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08-017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8年4月24日在上海外高桥皇冠假日酒店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6人,瞿承康董事委托施伟民董事、陈卫星董事委托施伟民董事、胡燕董事委托黄丹董事代为表决。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舒榕斌先生主持。会议认真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选举舒榕斌先生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
提名委员会:舒榕斌、施伟民、瞿承康、陆禹平、朱荣恩,其中舒榕斌担任主任委员;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施伟民、陈卫星、瞿承康、胡 燕、叶贵勋,其中施伟民担任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朱荣恩 、施伟民、陆禹平、叶贵勋、黄 丹,其中朱荣恩担任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陆禹平、舒榕斌、施伟民、叶贵勋、朱荣恩,其中陆禹平担任主任委员。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制定及修订公司审计、提名、战略与发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森兰·外高桥”项目开发授权的议案》
董事会分别授予公司董事长舒榕斌先生和总经理施伟民先生在“森兰·外高桥”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行使下列权利:
1、在董事会通过的年度计划内,授权总经理施伟民先生决定合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的单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招投标、动拆迁、项目合作、土地房产转让等事宜。
2、在董事会通过的年度计划内,授权董事长舒榕斌先生决定合同金额在1亿元(不含本数)以上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的单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招投标、动拆迁、项目合作、土地房产转让等事宜。
3、上述授权事项仅限于公司“森兰·外高桥”项目开发相关事宜。
4、上述授权的授权期限暂定为一年,在董事会未作出对此授权调整决定前可以自动延续至董事会新的决定作出之日。
5、在本次授权通过以后召开董事会时,公司经营层应当将授权行使情况,即根据此项授权所批准的重大交易事项,向董事会进行专项汇报。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
编号:临2008-018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8年4月24日在上海外高桥皇冠假日酒店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芮晓玲女士主持。
会议经审议,一致选举芮晓玲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长。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