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董事长熊小星先生、总经理王洪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新华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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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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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会计科目变动情况及说明: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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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收票据一季度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75.86%,主要系本公司一季度采用背书票据支付1580mm薄板项目的工程款所致。
%,主要系本公司一季度采用背书票据支付1580mm薄板项目的工程款所致。
(2)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一季度期末余额较期初增长65.70%,主要系公司因出口产品数量增加及部分出口产品未结汇所致。
(3)存货一季度期末余额较2007年末增加14.09%,主要系公司扩大经营规模及原燃料价格上涨导致库存存货增加。
(4)在建工程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917,409,549元,主要是公司对1580mm薄板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5)短期借款余额一季度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45.67%,应付票据一季度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33.67%,主要系公司生产规模扩大,所需流动资金增加,同时为规避原燃料价格大幅上涨的风险,增加原燃料采购所致。
(6)应付账款一季度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33.02%,主要原因是:是随着原燃料的日趋紧俏,公司加快了对原燃料贷款的结算支付,使应付账款减少。
2、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科目变动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于2007年10月购入控股股东钢铁主业资产实现整体上市以后,主业业务种类和规模都发生重大变化,2008年一季度与2007年一季度的整体盈利水平及现金流量情况不具可比性。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08年4月3日,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本次转债发行将全部用于1580MM薄板工程。公司将尽快准备材料上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
2、按照国务院2007年3月23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本公司的企业所得税按25%执行。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股权分置改革股东承诺:2006年,公司完成股改,控股股东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承诺所持股份锁定三年,有限售期截止到2009年10月24日;其他有限售条件的股东也按规定履行承诺。
2、关于前次定向增发:2007年公司完成定向增发,控股股东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认购限售股份1000209135股,承诺锁定三年,解除限售日为2010年11月2日,其他符合特定条件的投资者认购了2亿股,均承诺所持股份锁定一年,解除限售日期至2008年12月3日。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由于2007年公司非公开发行的钢铁主业资产注入基准日为2007年9月30日,钢铁主业资产注入后,公司业务种类和规模都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大幅增长,但这种增长不具备可比性,。
3.5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熊小星
2008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编号: 临2008-0014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方案或修改方案,亦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07年度股东大会于2008 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共有股东和股东代表5人出席会议,代表股份数为 1,103,208,737股,占股份总数1,393,429,509股的79.17%,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无人出席,代表股份0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熊小星主持,董事、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参加大会股东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下述议案:
一、审议通过《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103,208,737股赞成,占参加会议总数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
二、审议通过《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103,208,737股赞成,占参加会议总数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
三、审议通过《2007年年度报告和年报摘要》。
1,103,208,737股赞成,占参加会议总数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
四、审议通过《2007年财务决算报告》。
1,103,208,737股赞成,占参加会议总数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
五、审议通过《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公司审计机构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本公司2007年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6,597,045.74元(母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法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6,659,704.5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68,191,112.13元,截止2007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81,270,821.32元。
公司2007年度股利分配以2007年末股本1,393,429,5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0元(含税),共计向全体股东分配111,474,360.7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69,796,460.62元滚存到下一年度;公司不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实施日期另行公告。
1,103,208,737股赞成,占参加会议总数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
六、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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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208,737股赞成,占参加会议总数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
七、审议通过《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修正案)》。(修订后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见附件)
1,103,208,737股赞成,占参加会议总数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
八、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正案)》。(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见附件)
1,103,208,737股赞成,占参加会议总数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
九、审议通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见附件)
1,103,208,737股赞成,占参加会议总数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8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方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扣除应回避表决的1,073,188,818股,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0,019,919股。
30,019,919股赞成,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
本次会议经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方世扬、罗小平律师现场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等有关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