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 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7元。
·每10股送2股转增8股。
·股权登记日:2008年4月 28日
·除权除息日:2008年 4月 29 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8年4月30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 5月 7日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公司2008年4月18日召开的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相关决议公告刊登于2007年4月 21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利润分配方案
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以2007年度末总股本37,259.2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2股,共计分配11,177.76万元,分配后公司未分配利润结余转入下一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8股,共计转增29,807.36万股。
持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10股0.07元;持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法人股东和机构投资者及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法人股东自行缴纳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10股1元。
三、分红派息及转增股本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8年4月 28日
2、除权除息日:2008年 4月 29 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8年4月30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 5月 7日
四、发放对象
截止2008年4月2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送股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华易投资有限公司两家股东所持有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发放。
3、送股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股东帐户。每位股东按送股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到实际送股数与本次送股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 变动前 | 变动数 | 变动后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72,505,960 | 72,505,960 | 145,011,920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300,086,040 | 300,086,040 | 600,172,080 |
股份合计 | 372,592,000 | 372,592,000 | 745,184,000 |
七、实施送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数摊薄计算的2007年每股收益为0.19元。
八、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人:朱正义 袁燕
联系电话: 86856061
联系传真:0510-86199121
联系地址:江苏省江阴市滨江中路275号
邮政编码:214431
九、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