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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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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2008年04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董事长于汝民因公出差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董事李全勇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其余5名董事均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于汝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全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姚志刚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12,082,830,916.9311,545,054,165.774.6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4,898,289,051.854,768,639,050.392.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3.383.292.74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28,765,795.58-42.2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0.09-40.00
     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29,912,818.98129,912,818.9829.89
    基本每股收益(元)0.090.0928.5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0.090.0928.57
    稀释每股收益(元)0.090.0928.57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2.652.65增加0.39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2.692.69增加0.42个百分点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所得税影响139,026.78
    营业外收支净额-1,763,772.17
    合计-1,624,745.39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06,962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144,884,044人民币普通股
    交通银行-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35,159,299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博时主题行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32,788,203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嘉实稳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28,039,176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长城品牌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4,332,362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华夏回报二号证券投资基金18,947,476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嘉实策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8,359,372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7,147,975人民币普通股
    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16,179,029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农业银行-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9,666,293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2008年3月末(元)2007年末(元)增减金额(元)增减幅度(%)主要变动原因
    应收账款181,960,312.88131,853,059.6550,107,253.2338.00公司收入增加
    固定资产6,660,101,862.524,357,857,490.262,302,244,372.2652.83主要是公司北港池集装箱码头三期工程部分完工并转增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1,103,544,856.772,862,708,176.65-1,759,163,319.88-61.45同上
    无形资产534,249,131.55343,753,582.69190,495,548.8655.42公司所属子公司天津港环球滚装码头有限公司增加的土地使用权
    短期借款701,890,000.001,860,980,000.00-1,159,090,000.00-62.28主要是公司所属子公司天津港太平洋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短期借款转为长期借款
    应付票据47,518,080.84274,021,478.03-226,503,397.19-82.66汇票到期承付
    应付账款426,208,856.0044,082,694.81382,126,161.19866.84主要是公司北港池集装箱码头三期工程项目增加工程款
    应交税费25,386,213.4161,339,063.70-35,952,850.29-58.61汇算清缴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
    应付股利45,539,136.176,243,120.1839,296,015.99629.43公司所属子公司天津港东方海陆集装箱有限公司增加未支付的少数股东股利
    长期借款2,690,291,176.981,593,985,761.201,096,305,415.7868.78主要是公司所属子公司天津港太平洋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短期借款转为长期借款
    利润表项目2008年1-3月(元)2007年1-3月(元)增减金额(元)增减幅度(%)主要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812,141,930.62601,581,214.58210,560,716.0435.00公司吞吐量和煤炭销售量增加
    营业成本486,493,751.40361,761,198.47124,732,552.9334.48同上
    管理费用89,855,495.9567,161,244.5722,694,251.3833.79主要是人工成本增加
    财务费用22,930,286.048,489,823.0114,440,463.03170.09贷款增加导致贷款利息增加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资产认购的股权登记相关事宜。核准公告、股份变动公告详见2008年1月17日、2008年4月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⑴ 股改承诺及履行情况:

    2005年12月27日,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的法定承诺事项;此外,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进一步承诺:

    ①集团公司所持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或转让;

    ②上述期限届满后三十六个月内,集团公司将保持对天津港的相对控股地位(持股比例不低于总股本的40%);

    ③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将帮助和督促天津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尽快建立管理层股权激励机制。

    截止报告期末,相关股东严格履行了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则的有关规定,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144,884,044股于2007年12月27日限售期满,变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⑵发行时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①“在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后,本集团作为股份公司的控股股东或主要股东,承诺未来新建、开发和运营码头项目时,股份公司拥有优先投资权,如股份公司未履行该等优先投资权,则本集团可视整个天津港乃至天津市的发展需要先行投资,同时赋予股份公司对该等项目的收购选择权。待时机成熟后,一旦股份公司提出书面要求,本集团承诺按照合理的价格并依照合法程序无条件转让予股份公司。

    在股份公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置入本集团的港口装卸业务的同时,本集团亦将与港口装卸业务紧密相关的成熟的港口服务类资产注入股份公司,对于剩余的紧密度不高且尚未成熟的港口服务类资产,本集团承诺将积极提升该类资产的盈利水平,待时机成熟之后,一旦股份公司提出书面要求,本集团承诺无条件将拥有的该类资产或权益,按照合理的价格并依照合法程序转让予股份公司。

    目前由本集团在建的天津港30万吨级原油码头工程项目待竣工验收手续完备后将置入股份公司。”

    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集团承诺,本次发行完成后,本集团所持有的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③“本次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集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本集团公司严格执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要求,保证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在资产、业务、机构、财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

    ④“ 1、本次资产认购股份事宜结束后,本集团公司将优先以有偿租赁方式将上述土地租赁给股份公司或拟注入资产使用,每年的土地租赁费用占用土地评估价值计算的年摊销额并加相关税费予以确定。2、若股份公司提出受让该等土地使用权的要求,本集团承诺将该等土地使用权按照合理的价格并依照合法程序转让予股份公司或其下属单位。”

    ⑤“本集团承诺: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之日起6个月内,本集团将协助完成目标资产中土地和房屋权属登记至股份公司名下的手续;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之日起6个月内,若目标资产中土地和房屋权属未能登记至股份公司名下,就未过户之土地及房屋,本集团将以等额现金方式给予股份公司补偿(补偿金额根据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2007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目标资产进行评估而出具的《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拟以资产认购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份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岳评报字[2007]C057号)所确定的相应土地及房屋的评估价值确定)。”

    ⑥“本集团承诺放弃本次拟认购股票所享有的股份公司于评估基准日次日至交割日期间所产生的净利润分配权,股份公司评估基准日次日至交割日期间的净利润额根据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结果确定,本集团承诺放弃的净利润份额=经审计的评估基准日次日至交割日期间净利润×(拟认购股票数量÷本次定向发行完成后总股本)。本集团承诺于股份公司相关股东大会审议前述事宜时投赞成票支持。”

    截止报告期末,控股股东严格履行了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过程中做出的各项承诺。

    释义:上述承诺中引用的“集团公司”、“本集团”、“本集团公司”系指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上述承诺中引用的“上述土地”系指资产认购股份中未注入股份公司的土地使用权。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汝民

    200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