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永庆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岳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4,830,108,952.00 | 3,832,738,047.38 | 26.0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709,705,177.82 | 1,646,870,373.00 | 3.8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4.58 | 4.42 | 3.82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53,938,179.56 | -2.04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95 | -2.04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2,817,574.82 | 62,817,574.82 | 16.04 |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17 | 0.17 | 16.04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 0.16 | 0.16 | 13.57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17 | 0.17 | 16.04 |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3.67 | 3.67 | 增加6.36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3.57 | 3.57 | 增加6.09个百分点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0,371,791.08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1,196,157.42 | ||||
所得税影响数 | -602,861.82 | ||||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出售子公司股权) | 21,587,080.96 | ||||
合计 | 1,808,585.48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9,949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14,692,029 | 人民币普通股 |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 14,692,029 | 人民币普通股 | |
海口金绥实业有限公司 | 10,973,832 | 人民币普通股 | |
海南亿雄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8,709,377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建设银行-工银瑞信精选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7,625,756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博时第三产业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7,005,432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信先行策略开放式证券投资 | 6,916,756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建信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6,622,426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银行-华宝兴业先进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600,746 | 人民币普通股 | |
交通银行-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449,651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增加较多,主要是报告期发行短期融资券所致;
2、应收账款增加主要是赊销导致;
3、预付款项增加较多,主要是预付租赁费增加;
4、其他应收款增加主要是因为预付门店定金和货款;
5、应付账款增加主要是应付货款增加所致;
6、其他应付款增加主要是因为应付工程款和房租款增加;
7、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加了22.09%,主要由于新开门店及老门店销售额增长所致;
8、营业外支出大幅增加,主要是处置非流动资产造成;
9、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大幅增加是由于报告期内出售青海和大连两家子公司股权收到现金。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锁定期和禁售价格承诺
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一致承诺:
(1)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或转让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
(2)在上述(1)项所述的二十四个月锁定期之后的二十四个月之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的数量,每季度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5%,总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
(3)在上述(2)界定的二十四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的价格不低于10.00元/股,这一价格比2005年6月17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8.09元高23.6%。在公司实施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增发新股、配股或全体股东按相同比例缩股时,上述出售股份的价格将做相应调整,公司将在调整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建立管理层股权激励机制
根据股改承诺,公司2005年、2006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如果公司2004至200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的年复合增长率达到或高于25%,即如果200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达到或高于15,082.88万元,且公司2005年度及2006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标准审计意见时,则 "追加支付对价承诺"提及的700万股股份将转用于建立公司管理层股权激励制度,公司管理层可以按照每股8.00元的行权价格购买这部分股票。在公司实施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增发新股、配股或全体股东按相同比例缩股时,上述设定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调整。在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支付股票股利或全体股东按相同比例缩股时,上述设定的股份总数将做相应调整。公司将在调整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管理层股权激励制度的具体执行办法将由公司董事会另行制定。
公司原非流通股4位股东按照约定已经履行将原定的700万股股份转用于建立公司管理层股权激励制度的承诺。公司董事会目前正在着手制定具体的管理层股权奖励机制。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畅丁杰
200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