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被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四川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于2008年4月23日上午在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十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3名,所持股份110,404,720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2%。会议由董事长孙云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采取记名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董事会报告》;
持同意意见股东所持股份数110,404,72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弃权及反对股份。
2、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持同意意见股东所持股份数110,404,72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弃权及反对股份。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持同意意见股东所持股份数110,404,72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弃权及反对股份。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母公司2007年度共实现净利润 -3,100,453.61 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36,804,941.32 元。
由于公司的累计净利润为负数,因此,公司本年度的利润不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持同意意见股东所持股份数110,404,72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弃权及反对股份。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持同意意见股东所持股份数110,404,72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弃权及反对股份。
6、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经理层办理贷款额度的议案;
持同意意见股东所持股份数110,404,72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弃权及反对股份。
上述决议内容详见2008年4月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有关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公司继续执行与关联方日常性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持同意意见股东所持股份数1,595,28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弃权及反对股份。因涉及关联交易,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代表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上述决议内容详见2008年4月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有关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08年度审计机构及费用的议案;
持同意意见股东所持股份数110,404,72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弃权及反对股份。
上述决议内容详见2008年4月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有关公告。
9、审议通过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
持同意意见股东所持股份数110,404,72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弃权及反对股份。
上述决议内容详见2008年4月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有关公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四川英捷律师事务所姚海泉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四川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四川英捷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