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08年4月24日上午在北京召开,因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公司4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在董事长高明辉先生主持下,按会议议程逐项对各项议题进行了审议。经逐项表决,会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200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三、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07年度根据中国会计准则,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11,294千元,应首先提取盈余公积金21,129千元后,累计未分配利润225,816千元。我公司实现合并净利润242,958千元,提取盈余公积金后,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79,091千元;根据香港会计准则,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98,963千元,提取盈余公积金21,129千元后,累计未分配利润220,823千元。公司实现合并净利润241,452千元,提取盈余公积金21,129千元后, 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77,443千元。
可供股东分配利润最低值为按香港会计准则的220,823千元。建议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实现的净利润首先提取盈余公积金21,129千元后,按现有股本总额424,864,883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人民币2.70元现金红利,派送现金114,713.52千元。
四、公司200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提请2007年度股东年会审议续聘香港毕马威会计师行和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分别为公司2008年度香港审计师和国内审计师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六、经董事长高明辉先生提议,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并经本次董事会次批准由公司现任副总经理张晓毅先生接任总经理职务,任职自2008年4月29日起生效,任期与本届经理班子任期一致;
张晓毅先生简历:张晓毅,男,1964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此前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张先生于1985年进入昆明机床厂,长期从事机床设计和技术管理工作,历任本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主任、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副总经理。
七、审议召开公司2007年度股东年会;
1、审议事项:
a、 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b、 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c、 2007年度报告及摘要;
d、 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e、 200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f、 购买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
g、 续聘香港毕马威会计师行和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分别为公司2008年度香港审计师和国内审计师,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h、 审议董事会提名推荐邵里先生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i、 2008年度技术改造项目报告;
2、会议日期及地点。
拟订于2008年6月13日(星期五)上午10:00在昆明茨坝路23号本公司二楼第一会议室召开公司2007年度股东年会。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806 证券简称: 昆明机床 编号:临2008-011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8年4月24日召开,除张伟明监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委托阎世文监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外,其余4名监事均出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鸿书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监事会审议并一致通过:
1、二○○七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3、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07年度根据中国会计准则,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11,294千元,应首先提取盈余公积金21,129千元后,累计未分配利润225,816千元。我公司实现合并净利润242,958千元,提取盈余公积金后,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79,091千元;根据香港会计准则,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98,963千元,提取盈余公积金21,129千元后,累计未分配利润220,823千元。公司实现合并净利润241,452千元,提取盈余公积金21,129千元后, 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77,443千元。
可供股东分配利润最低值为按香港会计准则的220,823千元。建议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实现的净利润首先提取盈余公积金21,129千元后,按现有股本总额424,864,883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人民币2.70元现金红利,派送现金114,713.52千元。
4、公司200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二、监事会认为:
1、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有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2、本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香港毕马威会计师行出具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报告期内没有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事项 ;
4、公司报告期内无重大收购、出售资产行为;
5、本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是以公平原则进行的,无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 A股600806 证券简称:昆明机床 公告编号:临2008-012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〇〇八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兹通告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6月13日(星期五)上午9:00时在中国云南省昆明市茨坝路23号(公司注册地)本公司办公大楼二楼会议室举行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内容如下:
一、会议审议持续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公司拟与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沈机集团)之附属子公司沈阳机床进出口有限公司、云南云机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签订代理协议,通过委托沈机集团之附属子公司代理本公司机床产品出口销售事宜拓展海外市场。
沈机集团之附属子公司的销售区域为不包含本公司已有独家代理的国家和地区(加拿大、韩国、巴西、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的海外市场,代理价格将按照给予其他同类代理公司的价格执行。代理产品包括:数显卧式铣镗床、刨台卧式铣镗床、落地式铣镗床,坐标镗床,加工中心、精密转台等。协议有效期内沈机集团之附属子公司将达到如下销售目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备注:详细内容请参看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网页http://www.sse.com.cn和公司国际互联网相关网页http://www.kmtcl.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相关网页http://www.hkex.com.hk:本公司于2008年4月8日(星期二)发出的关联交易公告。
附注:
1、 凡持有本公司A股并于2008年5月14日(星期三)当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凭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凡欲参加临时股东大会的A股股东,凭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及(如适用)委托书及委任代表的身份证于2008年5月23日—5月24日上午8:00-11:00时,下午2:00-5:00时前往云南省昆明市茨坝路23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参加临时股东大会登记手续,或者在2008年5月24日(星期六)以前将上述文件的复印件和本公司股东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回复邮寄或传真至设在本公司注册地址的董事会办公室。
2、 凡持有本公司H股并于2008年5月14日(星期三)当日下午收市时在公司H股持有人名册登记在册的本公司H股股东,凭身份证或护照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凡欲参加临时股东大会的H股股东请于2008年5月24日(星期六)以前将身份证或护照(载有股东姓名的有关页数)以及(如适用)委托书及委任代表的身份证或护照的复印件和本公司股东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回条邮寄或传真至设在本公司注册地址的董事会办公室。本公司将于2008年5月14日(星期三)至6月13日(星期五)(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暂停过户期间买入本公司H 股股份的人士无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
3、 凡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并有权表决的股东均有权委托一位或多位人士(不论该人士是否为股东)作为其委任代表,代其出席及投票。
4、 股东如欲委任代表出席临时股东大会,须以书面形式委任代表。委托书须由委托股东亲自签署或其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如委托股东是法人,则须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如委托书由委托股东授权他人签署,则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须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和委托书须在临时股东大会开始时间前24小时交回本公司注册地址的董事会办公室,方位有效。就H股持有人而言,上述文件必须同一时间内交回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十七楼1712-1716室,方始有效。
5、 A股股东的委托代表,凭委任股东的股票账户卡、代理委托书(如适用)和委任代表的身份证出席临时股东大会。H股股东的委任代表,凭股东的代理委托书(如适用)和委任代表的身份证或护照出席临时股东大会。
6、 公司将根据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时收到的书面回复,计算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达到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的,公司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达不到的,公司将在五日内再次公告通知会议拟审议的事项、开会日期和地点,并在再次通知之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7、 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往返及食宿费用自理。
8、 本公司注册地址:中国云南省昆明市茨坝路23号
9、 邮政编码:650203
10、传 真:(0871)6166288
11、联系电话:(0871)6166623
12、联 系 人:罗涛先生、王碧辉女士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出席
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回执
本人或单位 :____________ __________(中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英文)
身份证/护照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有公司股份 A股_________ 股东代码 :_______
H股_________ 股东代码 :_______
地址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拟 出席 / 委托代理人出席 于二○○八年六月十三日(星期五)在公司注册地址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特以此书面回复告之公司。
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英文全称。
2、请附上身份证/护照之复印件。
3、请附上持股证明之文件。
4、此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须于二○○八年五月二十四日之前送达本公司的注册地址—中国云南省昆明市茨坝路23号。此回执可采用来人、来函(邮编620203)或传真(传真号码:0086-871-6166623或0086-871-6166288)方式送达本公司办公室(216室)。
承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 喻琰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代理人委托书
本委托书代表的股份数目(附注1)_________________本人(附注2)______________地址 ____________持有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股票A股___________股,H股_________股(附注3) ,为本公司的股东。
本人委任大会主席或_______先生(女士)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 (附注4) 为本人的代表,代表本人出席于2008年6月13日 (星期五)上午9:00点在中国云南省昆明市茨坝路23号(公司注册地)本公司办公大楼二楼会议室举行的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内容如下:
举行本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该年会代表本人依照下列指示(赞成、反对、弃权,附注5) 就股东年会公告所列决议案投票 ,如无作出指示,则由本人的代表酌情决定投票。
■
本人:______________
日期:2008年____月____日签署(附注6)
附注1:请填上与本委托书有关的A股/H股股数,如未填上数目,则本委托书所代表的股份数目将被按视为以您名义登记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附注2:请用正楷填写股东全名及地址。
附注3:实际持有本公司股票总股数。
附注4:如欲委派大会主席以外的人士为代表,请将“大会主席”的字样划去,并在空格内填上您所委托的代表的姓名及地址,股东可委任一位或多位代表出席及投票,受委托代表无须为本公司股东。
附注5:您如欲对某项议案投赞成票,请在“赞成”栏内填上“√”号;如欲对某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填上“√”号;如欲对某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填上“√”号。若无任何指示,受委托代表可自行酌情投票。
附注6:本委托书必须由您或您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则委托书须加盖法人印章或由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本附注所述授权书均须公证。
附注7:本委托书连同附注6中所述的授权书,最迟须于股东年会开始时间之前24小时(即六月十二日上午9:00之前)邮寄或传真至本公司办公室(216室)。
附注8:股东代理人代表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时须出示已填妥及签署的本股东代理人委托书及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附注9:本股东代理人委托书以一式两份填写。其中一份应依据附注7的指示送达本公司,另一份则依据附注8的指示于股东大会出示。
本公司注册地址:中国云南省昆明市茨坝路23号
联系电话:0086-871-6166623
传真:0086-871-6166623或0086-871-6166288
联系人:罗 涛先生、王碧辉女士
邮政编码:650203
证券代码: A股600806 证券简称:昆明机床 公告编号:临2008-013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〇〇七年度股东年会的通知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有关《公司二〇〇七年度报告及摘要》之有关内容请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网页http://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相关网页http://www.hkex.com.hk和公司国际互联网相关网页http://www.jkht.com查阅。
兹通告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6月13日(星期五)上午10:00, 在中国云南省昆明市茨坝路23号(公司注册地)本公司办公大楼二楼会议室举行2007年度股东年会, 会议内容如下:
1、审议二〇〇七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二〇〇七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二〇〇七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公司二〇〇七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07年度根据中国会计准则,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11,294千元,应首先提取盈余公积金21,129千元后,累计未分配利润225,816千元。我公司实现合并净利润242,958千元,提取盈余公积金后,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79,091千元;根据香港会计准则,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98,963千元,提取盈余公积金21,129千元后,累计未分配利润220,823千元。公司实现合并净利润241,452千元,提取盈余公积金21,129千元后, 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77,443千元。
可供股东分配利润最低值为按香港会计准则的220,823千元。建议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实现的净利润首先提取盈余公积金21,129千元后,按现有股本总额424,864,883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人民币2.70元现金红利,派送现金114,713.52千元。
5、审议200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购买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
购买保障金额为1000万美元,保费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期限一年的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障范围: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及公司补偿保险、证券类诉讼团体保障扩展。
7、续聘香港毕马威会计师行和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分别为公司2008年度香港审计师和国内审计师,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8、审议董事会提名推荐邵里先生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简历:
邵里,男、汉族、1958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副研究员,现任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邵里先生1984年2月进入昆明市二轻局工作,任办公室副主任;1987年5月进入中共昆明市委宣传部工作,先后任办公室主任、部长助理;1992年12月起任昆明市政府研究中心副主任;2000年8月至中共云南省委企业工委工作,先后任办公室副主任、研究室主任; 2003年2月在云南省国资委工作,任政策法规处处长;2007年10月至今在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任党委副书记。
9、审议2008年度技术改造项目报告;
2008年技改投入预算总额为16,224万元,包括四大类130项。其中:
1、2008年技改计划中的设备、仪器更新104项119台,资金预算14,380万元;
2、2008年技改计划中的设备改造15项,资金预算994万元;
3、2008年技改计划中的设备大修5项5台,资金预算146万元;
4、2008年技改计划中的基建项目6项,资金预算704万元。
附注:
1、凡持有本公司A股并于2008年5月14日(星期三)当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凭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凡欲参加股东年会的A股股东,凭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及(如适用)委托书及委任代表的身份证于2008年5月23日—5月24日上午8:00-11:00时,下午2:00-5:00时前往云南省昆明市茨坝路23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参加股东年会登记手续,或者在2008年5月24日(星期六)以前将上述文件的复印件和本公司股东出席股东年会的回复邮寄或传真至设在本公司注册地址的董事会办公室。
2、凡持有本公司H股并于2008年5月14日(星期三)当日下午收市时在公司H股持有人名册登记在册的本公司H股股东,凭身份证或护照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凡欲参加股东年会的H股股东请于2008年5月24日(星期六)以前将身份证或护照(载有股东姓名的有关页数)以及(如适用)委托书及委任代表的身份证或护照的复印件和本公司股东出席股东年会的回条邮寄或传真至设在本公司注册地址的董事会办公室。本公司将于2008年5月14日(星期三)至6月13日(星期五)(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暂停过户期间买入本公司H 股股份的人士无权出席股东年会。H股股东如欲获派二零零七年度现金股利,须于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三日(星期二)下午四时前将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交回本公司H股之过户登记处—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室)。
3、凡有权出席股东年会并有权表决的股东均有权委托一位或多位人士(不论该人士是否为股东)作为其委任代表,代其出席及投票。
4、股东如欲委任代表出席股东年会,须以书面形式委任代表。委托书须由委托股东亲自签署或其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如委托股东是法人,则须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如委托书由委托股东授权他人签署,则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其它授权文件须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其它授权文件和委托书须在股东年会开始时间前24小时交回本公司注册地址的董事会办公室,方位有效。就H股持有人而言,上述文件必须同一时间内交回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十七楼1712-1716室,方始有效。
5、A股股东的委托代表,凭委任股东的股票账户卡、代理委托书(如适用)和委任代表的身份证出席股东年会。H股股东的委任代表,凭股东的代理委托书(如适用)和委任代表的身份证或护照出席股东年会。
6、公司将根据本次股东年会召开前二十日时收到的书面回复,计算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达到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的,公司将召开股东年会;达不到的,公司将在五日内再次公告通知会议拟审议的事项、开会日期和地点,并在再次通知之后召开股东年会。
7、股东年会会期半天,往返及食宿费用自理。
8、本公司注册地址:中国云南省昆明市茨坝路23号
9、邮政编码:650203
10、传 真:(0871)6166288
11、联系电话:(0871)6166623
12、联 系 人:罗涛先生、王碧辉女士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出席
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回执
本人或单位 :____________ __________(中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英文)
身份证/护照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有公司股份 A股_________ 股东代码 :_______
H股_________ 股东代码 :_______
地址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拟 出席 / 委托代理人出席 于二○○八年六月十三日(星期五)上午10:00在公司注册地址召开的2007年度股东年会,特以此书面回复告之公司。
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英文全称。
2、请附上身份证/护照之复印件。
3、请附上持股证明之文件。
4、此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须于二○○八年五月二十四日之前送达本公司的注册地址—中国云南省昆明市茨坝路23号。此回执可采用来人、来函(邮编620203)或传真(传真号码:0086-871-6166623或0086-871-6166288)方式送达本公司办公室(216室)。
承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 喻琰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年会代理人委托书
本委托书代表的股份数目(附注1)_________________本人(附注2)______________地址 ____________持有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股票A股___________股,H股_________股(附注3) ,为本公司的股东。
本人委任大会主席或_______先生(女士)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 (附注4) 为本人的代表,代表本人出席于2008年6月13日 (星期五)上午10:00时在中国云南省昆明市茨坝路23号(公司注册地)本公司办公大楼二楼会议室举行的2007年度股东年会, 会议内容如下:
举行本公司2007年度股东年会,并于该年会代表本人依照下列指示(赞成、反对、弃权,附注5) 就股东年会公告所列决议案投票 ,如无作出指示,则由本人的代表酌情决定投票。
■
本人:______________
日期:2008年____月____日签署(附注6)
附注1:请填上与本委托书有关的A股/H股股数,如未填上数目,则本委托书所代表的股份数目将被按视为以您名义登记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附注2:请用正楷填写股东全名及地址。
附注3:实际持有本公司股票总股数。
附注4:如欲委派大会主席以外的人士为代表,请将“大会主席”的字样划去,并在空格内填上您所委托的代表的姓名及地址,股东可委任一位或多位代表出席及投票,受委托代表无须为本公司股东。
附注5:您如欲对某项议案投赞成票,请在“赞成”栏内填上“√”号;如欲对某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填上“√”号;如欲对某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填上“√”号。若无任何指示,受委托代表可自行酌情投票。
附注6:本委托书必须由您或您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则委托书须加盖法人印章或由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本附注所述授权书均须公证。
附注7:本委托书连同附注6中所述的授权书,最迟须于股东年会开始时间之前24小时(即六月十二日上午10:00之前)邮寄或传真至本公司办公室(216室)。
附注8:股东代理人代表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时须出示已填妥及签署的本股东代理人委托书及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附注9:本股东代理人委托书以一式两份填写。其中一份应依据附注7的指示送达本公司,另一份则依据附注8的指示于股东大会出示。
本公司注册地址:中国云南省昆明市茨坝路23号
联系电话:0086-871-6166623
传真:0086-871-6166623或0086-871-6166288
联系人:罗 涛先生、王碧辉女士
邮政编码:65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