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董事夏士林,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委托吴松根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
董事吴梦根,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委托沈德堂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
董事康列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委托杨春芳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沈德堂、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信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春芳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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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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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资产负责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1) 应收票据期末数13,729,964.90元较期初数减少了49.35%,主要系加快应收票据背书,支付采购货款。
(2) 应收账款期末数448,837,436.32元较期初数增加了42.90%,主要系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3) 预付款项期末数88,658,804.02元较期初数增加了46.69%,主要系本期业务量增加,相应化工等原材料预付采购款增加所致。
(4) 短期借款期末数315,407,883.78元较期初数增加了48.19%,主要系原材料价格的波动,供应的紧张,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减少而增加现金支付,相应增加了银行借款。
(5) 应付帐款期末数198,968,310.69元较期初数增加了35.20%,主要系采购原材料量增加所致。
(6) 预收款项期末数53,827,261.51元较期初数增加了197.19%,主要系草甘膦等产品市场销售形势较好,客户增加了预付款。
(7) 应交税费期末数24,657,586.99元较期初数增加了34.25%,主要系销售收入及利润的增加而增加了应交税费。
(8) 其他应付款期末数47,535,165.05元较期初数增加了101.87%,主要系公司本期加大了技术和市场投入,期末应付技术服务费和销售费用增加所致。
(9) 长期应付款期末数8,330,527.16元较期初数增加了306.26%,主要系按规定计提了安全费。
2、报告期内,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1) 营业收入本期数778,912,037.61元较上年同期数增加了62.11%,主要系部分产品涨价,销售规模增加所致。
(2) 营业成本本期数658,840,340.81元较上年同期数增加了53.64%,主要系销售收入的增加而增加了成本。
(3) 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数1,980,919.49元较上年同期数增加了151.34%,主要系销售收入的增加而增加了相应的营业税金及附加。
(4) 销售费用本期数22,684,083.95元较上年同期数增加了181.71%,主要系销售量的增加,运输费用增加,市场营销费用相应增加。
(5) 管理费用本期数28,821,076.01元较上年同期数增加了141.53%,主要系公司管理人员薪酬增加,技术开发投入支出及咨询费增加,土地使用税额标准提高,税金支出增加。
(6) 财务费用本期数15,836,656.47元较上年同期数增加了143.70%,主要系借款增加,贷款利率上升,人民币升值幅度加大,利息支出及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7)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数11,096,294.20元较上年同期数增加了58.20%,主要系应收款增加,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8) 投资收益本期数4,708,656.28元较上年同期数增加了103.60%,主要系对青岛易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9) 营业外支出本期数1,686,014.85元较上年同期数增加了141.71%,主要系处置固定资产损失增加所致。
3、报告期内,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41,438,141.94元较上年同期数增加了151.19%,主要系三个月以上承兑汇票保证金收回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本公司内蒙古分公司由分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报告期内已办理工商登记,公司名称为内蒙古拜克生物有限公司。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改承诺及履行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华集团”)特别承诺:其持有的升华拜克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该项承诺期满后24个月内,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价格不低于每股8元(当升华拜克派发红股、转增股本、增资扩股、配股、派息等情况使股份数量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最低减持价格相应调整);升华集团将在2006年度、2007年度、2008年度股东大会提出当年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当年实现的经审计可分配净利润的50%的利润分配议案,并保证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2、源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裕投资”): 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3、天津开发区鸿基置业有限公司特别承诺:在办理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先履行其与升华集团和源裕投资三方签订的协议书中约定的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报告期内,持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东严格按照上述承诺履行。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的累计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100%以上,主要系:1、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州新奥特医药化工有限公司的产品价格有所回升,实现扭亏为盈;2、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拜克开普化工有限公司的产品价格比上年同期有大幅度的提高;3、公司所得税税率由33%下降为25%。
3.5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德堂
200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