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管理层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核算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列示。
3、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等。核算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列示。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及未被划分为其他类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对不具重大影响,但在活跃市场中有报价或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目列报,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主要是本公司在活跃市场上购入的有报价的股票,公允价值全部参考活跃市场中的价格信息。
6.2.4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
本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是指本公司对其拥有实际控制权的股权投资。本公司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权益法进行调整。
本公司对合营公司的投资,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的股权投资。对合营投资本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对联营公司的投资,是指本公司对其具有重大影响的股权投资。对联营投资本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对不具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本公司对不具重大影响,但在活跃市场中有报价或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目列报,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
6.2.5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
本公司的固定资产为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生产经营性设备,以及使用年限在两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本公司的固定资产分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及运输工具、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及工具和其他四类,固定资产均按实际成本计价。
折旧方法: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为平均年限法,固定资产预计残值为资产原值的5%,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和折旧率如下表:
固定资产类别 | 使用年限(年)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20-40 | 4.75-2.375 |
机器机械及运输工具 | 5 | 19 |
办公设备 | 5 | 19 |
其他 | 5 | 19 |
6.2.6无形资产计价及摊销政策
本公司的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本公司的主要无形资产是购买的财务软件及特许权等。无形资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自行研究开发的无形资产,其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和期限: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在使用寿命期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并于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对于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寿命内摊销。
6.2.7 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政策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6.2.8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的确定原则
本公司将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合并报表的编制依据及方法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及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合并时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和往来业已抵销。
3、本年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十三家。
4、本年合并范围的变更及理由
本年度吉林信托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全路达公司、吉新贸易公司、天治基金公司三家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原因如下:
(1)吉林信托公司于2007年进行资产清查审计,确认全路达公司、吉新贸易公司自成立以来均为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应将其纳入合并范围,并对其期初数追溯纳入合并范围。
(2)天治基金公司,原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2007年3月增资3,000.00万元,增资前吉林信托公司投资比例占40%,增资后投资比例占46.15%,且已对其形成实质控制,因此将其纳入合并范围,并对其期初数追溯纳入合并范围。
5、子公司中除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天富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外,均未执行《企业会计准则(2006)》,原因是吉林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依据银监发[2007]18号文件的要求拟对其他公司进行清理。
6.2.9收入确认原则和方法
本公司的营业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手续费收入、金融企业往来收入及其他营业收入等。
本公司在各项业务合同签订以后,在规定的计算期内按应计收入的数额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或者在劳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权利的凭证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6.2.10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所得税费用的会计核算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差异的,按照规定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公司所得税分季预缴,由主管税务机关具体核定。在年终汇算清缴时,少缴的所得税税额,在下一年度内缴纳;多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在下一年度内抵缴。
本公司所得税采取以独立经济核算的成员企业为纳税人,在企业所在地缴纳所得税。
6.2.11信托报酬确认原则和方法
公司的信托投资手续费收入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按合同约定或合同结束后同客户签署的信托投资公司收入确认书或提供给客户清算报告且客户未提出异议后确认收入的实现。
6.3或有事项说明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期初余额为44,000万元,期末余额为4,300万元,均未到期,暂无风险,具体明细如下:
本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情况如下:
担保对象 | 担保 方式 | 担保金额 | 贷款到期日 | 备注 | |
人民币 | 美元 | ||||
舒兰市合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保证 | 2,500 | 2008.5.11 | ||
长春金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质押 | 1,000 | 2008.6.23 | ||
吉林省众孚房地产开发限公司 | 质押 | 800 | 2008.5.25 | ||
合计 | 4,300 |
6.4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公司本年度未发生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情况。
6.5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6.5.1自营资产经营情况
6.5.1.1公司资产风险分类结果如下:
表6.5.1.1 单位:万元
风险 分类 | 正常类 | 关注类 | 次级类 | 可疑类 | 损失类 | 资产合计 | 不良资产合计 | 不良资产率(%) |
期初数 | 273,205 | 0 | 0 | 0 | 0 | 273,205 | 0 | 0 |
期末数 | 234,037 | 2,566 | 15,275 | 0 | 0 | 251,878 | 15,275 | 6.06 |
6.5.1.2资产损失准备的期初、本期计提、本期转回、本期核销、期末数
表6.5.1.2 单位:元
期初数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核销 | 期末数 | |
贷款损失准备 | 14,528,125.49 | 9,221,874.51 | 23,750,000.00 | ||
资产减值准备 | 0 | 14,950,854.14 | 0 | 0 | 14,950,854.14 |
一般准备 | 22,042,658.57 | 0 | 0 | 0 | 22,042,658.57 |
6.5.1.3自营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等投资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5.1.3 单位:元
自营股票 | 基金 | 债券 | 长期股权投资 | |
期初数 | 944,158,460.43 | 234,625,646.14 | ||
期末数 | 280,193,476.91 | 832,967,805.44 |
6.5.1.4公司前五名的自营长期股权投资的企业名称、占被投资企业权益的比例、主要经营活动及投资收益情况
表6.5.1.4
企业名称 | 占被投资企业权益的比例 | 主要经营活动 | 投资收益 |
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23.04% | 证券的承销;证券的自营买卖;证券交易的代理;证券抵押融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财务顾问、企业重组、收购和兼并;基金与投资管理等业务。 | 2007年度未分红 |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71% | 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茶叶科研与加工、商贸、旅游服务 | 2007年度未分红 |
天富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 100% | 国内商品期货代理、咨询、培训 | 2007年度未分红 |
天治基金有限公司 | 46.15% | 发起设立基金、基金管理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 2007年度未分红 |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0.51% | 电力生产经营、上网销售 | 2007年度未分红 |
6.5.1.5公司前五名的自营贷款的企业名称、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和还款情况
表6.5.1.5
企业名称 | 占贷款总额的比例(%) | 还款情况 |
辽源市银源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 72.09 | 贷款尚未到期,能够按期支付贷款利息。 |
梅河口市金地印刷厂 | 13.95 | 贷款尚未到期,能够按期支付贷款利息。 |
集安佳信通用机械有限公司 | 9.30 | 贷款尚未到期,能够按期支付贷款利息。 |
珠海市亿诚投资有限公司 | 4.66 | 贷款尚未到期,能够按期支付贷款利息。 |
6.5.1.6代理业务(委托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5.1.6 单位:元
代理业务 | 期初数 | 期末数 |
合计 | 0 | 0 |
6.5.1.7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
表6.5.1.7 单位:元
收入结构 | 金额 |
信托业务收入 | 6,045,815.34 |
股权投资收入 | 222,159.30 |
利息类收入 | 37,843,389.58 |
证券投资收入 | 630,428,137.68 |
租赁业务收入 | 0.00 |
其它收入 | 116,794,885.89 |
收入合计 | 791,334,387.79 |
其它收入包括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收取的手续费收入,租赁收入、管理费收入等。
6.5.2信托资产管理情况
6.5.2.1信托资产的期初、期末数
表6.5.2.1 单位:元
信托资产 | 期初数 | 期末数 |
合计 | 717,270,840.75 | 697,172,458.11 |
6.5.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数量、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收益率
表6.5.2.2 单位:万元
已清算结束信托项目 | 项目个数 | 合计金额 | 加权平均实际收益率% |
集合类 | 3 | 9,030 | 7.38 |
单一类 | 11 | 119,161 | 3.92 |
财产管理类 | 0 | 0 | 0 |
6.5.2.3本年度新增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数量、合计金额
表6.5.2.3 单位:万元
新增信托项目 | 项目个数 | 合计金额 |
集合类 | ||
单一类 | 11 | 127,378 |
财产管理类 | 0 | 0 |
6.5.2.4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的情况及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本公司遵守信托法和信托文件对受托人义务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管理信托事务,管理信托财产时,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没有损害受益人利益的情况。本公司无因自身责任而导致信托财产损失的情况。
6.5.2.5信托赔偿准备金的提取、使用和管理情况。
本公司根据<<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按净利润的5%提取信托赔偿准备金,截止报告期末,尚未发生信托业务损失,信托赔偿准备金尚未使用。信托赔偿准备金期末余额为18,123,738.81元。
6.6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6.6.1.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表6.6.1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数量 | 关联交易金额 | 定价政策 | ||
增加额 | 减少额 | |||
合计 | 13 | 84,851 | 137,818 | 按市场公允价格定价 |
6.6.2关联交易方与本公司的关系性质、关联交易方的名称、法人代表、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主营业务
表6.6.2
关系性质 | 关联方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地址 | 注册资本 | 主营业务 |
子公司 | 天富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 李建光 | 长春市 | 10000万元 | 国内商品期货代理、咨询、培训 |
子公司 | 上海金路达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姜振武 | 上海市 | 5000万元 | 投资、咨询、资产管理 |
子公司 | 北京银路达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王 猛 | 北京市 | 2000万元 | 投资管理、信息咨询 |
子公司 | 深圳市财路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张纪军 | 深圳市 | 2000万元 | 开办实业、国内物资供销、咨询 |
子公司 | 吉林省宝路达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姜佐成 | 长春市 | 3000万元 | 投资管理、咨询、资产管理 |
子公司 | 吉林省天汇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 闫永贵 | 长春市 | 2500万元 | 城市综合开发、建材批售 |
子公司 | 吉林省全路通高新风险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 邱荣生 | 长春市 | 5000万元 | 高新产业股权投资、管理、咨询 |
子公司 | 吉林省国际经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王 伟 | 长春市 | 2000万元 | 贸易 |
子公司 | 吉林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闫永贵 | 长春市 | 8080万元 | 投资、管理、咨询、资产委管 |
子公司 |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赵玉彪 | 上海市 | 13000万元 | 发起设立基金、基金管理 |
子公司 | 上海全路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蒋群 | 上海市 | 3000万元 | 科研项目开发投资、国内贸易、资产管理等 |
子公司 | 上海吉新贸易有限公司 | 庄天锡 | 上海市 | 2000万元 | 木材、化工原料、五金交电、汽车配件百货销售等 |
三级子公司 | 吉林吉创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潘振友 | 长春市 | 500万元 | 管理、咨询、资产管理 |
6.6.3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6.3.1固有财产与关联方
表6.6.3.1 单位:万元
固有财产与关联方关联交易 | |||||||
贷 款 | 投 资 | ||||||
期初 | 发生额 | 期末 | 期初 | 发生额 | 期末 | ||
增加额 | 减少额 | 增加额 | 减少额 | ||||
110,400 | 0 | 110,400 | 0 | 31,125 | 13,000 | 0 | 44,125 |
表6.6.3.1
固有财产与关联方关联交易 | |||||||||||
担 保 | 其 他 | 合 计 | |||||||||
期初 | 发生额 | 期末 | 期初 | 发生额 | 期末 | 期初 | 发生额 | 期末 | |||
增加额 | 减少额 | 增加额 | 减少额 | 增加额 | 减少额 | ||||||
- | 0 | 0 | 0 | 300 | 71,851 | 27,418 | 43,285 | 141,825 | 84,851 | 137,818 | 88,858 |
6.6.3.2信托资产与关联方
表6.6.3.2 单位:万元
信托资产与关联方关联交易 | ||||||||||||||||||||||
贷款 | 投资 | 租赁 | 担保 | 应收帐款 | 其它 | 合计 | ||||||||||||||||
期初 | 发生额 | 期末 | 期初 | 发生额 | 期末 | 期初 | 发生额 | 期末 | 期初 | 发生额 | 期末 | 期初 | 发生额 | 期末 | 期初 | 发生额 | 期末 | 期初 | 发生额 | 期末 | ||
增加额 | 减少额 | 增加额 | 减少额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6.6.3.3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
表6.6.3.3 单位:万元
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相互交易 | |||
期初数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数 | |
合计 | 0 | 0 | 0 |
6.6.3.4信托资产与信托财产
表6.6.3.4 单位:万元
信托资产与信托财产相互交易 | |||
期初数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数 | |
合计 | 0 | 0 | 0 |
6.6.4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情况以及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情况
报告期公司无上述情况。
6.7会计制度
本公司固有业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2006)及其补充规定。信托业务执行财政部2005年《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1)利润总额:628,011,077.33元;
2)应交所得税:223,073,362.51元;
3)少数股东损益:4,183,255.51元;
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00,754,459.31元;
5)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9,947,245.11元;
6) 可分配利润:370,807,214.20元;
7) 提取盈余公积:24,689,042.66元;
8) 按照《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按照税后利润的5%提取信托赔偿准备金:6,172,260.67元;
9) 期末未分配利润:339,945,910.87元。
7.2主要财务指标:
表7.2
指标名称 | 指标值(%) |
资本利润率 | 33.53 |
信托报酬率 | 0.85 |
人均净利润 | 168万元 |
7.3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公司无上述事项。
8、特别事项揭示
8.1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公司股东无变化。
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1)2006年12月26日,钟湘华、林有君被吉林省国资指定为省国资委派驻监事,2007年1月22日,钟湘华被推举为公司监事长。
2)2007年4 月25日,张兴波因涉嫌受贿被免去公司董事职务。高福波被任命为公司董事,
3)2007年8月21日,姜佐成涉嫌挪用公款被免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4)2007年8月21日,王晓阳涉嫌受贿被免去公司董事职务。
5)2007年12月27日,王劲松被任命为公司董事。
8.3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或公司名称、公司分立合并事项
公司无上述事项。
8.4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1)本公司1993年为吉林省开发建设投资公司(吉发集团前身)提供500万美元担保,因债务人未能按期偿还借款,光大银行长春分行作为最终债权人,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本公司。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2000)吉经初字第94号《民事判决书》判令本公司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并查封了本公司持有的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公司1,649.70万股股权。2004年11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2004)吉执字第2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拍卖本公司持有的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1,649.7万股。2004年12月6日,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经司法拍卖程序,竞拍获得上述股权,并于2005年4月完成股权过户手续。2005年度,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复查,于2005年2月25日作出了(2005)吉民监字第16号《民事裁定书》,中止(2000)吉经初字第94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2007年3月23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了(2005)吉民再初字第8号《民事判决书》,判令撤销该院(2000)吉经初字第94号民事判决,本公司对吉林省开发建设投资公司的借款本金及利息不承担保证责任。之后光大银行长春分行又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07年9月19日下达(2007)民二终字第11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不承担保证责任。
(2)本公司与光大银行长春分行因吉林省吉原石油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原公司)贷款担保纠纷案。本公司1997年为吉原公司在光大银行长春分行的500万美元借款提供担保,并由吉林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反担保。因债务人未能按期偿还借款,光大银行长春分行作为最终债权人,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本公司。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2004)吉民二初字第八号《民事判决书》判令本公司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公司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以(2004)民二 终字第14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维持原判。2007年5月31日公司与光大银行长春分行就履行担保责任问题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公司已实际支付担保履责资金4,350万元人民币和351.39万美元,折算后两项合计人民币7,035万元(外汇按支付款项当日汇率折算),至此本公司应履行的担保责任已履行完毕,该案已结案。
(3)本公司与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委托贷款纠纷案。公司于1992年受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一汽集团”)委托,将一汽集团在公司的委托存款2000万元贷给吉林省土产畜产进出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土畜产公司)。由于土畜产公司到期未归还上述贷款,一汽集团单方否认上述委托贷款的存在,并以上述资金是存款为由,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本公司,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3)长民三初字第117号、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2004)吉民三终字第61号《民事判决书》判令本公司偿还上述资金及利息,2005年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复查,并以(2005)吉民监字第51号《民事裁定书》中止原判决的执行,并于2005年8月25日以(2005)吉民再字第41号《民事裁定书》撤销上述判决,发回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11月17日以(2005)长民三重字第13号《民事判决书》判令本公司偿还上述资金及利息。公司不服该判决,已上述至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再审,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8.5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2007年4月9日,公司董事王晓阳因涉嫌受贿被逮捕。
2007年6月2日,公司董事长张兴波因涉嫌受贿被逮捕。
2007年6月13日,公司副总经理姜佐成因涉嫌挪用公款被逮捕。
8.6银监会派出机构对公司检查结论和公司整改情况
2007年4月4日至4月30日,吉林省银监局对公司自营及信托业务中通过投资、贷款、拆借、信托等形式直接或间接流入证券市场的资金合规情况、风险情况及内控管理状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吉林省银监局对公司在证券投资、内控制度、信贷管理及财务管理方面提出了一些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二是要有效化解间接证券投资风险;三是要增强内审部门的独立性和有效性;四是建立投资组合管理、风险控制和投资评价制度;五是要进一步完善信托操作规程;六是要加强关联交易管理;七是要进一步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八是加强贷款档案管理。
8.7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简要内容、披露时间、所披露的媒体及其版面
公司无上述事项。
9、公司监事会意见
本报告期内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2007年度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本公司200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07年度经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