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董事长高汝森、总经理李克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裴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申兴良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952,653,927.28 | 877,075,736.56 | 8.6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334,770,773.06 | 331,245,463.17 | 1.0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3.19 | 3.15 | 1.06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68,328,472.31 | -3,038.22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65 | -1,992.15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905,961.27 | -905,961.27 | -251.63 |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1 | -0.01 | -200.0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1 | -0.01 | 0.0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1 | -0.01 | -200.00 |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0.27 | -0.27 | 减少0.45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0.29 | -0.29 | 减少0.1个百分点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42,757.7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4,172.87 | ||||
债务重组损益 | 4,168.41 | ||||
合计 | 65,583.58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2,408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襄樊华天元件有限公司 | 5,2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109,558 | 人民币普通股 |
张凤霞 | 9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深圳市同仁和实业有限公司 | 745,320 | 人民币普通股 |
柏有弟 | 642,917 | 人民币普通股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496,875 | 人民币普通股 |
招商银行北京分行 | 496,875 | 人民币普通股 |
石向才 | 459,519 | 人民币普通股 |
周志毅 | 383,293 | 人民币普通股 |
上海健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369,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公司资产构成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说明
应收票据比上年期末减少31.16%,主要原因是以应收票据支付材料款;
预付款项比上年期末增加30.74%,主要原因是预付材料款增加;
其他应收款比上年期末增加59.26%,主要原因是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加;
在建工程比上年期末增加101.15%,主要原因是子公司云南天达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达公司”)新区建设项目投入增加;
应付职工薪酬比上年期末增加38.11%,主要原因是当期计提的社会保险费用未支付;
应交税费比上年期末增加374.37%,主要原因是母公司应交增值税增加;
少数股东权益比上年期末增加249.80%,主要原因是天达公司增资扩股导致少数股东权益增加;
股东权益比上年期末增加31.28%,主要原因是天达公司增资扩股所致。
(2)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发生重大变动的说明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分别比上年同期增加112.50%、120.13%,主要原因是天达公司太阳能电池业务增长所致;
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增加136.09%,主要原因是应交增值税增加导致计提附税增加;
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80.51%,主要原因是运输费用和薪酬费用增加;
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43.98%,主要原因是研究开发费用和薪酬费用增加:;
资产减值损失报告期为0,上年同期为-499,033.01元,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未计提减值准备;
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83.20%,主要原因是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
利润总额、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减少64.33%,主要原因是期间费用增加和政府补助减少;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减少251.63%,主要原因是母公司净利润减少;
少数股东损益比上年同期减少37.02%,主要原因是天达公司报告期亏损减少所致。
(3)报告期公司现金流量构成情况、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87万元。其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833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材料支付款增加;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24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投资天达公司新区建设项目;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76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62.8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天达公司增资扩股收到投资款。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湖北华光新材料有限公司承诺:其所持的新华光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48个月之内出售所持有的新华光股份不超过其总股本的5%,60个月之内出售所持有的新华光股份不超过其总股本的10%,在此期间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价格不低于13.8元/股。报告期内有效履行。
西安北方光电有限公司承诺:其所持的新华光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60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72个月之内出售所持有的新华光股份不超过其总股本的5%,84个月之内出售所持有的新华光股份不超过其总股本的10%,在此期间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价格不低于13.8元/股。报告期内有效履行。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汝森
2008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84 股票简称:新华光 编号:临2008-06
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于2008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54,318,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73%;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49,068,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73%,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5,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会议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高汝森先生主持,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1、《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54,318,750股同意,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4,318,750股同意,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3、《2007年度报告及摘要》。
54,318,750股同意,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4、《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4,318,750股同意,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5、《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勤信审字[2008]148号审计报告,公司2007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062,591.27元,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67,078.99元后,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6,980,650.97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43,576,163.25元。考虑到公司今后发展的需要,决定2007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54,318,750股同意,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决定继续聘请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08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聘期一年。
54,318,750股同意,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湖北晴川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和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4月23日
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