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在2008年4月21日和22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截止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经询证公司第一大股东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回复如下:到目前为止并自《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提交日(2008年2月27日)起可预见的十二个月之内,除已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外,收购人及实际控制人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所持三联商社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经询证第二大股东山东三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复如下:到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三个月之内,三联集团及山东三联职工股管理中心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所持三联商社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如有应披露的重大事项,我们将及时通知贵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是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信息披露网站,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简称:三联商社 证券代码:600898 编号:临2008-25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披露的2007年度报告与2007年度报告摘要在“前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之“2005年”部分存在不一致的情况。经公司财务部门核实,系根据新会计准则对2005年度的主要财务指标进行调整,公司2007年度报告披露数正确而2007年度报告摘要披露数出现偏差,更正后的2007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具体项目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 | 2005年 | |
年报摘要中披露数 | 年报中披露数(按新会计准则调整修正数) | |
基本每股收益 | 0.1091 | 0.1129 |
稀释每股收益 | 0.1091 | 0.112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 0.1083 | 0.1121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6.93 | 7.1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93 | 7.1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6.88 | 7.1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13 | 7.10 |
特此公告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简称:三联商社 证券代码:600898 编号:临2008-26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上诉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近期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民事上诉状,请求撤消(2007)历城民商初字第1742号民事判决书第三条当中的“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对第一条款承担连带付款责任”。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07年9月,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下称"兴业银行")因借款合同纠纷,在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起诉三联家电配送中心有限公司(下称"三联配送")以及本公司。(见2007年11月22日相关公告)
本案于2007年11月27日开庭审理。2008年2月,公司收到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1份,案号为(2007)历城民商初字第1742号,判令公司承担连带责任:(1)判令三联配送偿还借款本金4000万元以及相应利息;(2)判令兴业银行就三联配送提供的抵押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3)判令兴业银行就三联配送提供的质押商票享有优先受偿权,判令本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付款责任;(4)判令三联配送和本公司承担案件受理费24.18万元和财产保全费0.5万元。(见2008年4月3日相关公告)
公司出具的商业承兑汇票,实际是一种企业信用保证。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既有物的抵押又有保证质押的债权,应先处理物来优先偿还欠款,保证应是后一位的补偿还款责任。故公司提出上诉,请求二审法院撤消(2007)历城民商初字第1742号民事判决书第三条当中的“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对第一条款承担连带付款责任”。
特此公告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简称:三联商社 证券代码:600898 编号:临2008-27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新拍卖
第二大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因公司第二大股东山东三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联集团”)与济南市商业银行存在债务纠纷,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山东银星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于2008年4月2日拍卖三联集团所持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2,765,602股。
2008年4月15日,股份拍卖的买受人上海亚奥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书面通知山东银星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因故无法支付相应股权拍卖款,正式放弃买受三联集团所持公司22,765,602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008年4月22日,济南市商业银行向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重新拍卖三联集团所持公司22,765,602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的股权。2008年4月23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公司下达了(2008)济中法执字第324-1、325-1、326-1、327-1号民事裁定书:重新拍卖三联集团所持公司22,765,602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以清偿债务。
公司将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密切关注该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