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董事宋俊德先生因出差委托董事孙文恒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张跃先生因出差委托独立董事张晓明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董事曲飞先生因出差委托董事任志军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董事李争先生因出差委托董事王龙声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常学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龙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志臣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278,266,682.56 | 2,223,631,470.78 | 2.4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341,072,007.10 | 1,326,498,278.81 | 1.1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4.57 | 4.51 | 1.33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83,759,176.63 | -84.31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29 | -53.59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7,318,799.67 | 17,318,799.67 | 27.01 |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6 | 0.06 | 0.0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6 | 0.06 | 0.0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6 | 0.06 | 0.00 |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1.29 | 1.29 | 增加25.24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1.24 | 1.24 | 增加27.21个百分点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22,780.79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503,042.96 |
所得税影响 | -72,482.38 |
投资收益 | 99,000.00 |
合计 | 652,341.37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35,152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13,886,381 | 人民币普通股 | |
北京市北邮通信技术公司 | 8,322,96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农业银行-华夏复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494,437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开元证券投资基金 | 3,999,615 | 人民币普通股 | |
交通银行-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 3,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国际金融-建行-中金股票策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3,389,84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华夏回报二号证券投资基金 | 1,657,007 | 人民币普通股 |
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 1,299,990 | 人民币普通股 |
刘伯新 | 1,21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华夏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1,207,75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中做出如下特别承诺事项:
(1)在禁售期满后的12个月内,承诺人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出售亿阳信通股票的价格不低于35.00元/股(相当于2006年5月19日收盘价的2倍,超过公司历史最高股价。如果自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之日起至该等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导致股价除权的情况发生,则该承诺出售价格相应除权)。如果承诺人以低于承诺的价格出售其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则承诺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实施该种违约行为所得到的价款将全部归亿阳信通所有。
(2)承诺在2006年到2008年亿阳信通年度股东大会上提议当年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50%,并将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3)承诺公司2006年到2008年三年内净利润每年较上年增长比例不低于30%(该指标的计算以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的数据为准)。
在上述期间,如果触发以下两项相关条件之一:
(3.1)2006年到2008年三年内净利润每年较上年增长比例低于30%;
(3.2)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则承诺人将在上述相关条件被触发的当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提议将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全部予以分配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上述议案被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承诺人承诺将放弃本身应得的分红并按照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比例向所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转送。
承诺人承诺:若上述相关条件被触发,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及财务决算报告后的10个交易日内,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实施分红并将其承诺转送的分红部分无偿转送给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
上述承诺仅在2006年到2008年期间相关条件第一次被触发时实施,且仅实施一次。
(4)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承诺人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提议公司董事会研究制定管理层和核心骨干员工的股权激励方案,并报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履行情况:目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正在研究论证过程中,其余承诺事项正在履行中。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常学群
2008年4月25日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