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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2008年04月2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叶建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明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红敏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1,361,820,479.021,325,773,299.452.7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461,375,811.62469,506,065.17-1.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2.202.24-1.79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2,235,009.9617.1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0.0614.29
     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8,130,253.55-8,130,253.55-69.92
    基本每股收益(元)-0.04-0.04-10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0.05-0.05-66.67
    稀释每股收益(元)-0.04-0.04-100.00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1.76-1.76减少0.78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2.12-2.12减少0.93个百分点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1,448,830.59
    所得税影响-70,876.05
    投资收益285,080.24
    合计1,663,034.78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46,283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长江水利水电开发总公司(湖北)10,478,160人民币普通股
    重庆国能投资有限公司10,478,160人民币普通股
    新华水利水电投资公司7,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灌排技术开发公司3,696,000人民币普通股
    长春永顺经贸有限公司3,300,900人民币普通股
    上海金球七宝购物有限公司2,155,590人民币普通股
    上海金球出租汽车有限公司2,099,489人民币普通股
    上海南方商城2,036,291人民币普通股
    上海金球摩托车培训部2,023,400人民币普通股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持职会1,822,487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期末数上处同期变动比例(%)变动原因
    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8,130,253.55-4,784,866.37-69.92主要系报告期公司自发水电减少,外购电成本增加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见本公司于2007年3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2007年年度报告》第八节董事会报告中第(一)、6项"生产经营环境及宏观政策、法规产生变化的影响说明”。

    2、根据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参与万州商业银行重组的决议》,2007年12月23、24日本公司与万州商业银行分别签署了《万州商业银行增资扩股协议》、《万州商业银行增资扩股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将原持有的万州商业银行股份按1.6:1的比例直接折为新股,同时按照1.6元/股的认购价,追加了投资4300万元(公告见2008年1月3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目前,万州商业银行重组事宜已经相关有权机关批准,并于2008年2月26日正式挂牌更名为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承诺持有的非流通股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60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2、对表示反对或者未明确表示同意三峡水利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非流通股股东,在三峡水利股改完成后一年禁售期满之前,有权按2006年5月31日经审计的三峡水利每股净资产作价将所持三峡水利股权出售给本承诺人。如上述非流通股股东不同意向本承诺人出让股份且在三峡水利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前明确要求取得应获得的转增股份,本承诺人将代为垫付对价,该非流通股股东在办理其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必须先行归还本承诺人代为垫付的对价及其孳息,并经本承诺人同意后,由三峡水利董事会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本公司未获悉该股东在报告期内有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建桥

    2008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08-06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4月15日以传真、当面送交和挂号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08年4月23日在公司重庆联络处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出席会议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其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叶建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更换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同意刘星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提名刘淑蓉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09年6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刘星先生任期至2008年5月已满6年,根据有关规定,本人同意刘星先生的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提名刘淑蓉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更换公司独立董事事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将万河公司发电资产转入万州发电公司的议案》;

    为规范发电厂管理,统一运作,精简高效,会议同意将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市万州区万河水电配送实业公司水力发电设备设施等相关资产(截止2008年3月31日账面值为6,629万元)一并移交至本公司分公司万州发电公司统一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附:刘淑蓉女士简历

    刘淑蓉,女,39岁,副教授,会计学硕土,研究生,注册会计师。从1997年至今在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院任教,现任会计学院财务会计教研室主任,曾任会计学院教工支部书记等职。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刘淑蓉,作为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刘淑蓉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五日于重庆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         刘淑蓉为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五日于重庆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 本人姓名: 刘淑蓉

    2. 上市公司全称: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3. 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为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V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为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V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有关中介服务项目?是否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合伙人?

    是□ 否V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为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V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为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V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刘淑蓉(正楷体签名)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合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刘淑蓉

    日 期:二00八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