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许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顾芳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968,932,956.15 | 957,629,740.04 | 1.1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708,385,135.60 | 714,438,444.04 | -0.8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2.44 | 2.46 | -0.81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90,277,662.79 | -18.21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31 | -50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053,308.44 | -6,053,308.44 | 不适用 |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208 | -0.0208 | 不适用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234 | -0.0234 | 不适用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不适用 |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0.8545 | -0.8545 | 不适用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0.9605 | -0.9605 | 不适用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750,856.07 | ||||
合计 | 750,856.07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2,215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郑海若 | 11,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富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5,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北京丽珑特发科技有限公司 | 3,956,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银行-海富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3,424,104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银行-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 2,500,75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卓淑英 | 2,314,099 | 人民币普通股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家和谐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180,48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北京世达祺祥贸易有限公司 | 1,93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郭瑞 | 1,873,162 | 人民币普通股 | |
刘凤英 | 1,301,76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 目 | 合 并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 | |
期末数 | 年初数 | |||
货币资金 | 40,774,189.99 | 95,030,464.35 | -57.09% | 公司将资金用于项目开发、日常经营,故期末结存的金额较期初减少。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151,460.00 | 6,627,000.00 | -37.36% | 由于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故公司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市值较期初均有所减少。 |
预付款项 | 22,914,663.00 | 11,515,019.86 | 99.00% | 公司在项目开发过程中预付的工程款及相关支出较期初增加。 |
应付账款 | 5,270,243.74 | 24,228,847.46 | -78.25% | 本公司全资的云南南亚汽车商城有限公司本期偿付了部份上年度因项目开发而形成的欠款。 |
预收款项 | 2,684,125.00 | 4,178,666.00 | -35.77% | 本公司全资的云南南亚汽车商城有限公司本期退还了上年度预收部份客户的购房款。 |
项 目 | 合 并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 | |
本期数(2008年1-3月) | 上期数(2007年1-3月)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053,308.44 | 1,267,566.10 | -577.55% | 2007年四季度公司完成资产置换后,主营业务由啤酒销售变更为房地产开发,2008年一季度公司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尚未完工,未实现销售,故2008年一季度为亏损。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0,277,662.79 | -110,373,558.74 | -18.21% | 2007年四季度公司完成资产置换后,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故本期的发生额与上年同期不具有可比性。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与山东泰和世纪投资有限公司、济南红河饮料制剂经营部之间的商标侵权纠纷案件,公司不服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就该案作出二审判决,日前,公司收到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佛中法执字第304号执行令、(2008)佛中法执字第304-1号裁定书、(2008)佛中法执字第304-2号裁定书以及查封、扣押财产清单。具体事宜公司已于2008年3月20日、2008年4月2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将根据本诉讼的具体进展情况,进行持续披露。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股改承诺及履行情况: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对于获得流通权的股份的出售或转让做出如下承诺:a)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b)在上述承诺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二十五。c)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公司股份数量,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时,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但公告期间无需停止出售股份。
(2)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修订稿)》中承诺: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进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若公司2007年度、2008年度和2009年度三年累计净利润低于30,000万元,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承诺以现金形式补足差额。
(3)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出具《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补充承诺函》,作出补充承诺如下:a)在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年度后的三个完整会计年度(若2007年底前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即2008年、2009年、2010年),如公司累计实现的合并报表上的净利润总额少于50,000万元,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将以现金形式一次性补足差额。b)上条中所述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内,若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获得相关金融、证券及矿业类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在获得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将该等资产按公允价值转让给公司。c)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及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所控制的企业将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权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或其所控制的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将立即通知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公司,以确保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d)如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业将来涉及经营性房地产业务,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将与经营性房地产业务相关的项目、合同及业务,按其经审计的帐面净资产值转让给公司,确保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发生同业竞争。e)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年度后的三个会计年度,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提议的利润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50%,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投赞成票。
公司严格按照上述承诺履行。
2、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1)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本次收购完成后,保证与上市公司做到人员独立、资产独立、业务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
(2)为了从根本上避免和消除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侵占上市公司的商业机会和形成同业竞争的可能性,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出以下承诺: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所控制企业今后将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或其所控制的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以确保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3)为了规范关联交易,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云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将尽量规避免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3、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1)钦州希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钦州中金建材有限公司是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已作出承诺:将根据与该公司其他股东签署的相关协议的约定,在2007年10月31日之前解散这两个公司;如不能解散,则承诺将在前述日期之前将持有的这两个公司的出资全部转让给其他方。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根据上述承诺,现正办理相关手续。
(2)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下属公司昆明未来城开发有限公司成立目的是开发位于昆明呈贡新城的未来城-天堂岛项目,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如该公司将来获得的商业机会与公司的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竞争的,将立即通知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公司;如该公司拟开发的未来城-天堂岛项目及其他项目将来涉及经营性房地产业务,承诺将该公司与此相关的项目、合同及业务,按其经审计的帐面净资产值转让给公司,确保该公司与公司不发生同业竞争。公司严格履行本承诺,目前,未来城公司尚不具备开展经营性房地产业务的条件,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期末持有数量(股) | 初始投资金额 | 期末账面值 | 期初账面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1 | 600058 | 五矿发展 | 78,000 | 10,218,039.22 | 2,197,260 | 6,627,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 | 600739 | 辽宁成大 | 60,000 | 3,036,524.43 | 1,954,2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合计 | - | 4,151,460 | 6,627,000 | - |
上述投资行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城投置地有限公司持股50%的下属公司云南云岭天籁投资有限公司的证券投资行为。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许雷
200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