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4月24日上午9:30在浙江省德清县武康镇英溪北路2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袁建华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共3名,代表股份36650052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8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浙江易盟律师事务所杨继红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以资产抵押方式为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对该议案进行表决的股东所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为9470598股。投同意票的股东所代表的表决权股份数为94705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无股东反对或弃权。
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华盛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易盟律师事务所杨继红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主要法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附件
1、浙江易盟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五、备查文件
1、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687 股票简称:华盛达 编号:临2008-019
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公司B股股价在2008年4月22日至4月2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5%的涨幅限制。
2、经征询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及实质控制人,除公司2008年3月26日刊登《股价异常波动公告》中涉及的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公司B股股价在2008年4月22日至4月2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5%的涨幅限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1、经征询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及实质控制人,除公司2008年3月26日刊登《股价异常波动公告》中披露的事项外,到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两周之内,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质控制人均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2、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未发生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信息。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2008年3月26日刊登《股价异常波动公告》中涉及的事项外,公司没有其他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和香港《大公报》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900939 证券简称:*ST汇丽B 编号:临2008-011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