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公司董事吴敏一先生、孙文博先生未亲自出席会议,书面委托董事长蒋贤云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林庆灯先生未亲自出席会议,书面委托副董事长张云琦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蒋贤云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建华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广立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804,891,531.54 | 753,712,159.90 | 6.79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67,155,925.12 | 164,593,095.68 | 1.5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0.69 | 0.68 | 1.47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0,319,643.29 | -1,915.70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04 | -2,100.00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 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562,829.44 | 2,562,829.44 | 216.24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1 | 0.01 | 2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1 | 0.01 | 150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1 | 0.01 | 200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1.53 | 1.53 | 增加2.9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1.52 | 1.52 | 增加4.83个百分点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15,385.00 | ||
合 计 | 15,385.00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流通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3,225 | |
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曹雁 | 1,6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张琦 | 1,205,011 | 人民币普通股 |
周昌宝 | 938,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甘小萍 | 754,615 | 人民币普通股 |
章华 | 731,050 | 人民币普通股 |
李玉明 | 715,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浙江国力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 6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红娣 | 542,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金劲松 | 527,564 | 人民币普通股 |
张国良 | 470,765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增减额 | 增减比率(%)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991,914.23 | 725,307.29 | 266,606.94 | 36.76 |
财务费用 | 2,920,595.80 | 7,132,643.07 | -4,212,047.27 | -59.05 |
营业外收入 | 15,385.00 | 3,117,035.67 | -3,101,650.67 | -99.5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562,829.44 | -2,204,813.30 | 4,767,642.74 | 216.24 |
(1)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长36.76%,主要因本期销售额增长所致。
(2)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59.05%,主要因上年末公司偿还工商银行贷款致使本期财务费用下降。
(3)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99.51%,主要因上年同期实现债务重组收益310.77万元,本期无此项收入。
(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216.24%,主要因本期销售利润增加及期间费用下降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本公司与高士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Crosstown China Investments,LLC)的诉讼事项已经作出判决,公司已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本公司相关公告见2007年1月23日《上海证券报》D10版“临2007-002号”公告和2007年2月16日《上海证券报》B4版“临2007-003号”公告),2007年度报告中也做了详细披露。
报告期内该事项无新的进展,处于2007年度报告披露状况。
2、本公司于2008年1月7日接到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裁定续行查封公司位于哈尔滨市东大直街319号的房产(本公司相关公告见2008年1月9日《上海证券报》D20版“临2008-003号”公告)。
3、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黑龙江奔马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的本公司法人股5,991.369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4.6%的股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解冻手续(本公司相关公告见2008年1月15日《上海证券报》D6版“临2008-005号”公告)。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贤云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