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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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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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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2008年04月2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因公务出差,汪文斌董事委托李建董事长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谭晓雨独立董事委托赵燕士独立董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1.3 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董事长李建、总经理高小平、总会计师兼财务部经理柴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1,535,213,657.071,474,785,217.114.1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822,849,714.97813,615,166.031.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3.483.441.16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71,589,660.168.8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0.307.14
     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9,234,548.949,234,548.94-8.66
    基本每股收益(元)0.0390.039-9.3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0.0390.039-9.30
    稀释每股收益(元)0.0390.039-9.30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1.121.12减少0.15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1.131.13减少0.15个百分点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40,765.3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7,409.52
    合计-33,355.79

    2.2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28,308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1,292,302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8,444,661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3,039,123人民币普通股
    鸿阳证券投资基金2,512,349人民币普通股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799,828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有限公司1,638,888人民币普通股
    喻勤1,207,683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上投摩根中国优势证券投资基金1,091,264人民币普通股
    黑龙江富泰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965,000人民币普通股
    俞逸修854,700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2008年,公司面临着更加激烈、复杂的竞争格局,经营形势较以往更加严峻。受南方雪灾的严重影响,无锡及南海影视基地第一季度旅游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由于“五一黄金周”的取消,旅游业务2008年经营前景存在不确定性因素。影视业务依然面临市场供过于求的现象,广告业务缺乏2008年广告市场最热门商品——体育资源,特别是缺乏奥运资源,且媒体资源成本提升。

    为实现全年经营任务,公司迎难而上,全力拼搏,制定了“精耕细作、稳中求进”的经营指导方针,继续精耕细作影视、广告、旅游三大主业,重点抓好影视内容产业精品建设,确保广告、旅游业务不断提高市场份额;同时抢抓机遇,努力保持公司在高清电视领域的先发优势,积极推进新媒体业务的培育和发展。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末,公司的应收账款为24,312,991.90元,比年初下降43.02%,主要因素是本报告期收回部分影视节目版权转让款所致。

    (2)报告期末,公司的预付款项为18,768,415.78元,比年初增长75.79%,主要因素是本报告期预付广告代理款增加所致。

    (3)报告期末,公司的应付职工薪酬为1,365,280.69元,比年初下降87%,主要因素是报告期内支付职工薪酬所致。

    (4)报告期末,公司的应交税费为6,853,483.06元,比年初下降61.4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支付各项税金所致。

    (5)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了57.51%和73.5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三大主业稳步发展,尤其是影视业务和广告业务在经营上不断开拓创新,导致其收入比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但同时由于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影视和广告成本的增幅超过了收入的增幅,从而使公司三大主业的毛利额总量仅比上年同期略有增加,影视和广告业务的毛利率则有所下降。

    (6)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费用支出为5,845,142.7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5.07%,主要因素是报告期随着公司营业收入的不断增长,营销费用也随之增加所致。

    (7)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费用为-1,362,237.18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13.03%,主要因素是报告期公司未向银行申请贷款,且原有贷款也已全部还清,从而使贷款利息比上年同期大幅度减少,以及报告期资金存量要大于上年同期而使利息收入有一定幅度增量所致。

    (8)报告期内,公司计提的所得税费用为3,073,667.5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0.05%,主要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中视国际广告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地区原享受的15%所得税优惠税率已经取消,在未接到税务局正式通知之前,暂时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计算所得税费用,以及报告期内母公司实现的利润总额比上年同期略有增长所致。

    (9)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为3,356,306.54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5.55%,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购置影视专业设备支付的资金要少于上年同期所致。

    3.2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为适应影视传媒市场快速发展的需要,根据我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和2007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我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在2008年度继续与我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太湖影视城的实际控制人中央电视台及其下属公司开展关联交易,就版权转让项目、租赁及技术服务项目、制作项目等多种经营形式开展业务合作。2008年度关联交易各项业务交易金额累计预测将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其中版权转让及制作业务的累计交易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租赁及技术服务累计交易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0.7亿元。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止报告期末,关联交易各项业务的实际交易金额分别为:

    版权转让及制作: 468.18万元;

    租赁及技术服务:1451.58万元;

    累计交易金额为:1919.76万元。

    (2)经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与中央数字电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数传媒”)签署了《央视高清频道项目合作协议书》,双方约定,在扣除地网分成后,我公司享有央视高清影视频道所有收入的70%,中数传媒享有央视高清影视频道所有收入的30%,合同期自2007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期,中数传媒尚未与地网公司结算央视高清频道收视费,频道用户数存在不确定性,故本公司将根据中数传媒提供的最终结果再作结算。

    付费高清频道销售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渠道、机顶盒、节目、技术等各个环节的参与者都对整个产业发展起到决定作用。由中数传媒提供的相关数据显示,本公司高清业务2006年度收入69,837,138元主要来源于三大电视机厂商——“松下、日立、海信”签署的捆绑销售收入,该频道实际用户数发展未达到预期目标。随着数字电视和高清电视的不断发展,新增的免费高清电视频道,将会对现有的付费高清频道带来较大冲击。根据央视高清影视频道2007年度实际销售情况,本公司仅取得收视费分成收入127,008元,但为确保频道订阅用户的正常收视,公司需要产生节目购买、编排和频道包装等成本支出,给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从目前央视高清影视频道的运营现状来看,付费高清频道的发展前景不容乐观。为保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经与合作方中数传媒协商,并经公司四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将退出运营央视高清影视频道项目,解除公司与合作方中数传媒签署的《央视高清频道项目合作协议书》的补充协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2008年,公司将继续保持在高清电视领域的先发优势和领先地位,及时抓住2008年奥运会给高清电视行业带来的机遇,积极争取参与央视开路高清频道业务,力争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效益,以不辜负投资者的期望。

    (3)本公司因租赁控股股东无锡太湖影视城土地,需向无锡太湖影视城支付土地租赁费,该协议自本公司注册登记之日起生效。

    本报告期向无锡太湖影视城支付土地使用权租赁费1,577,184.00元。

    (4)公司于2005年6月9日与中央电视台签署了《南海影视城资产租赁经营协议书》,至2007年12月31日到期,该协议详细内容已刊登于2005年6月11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经公司与中央电视台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续签该协议,续展的租赁及委托经营期间自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关联交易公告(临2008-05号)。本报告期中央电视台免收租金。

    3.3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无其他承诺事项。

    (2)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股东名称特殊承诺承诺履行情况
    中央电视台无锡太湖影视城1、其持有的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自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上述限售期期满后,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2、自三十六个月的限售期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如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有的中视传媒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价格不低于中视传媒董事会公告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算术平均值的120%,即12.88元/股。(在公司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况而导致股份或股东权益变化时,该等最低出售价格应按照相关规则进行调整);

    积极履行承诺
    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1、其持有的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自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2、自三十六个月的限售期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如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有的中视传媒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价格不低于中视传媒董事会公告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算术平均值的120%,即12.88元/股。(在公司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况而导致股份或股东权益变化时,该等最低出售价格应按照相关规则进行调整);

    积极履行承诺
    北京中电高科技电视发展公司1、其持有的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自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2、自三十六个月的限售期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如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有的中视传媒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价格不低于中视传媒董事会公告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算术平均值的120%,即12.88元/股。(在公司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况而导致股份或股东权益变化时,该等最低出售价格应按照相关规则进行调整);

    积极履行承诺
    北京未来广告公司1、其持有的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自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2、自三十六个月的限售期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如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有的中视传媒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价格不低于中视传媒董事会公告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算术平均值的120%,即12.88元/股。(在公司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况而导致股份或股东权益变化时,该等最低出售价格应按照相关规则进行调整);

    积极履行承诺

    北京荧屏汽车租赁公司1、其持有的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自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2、自三十六个月的限售期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如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有的中视传媒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价格不低于中视传媒董事会公告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算术平均值的120%,即12.88元/股。(在公司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况而导致股份或股东权益变化时,该等最低出售价格应按照相关规则进行调整);

    积极履行承诺

    中央电视台(实际控制人)

    1、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一年内延长与中视传媒的关于中央一套、八套及十套已有的广告代理权的合同时限至2011年12月31日;已签署
    2、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一年内延长与中视传媒的关于数字高清业务合同的有效时限至2011年12月31日;已签署
    3、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一年内延长与中视传媒的关于设备租赁的合同期限至2011年12月31日;已签署
    4、中视传媒作为中央电视台下属唯一的上市公司,在运行机制及利用资本杠杆方面较其他企业有一定优势,根据中央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精神、结合中央电视台正在进行的节目制播分离改革,中央电视台将逐步扩大节目制作的社会化及市场化程度,在这一过程中,中央电视台将与中视传媒开展更多的业务合作;

    5、在我国全面拓展新媒体业务的有利形势下,积极支持中视传媒以股权投资的形式介入中央电视台新媒体业务的发展。

    积极履行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建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088     股票简称:中视传媒     编号:临2008-06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8年4月25日上午在北京温特莱中心B座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08年4月18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的方式交公司全体董事;应到董事9位,实到董事7位;因公务出差,汪文斌董事委托李建董事长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谭晓雨独立董事委托赵燕士独立董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由李建董事长主持,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的议案》(详细内容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9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二、《关于本公司及控股公司与中央电视台及其下属公司2008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适应影视传媒市场快速发展的需要,根据我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和2007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我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拟在2008年度继续与我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太湖影视城的实际控制人中央电视台及其下属公司开展关联交易,就版权转让项目、租赁及技术服务项目、制作项目等多种经营形式开展业务合作。

    2008年度,关联交易各项业务交易金额累计预测将不超过人民币 2.1 亿元。其中版权转让及制作业务的累计交易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租赁及技术服务累计交易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 0.7 亿元。详细内容见我公司关于2008年度关联交易的重大事项公告(临2008-07)。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作为关联方董事在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必须回避表决。应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董事(即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3名;3名非关联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

    在6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同意3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关于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同意9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特此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董事签字:

    附件一: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书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本公司及控股公司与中央电视台及其下属公司2008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一、为了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董事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

    徐海根

    谭晓雨

    赵燕士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088    股票简称:中视传媒    编号:2008-07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08年度关联交易的重大事项公告

    为适应影视传媒市场快速发展的需要,根据我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和2007年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我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拟在2008年度继续与我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太湖影视城的实际控制人中央电视台及其下属公司开展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中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我公司及控股公司(包括中视北方等),拟与中央电视台及其下属公司(包括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等)就版权转让项目、租赁及技术服务项目、制作项目等多种经营形式开展业务合作。

    二、关联方介绍

    甲方: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视北方影像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中央电视台

    中央电视台所属部门(包括文艺中心、广经中心、社教中心、新闻中心、影视部等)

    中央电视台下属公司(包括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中央数字电视传媒有限公司、中国电视节目代理公司等)

    三、交易内容

    1、版权转让项目

    甲方的任一方或多方将向乙方的任一方或多方销售、购买电视节目的版权及其附属产品。

    2、租赁及技术服务项目

    甲方的任一方或多方将向乙方的任一方或多方提供专业广播级影视制作设备租赁和相应的技术服务。

    3、制作项目

    甲方的任一方或多方将与乙方的任一方或多方开展节目制作,并将制作成品的版权及其附属产品销售给乙方的任一方或多方。

    四、交易金额

    2008年度,关联交易各项业务交易金额累计预测将不超过人民币 2.1 亿元。其中版权转让及制作业务的累计交易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租赁及技术服务累计交易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 0.7 亿元。

    五、交易方式

    版权转让及制作业务项下制作、销售与购买的影视节目将经过购买方的任一方或多方的审查,参考影视节目的题材、主要演职员的艺术水准、观众的认知度、场景大小、使用设备水平、服化道水平及节目的版权价值、周期长短等诸多因素,再由交易相关方商讨确定相关文件的条款。该等交易在经过甲方任一方或多方或乙方任一方或多方的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程序之后最终结款。结算周期为季度、半年或一年。

    在开展租赁及技术服务业务时, 甲方任一方或多方应根据乙方任一方或多方的需求, 遵循“市场竞争、同等优先”的原则及时向乙方任一方或多方提供设备租赁及技术服务。

    六、定价原则

    1、版权转让和制作业务

    交易各方将依据节目题材、主要演职员的艺术水准、观众的认知度、场景大小、使用设备水平、服化道水平及节目的版权价值、周期长短等诸多因素,并参照以往同类交易合同价格共同协商确定具体价格(其中, 甲方出售产品的价格参照甲方向无关联第三方出让类似产品的价格, 甲方购买产品的价格参照甲方从无关联第三方处受让类似产品的价格)。

    2、租赁及技术服务业务

    对于设备租赁交易,其价格在考虑设备的折旧、维修维护、资金占用费及其它相关成本的基础上,由交易各方参照以往同类交易合同价格共同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该等价格参照甲方向无关联第三方提供类似设备租赁的价格。

    对于技术服务交易, 其价格由交易各方在参照同类技术服务内容的市场价格和交易各方以往同类交易价格的基础上共同协商确定。

    七、风险及控制

    1、电视节目制作及版权转让项目的风险及控制:

    风险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

    (1)政策风险,依据国家主管部门的法律、法令、条例等规定,以及宣传和舆论影响的特殊性等因素影响公司节目的销售;

    (2)电视节目题材的重复创作,以及制作周期、演员档期等一系列诸多因素,导致产品不能按时完成,影响节目销售;

    (3)电视节目的市场定位出现偏差或在电视节目制作过程中出现偏差;

    (4)由于节目的市场价格向下变动而出现亏损;

    (5)因节目未按时完成,延长了贷款周期,加大了资金成本;

    (6)因多种因素导致货款回收周期较长;

    (7)高清频道方面:处于市场开发初期,初期投入成本较高,用户数量较难确定,市场需要培育,普及有个过程。随着数字电视和高清电视的不断发展,未来新增免费高清频道,将会对现有数字高清频道带来冲击。

    对上述风险的控制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1)熟知国家有关法律、法令、条例,认真把握选题,主动及时地与行业主管部门沟通,把因政策风险给投资项目带来的影响降低到最小限度。

    (2)在节目制作及市场销售活动中,规范操作,严格自律,强化品牌意识,生产精品,在获取市场高额回报的同时,降低不利因素带来的影响。

    (3)将节目制作的形式由策划、投资、制作、销售、播出向策划、销售、投资、制作、播出的方向发展,变盲目投资为有的放矢地做市场,根据回收资金确定项目的资金投入额。在市场预售活动中,稀释诸多种风险因素。

    (4)高清频道方面:严格控制制作成本,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市场营销方的协调与配合,提供高质量的节目和编排,满足消费者需求,保持频道的整体水平。同时,积极争取参与央视开路高清业务。

    2、租赁及技术服务项目的风险及控制主要是:

    (1)设备选型以使用方的要求为主,本着降低成本,减少风险,保证节目的正常制作,向关联方提供合理化建议。

    (2)加强租金催收工作;

    (3)加强与关联方的市场需求沟通;

    (4)及时关注与应对关联方节目形态、机构或相关人员产生变化,对设备租赁连续性的影响。

    八、作用和意义

    上述关联交易将有助于实施公司的业务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保持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

    关联方电视频道数量为全国各电视台之首,随着频道专业化的改革节目需求量将逐年加大。随着电视产业中制播分离的变化,公司以发展节目内容制作为经营战略,同时向关联方开展节目制作、版权转让和设备租赁业务是正常的市场行为。

    九、关联人回避事宜

    1、作为关联方董事在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按《公司法》规定需要回避表决。

    2、我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十、其它

    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为一年。有关关联交易的实施情况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如遇特别重大的单笔交易,将对公司财务状况带来重大影响,公司将做临时公告。2008年关联交易的实施情况,公司将在2008年度股东大会上做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