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庞培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西庆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萱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853,226,648.36 | 836,486,955.29 | 2.0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220,809,391.50 | 218,799,302.72 | 0.9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2.0401 | 2.0215 | 0.92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3,737,572.47 | -100.09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4041 | -100.09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346,902.88 | 2,346,902.88 | 0.46 |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217 | 0.0217 | 0.46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226 | 0.0226 | 5.18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217 | 0.0217 | 0.46 |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1.06 | 1.06 | 减少0.08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1.11 | 1.11 | 减少0.03个百分点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134,256.09 | ||||
所得税影响 | -1,099.67 | ||||
合计 | -135,355.76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5,682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山东五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46,103 | 人民币普通股 | |
西藏自治区信托投资公司 | 2,0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宋绪伟 | 1,331,607 | 人民币普通股 | |
麦惠贞 | 1,161,944 | 人民币普通股 | |
潍坊渤海实业有限公司 | 1,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朱相国 | 961,716 | 人民币普通股 | |
王维钦 | 739,782 | 人民币普通股 | |
董兴欣 | 591,826 | 人民币普通股 | |
王伟 | 591,826 | 人民币普通股 | |
赵萱 | 517,847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票据期末比期初增2830.76%,主要原因本期货款结算时收客户银行承兑汇票增多所致。
2.应收账款期末比期初增加43.51%,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销售收入增加及部分货款未到期结算。
3.其他应收款期末比期初增加36%,主要是公司往来款增多所致
4.应付票据期末比期初增加85%,主要原因是公司为节约财务费用,增加银行承兑汇票结算。
5.本期管理费用比去年同期增加39.49%,主要原因为(1)公司加大研发投入,研发费用增加。(2)公司年初召开多次大型专项会议,增加了会议支出。
6.本期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100.09%,主要原因为公司本期应收帐款增加较快。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改承诺及履行情况:
山东五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五洲明珠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骨干等同意履行潍坊渤海实业有限公司作出的承诺,同时将严格遵守《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关于其所持股份的限制性规定;潍坊渤海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五洲明珠非流通股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持有五洲明珠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山东五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五洲明珠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骨干、潍坊渤海实业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期末持有数量 (股) | 初始投资金额 | 期末账面值 | 期初账面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1 | 000752 | 西藏发展 | 962,326.00 | 461,400.00 | 7,727,477.78 | 8,064,291.88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 | 601186 | 中国铁建 | 6,000.00 | 54,480.00 | 58,740.00 | 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合计 | - | - |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庞培德
2008年4月23日
股票简称:五洲明珠 股票代码:600873 公告编号:2008-006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于2008年4月23日上午9:00在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桐荫街197号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08年3月20日以公告方式发出。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2人,代表股数25,608,6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6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山东国欣律师事务所王卫国、马卫海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庞培德先生主持,大会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会议提案形成如下决议:
1、同意关于《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有效票25,608,628股,同意25,608,62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2、同意关于《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有效票25,608,628股,同意25,608,62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3、同意关于《200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有效票25,608,628股,同意25,608,62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4、同意关于《200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有效票25,608,628股,同意25,608,62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5、同意关于《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有效票25,608,628股,同意25,608,62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6、同意关于《200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有效票25,608,628股,同意25,608,62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7、同意关于《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07年度会计报表经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15,266.87 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为-12,535,771.33 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3,302,871.32 元。
因无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
有效票25,608,628股,同意25,608,62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8、同意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曹茂兴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补选董事候选人,其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有效票25,608,628股,同意25,608,62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9、同意关于《公司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
有效票3,512,633股,同意3,512,63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10、同意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公司2008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审计费用为20万元。
有效票25,608,628股,同意25,608,62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11、同意关于为潍坊长安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1)同意为潍坊长安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济南分行办理的授信和贷款业务提供担保,担保的最高敞口额度为2000万元整,担保方式为保证,期限1年。
2)同意为潍坊长安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在中国农业银行安丘支行申请办理流动资金贷款2000万元整,期限1年。
有效票25,608,628股,同意25,608,62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股东大会经山东国欣律师事务所王卫国、马卫海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提名董事候选人简历
曹茂兴简历
曹茂兴,男,汉族,山东省青州市人, 1974年11月17日生,中共党员。1996年8月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工业外贸专业,同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潍坊大众电力电器有限公司生产部主任、质量管理部主任;2000年6月至2003年3月,任潍坊五洲鼎嘉维高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3年3月至2004年3月,任山东五洲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4年3月至2005年11月,任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2005年11月至2008年1月,任山东五洲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1月至今,任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股票简称:五洲明珠 股票代码:600873 公告编号:2008-007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五届六次会议于2008年4月23日10:00在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桐荫街197号三楼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2008年4月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庞培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全票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议案;
2、关于潍坊长安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1)同意长安铁塔为安丘盛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盛源热电”)在潍坊市商业银行东风东街支行申请办理流动资金贷款400万元整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信用担保,期限1年。
(2)同意长安铁塔为安丘市供电公司(下称“安丘供电”)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丘支行申请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1200万元整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信用担保,期限1年。
独立董事意见:鉴于盛源热电、安丘供电目前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且双方签订了互保协议。因此长安铁塔为盛源热电、安丘供电分别提供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400万和1200万人民币担保,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长安铁塔为盛源热电、安丘供电分别提供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400万和1200万人民币担保。其提供担保及拟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担保有关情况如下:
1)担保人基本情况
潍坊长安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为我公司控股子公司,该公司现有总股本6080万股,我公司持有4675.541万股,占股份总数的76.9%;法定代表人为王光顺先生,注册地为潍坊市安丘市潍徐北路1号,主要从事电力输电铁塔生产、加工、销售业务。该公司经营良好,其年度主营业务利润约占我公司的70%左右。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安丘盛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26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志刚,注册地为安丘市长安路7号,主要从事发电、城市集中供热。该公司经营良好,其2007年公司总资产为150,052,843元,净资产为64,879,322元,负债总额为85,173,521元,经营收入为3,393,006元,净利润为2,273,314元。该公司为非关联方。
安丘市供电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5575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范华,注册地为安丘市向阳路四百三十号,主要从事安丘市行政区域内售电,电力电器安装。(国家规定所许可生产经营的,凭《许可证》生产经营。)该公司经营良好,其2007年公司总资产为491,335,698元,净资产为191,079,198元,负债总额为300,256,499元,经营收入为479,948,576元,净利润为13,140,664元。该公司为非关联方。
3)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鉴于盛源热电、安丘供电目前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且双方签订了互保协议,长安铁塔为其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
4)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911.2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3220万元,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59%和14.72%。公司没有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3、关于公司潍坊浩特电气分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同意由潍坊长安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向潍坊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风西街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800万元整,期限1年。
4、关于公司申请授信及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1)同意以成都喜玛拉雅大酒店有限公司所属的成房权证监字第1521867号房产与成国用(2007)第880号土地为抵押物进行抵押,向中国农业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营业部申请2008年度1亿元流动资金授信额度,期限1年。
(2)同意以成都喜玛拉雅大酒店有限公司所属的成房权证监字第1521867号房产与成国用(2007)第880号土地为抵押物进行抵押,向中国农业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营业部申请流动资金贷款2000万元整,期限1年。
5、关于公司申请授信与融资的议案。
同意以抵押与担保方式,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东关支行申请2008年度授信与融资3500万元,期限1年。
特此公告。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股票简称:五洲明珠 股票代码:600873 公告编号:2008-008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五届五次会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五届五次会议于2008年4月23日10:30在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桐荫街197号三楼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2008年4月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承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全票通过了关于《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的有关要求,在全面了解和审核了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后认为: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证监会和上交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公允的反映出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