品 | ||||||
新闻纸 | 949,321.50 | 1,325,001.20 | -28.35 |
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东北地区 | 949,321.50 |
交易对方或最终控制方 | 被收购资产 | 购买日 | 收购价格 | 自购买日起至本年末为公司贡献的净利润 | 本年初至本年末为公司贡献的净利润(适用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是否为关联交易(如是,说明定价原则) | 所涉及的资产产权是否已全部过户 | 所涉及的债权债务是否已全部转移 |
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 | 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 | 2007年12月31日 | 77,364,500.00 | 是, | 是 | 是 | ||
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 | 西安市航空科技产业园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 2007年12月31日 | 70,000,000.00 | 是, | 是 | 是 | ||
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 | 青海雄越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007年12月31日 | 28,785,000.00 | 是, | 是 | 是 |
关联方 |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 ||
发生额 | 余额 | 发生额 | 余额 | |
黑龙集团公司第一印刷厂 | 1,400,194.42 | |||
齐齐哈尔造纸有限公司 | 722,172,207.38 | |||
齐齐哈尔冰刀工业有限公司 | 8,177,199.96 | |||
黑龙江黑龙纸业有限公司 | 24,554,756.60 | |||
齐齐哈尔造纸有限公司 | 3,941,578.61 | 3,941,578.61 | ||
黑龙集团公司 | 78,867,573.78 | 78,867,573.78 | ||
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 | 1,149,500.00 | 1,149,500.00 | ||
合计 | 1,400,194.42 | 838,862,816.33 | 83,958,652.39 |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余额(万元) | 报告期清欠总额 (万元) | 清欠方式 | 清欠金额(万元) | 清欠时间(月份) | |
期初 | 期末 | ||||
75,490 | 75,490 | 以资抵债清偿 | 75,490 | 1 | |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清欠情况的具体说明 | 本公司控股股东黑龙集团公司及其关联方以3,774,604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为754,920,800.00元,用于偿还对本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754,904,163.94元。本公司已于2007年1月12日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至此,本公司控股股东黑龙集团公司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已实际清欠完成。 |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责任人和董事会拟定的解决措施 |
财务报告 | □未经审计 √审计 |
审计意见 | □标准无保留意见 √非标意见 |
审计意见全文 | |
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2008年4月16日 |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5,590,785.34 | 993,037.83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32,145,326.14 | 49,003,564.43 | |
预付款项 | 60,296,506.63 | 325,843.96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9,032,214.34 | 59,016,108.99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39,202,840.94 | 22,008,090.63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 166,267,673.39 | 131,346,645.84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50,000,000.00 | 52,000,00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703,850,747.26 | 695,773,785.92 | |
在建工程 | 180,082,539.01 | 6,331,130.30 | |
工程物资 | |||
固定资产清理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739,838,137.00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3,652,433.92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039,934.4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680,463,791.63 | 754,104,916.22 | |
资产总计 | 1,846,731,465.02 | 885,451,562.0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2,250,000.00 | 343,956,000.0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58,112,790.87 | 100,205,064.51 | |
预收款项 | 10,250,385.19 | 21,614,135.66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职工薪酬 | 1,932,808.23 | 8,444,797.39 | |
应交税费 | 65,001,432.30 | 53,088,762.92 | |
应付利息 | 206,368,165.65 | 273,687,701.97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678,952,171.34 | 82,259,091.69 | |
应付分保账款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