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董事,,王景胜先生以传真方式进行表决;
董事,,王承济先生以传真方式进行表决;
董事,,孙兴文先生以传真方式进行表决;
董事,,焦永强先生以传真方式进行表决;
独立董事,,宁永光先生委托独立董事易礼金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董事,,周长福先生因病未参加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李克华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利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克恕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322,754,563.03 | 3,292,121,999.07 | 0.9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648,625,896.07 | 1,639,546,148.29 | 0.5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1.144 | 1.138 | 0.53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7,702,465.87 | -463.39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02 | -300.00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9,079,747.78 | 9,079,747.78 | 44.52 |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063 | 0.0063 | 43.18 |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0.55 | 0.55 | 增加0.16个百分点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337,823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甘肃金塔县恒盛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63,890,129 | 人民币普通股 | |
甘肃宏泰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0,624,76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银行-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9,202,585 | 人民币普通股 | |
山东龙喜集团公司 | 6,1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建设银行-博时裕富证券投资基金 | 4,799,293 | 人民币普通股 | |
甘肃省国营生地湾双丰化工厂 | 4,5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甘肃金盛实业有限公司 | 2,956,509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银行-万家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604,736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农业银行-大成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115,48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宋昕宇 | 1,934,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较年初增长了380%,变化的主要原因系采矿权使用费增加所致;
预收款项较年初增长了35.72%,变化的主要原因系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其他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增长了196.63%,变化的主要原因系预提大修理费用增加所致;
递延所得税负债较年初增长了46.64%,变化的主要原因系公允价值变化调整所致;
营业收入较年初增长了47.05%,变化的主要原因系销量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较年初增长了55.42%,变化的主要原因系销量增加所致;
营业税金及附加较年初增长了47.12%,变化的主要原因系收入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较年初增长了33.45%,变化的主要原因系收入增长导致费用上升;
管理费用较年初增长了39.68%,变化的主要原因系部分费用上升;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年初减少了69.95%,变化的主要原因系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化所致;
营业外收入较年初增长了90.59%,变化的主要原因系处置废料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总额较年初增长了52.20%,变化的主要原因系营业收入增长所致;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总额较年初增长了71.51%,变化的主要原因系物资采购增长所致;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总额较年初减少了34.51%,变化的主要原因系购买资产减少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时原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
1、持有的亚盛集团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A股市场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2、在前项承诺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的股份数量占亚盛集团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3、通过证券交易所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亚盛集团的股份总数1%时,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公告期间不停止出售股份。
上述股东均严格遵守着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期末持有数量 (股) | 初始投资金额 | 期末账面值 | 期初账面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1 | 162202 | 合丰周期 | 500,000 | 382,497.65 | 1,052,569.69 | 981,369.63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 | 217008 | 招商安本 | 300,000 | 300,000.00 | 411,780.00 | 376,23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 | 500058 | 基金银丰 | 200,000 | 173,676.41 | 72,496.95 | 339,80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合计 | - | 856,174.06 | 1,536,846.64 | 1,697,399.63 | - |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克华
200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