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宣守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康道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康道远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48,133,009.84 | 353,887,581.14 | -1.6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75,728,055.04 | 175,212,055.34 | 0.2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0.784 | 0.781 | 0.38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300,485.27 | 328.62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01 | 400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15,999.70 | 515,999.70 | -97.80 |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02 | 0.002 | -98.1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02 | 0.002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02 | 0.002 | -98.10 |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0.29 | 0.29 | 减少11.32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0.29 | 0.29 | 减少11.33个百分点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597.94 | ||||
合计 | 597.94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5,669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江阴太阳石投资有限公司 | 1,02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林其祥 | 988,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谭福洪 | 918,904 | 人民币普通股 |
吕亮 | 785,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项柏坚 | 757,06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李亚晖 | 655,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高离子 | 522,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苏兴威 | 467,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张怀义 | 452,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蒋国华 | 4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328.6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资金回笼较去年同期有所加快;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减少97.80%,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发生坏账准备冲回,报告期内未发生该事项;
3、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40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资金回笼较去年同期有所加快;
4、基本每股收益比去年同期减少98.10%,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发生坏账准备冲回,报告期内未发生该事项。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上海华汇中顺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承诺: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方式出售所持有的松辽汽车原非流通股股份;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如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方式出售上述股份,出售价格不低于4.2元/股。当公司派发红股、转增股本、增资扩股、配股、派息等使公司的股本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上述出售价格将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处理。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卖出所得归公司所有。
承诺履行情况:认真履行承诺,无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上海中润汽车制动器有限公司承诺: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5%,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10%。
承诺履行情况:认真履行承诺,无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伟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5%,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10%。
承诺履行情况:认真履行承诺,无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宣守招
200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