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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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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版:时事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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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版:时事国内
    商务部:适时启动成品油市场应急方案
    国家发改委:
    加强“五一”价格监管
    东航云南地区两条航线停飞 同时调减部分航班
    铁路“五一”运输方案出台
    部分进口风电机组
    将不再享受免税政策
    我国网民数达2.21亿人 居全球首位
    提升城市群竞争力 沪宁杭城铁将动工
    上海房地局原副局长
    殷国元案首次开庭
    发改委网站撤下房价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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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发改委:加强“五一”价格监管
    2008年04月2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新华社电

      

      随着“五一”假期的日益临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加强“五一”假期前后市场价格监管。

      今年以来,受国际市场价格上涨、成本上升等因素影响,价格总水平涨幅较高,上涨压力较大。为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各地各部门正积极贯彻落实。

      该通知指出,目前,“五一”假期临近,居民消费、出行较为集中,容易引发各种价格矛盾。为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五一”假期前后市场价格监管。

      通知要求各地要坚决落实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努力抑制不合理涨价。各地要切实贯彻落实提价申报和提价备案制度,引导经营者加强内部管理,努力消化上升成本;对列入提价申报和提价备案名单的企业,未经申报、备案,擅自涨价的,以及申报、备案时提供虚假成本资料,变相提高涨价幅度的,要严肃查处。

      通知强调,各地要加强市场价格巡查,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具体包括以下四项措施:

      一是重点检查农副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和商场超市的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奶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以及液化气、成品油等紧缺消费品价格。

      二是针对假期居民消费比较集中的特点,要重点检查商品零售经营者促销价格行为以及宾馆、饭店的餐饮价格。

      三是针对今年“五一”假期调整为三天的特点,要在全面整治旅游交通价格秩序的基础上,突出检查机动车停车收费、短途客运价格以及“农家乐”等乡村和城市周边旅游价格。

      四是对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次充好、变相抬价,以及虚假标价、模糊标价、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模糊赠售、隐瞒价格附加条件、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要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严肃查处,对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要及时予以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