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陈龙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立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方其锋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871,686,001.42 | 860,958,148.56 | 1.2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497,445,304.18 | 494,620,179.69 | 0.5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2.163 | 2.150 | 0.60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529,470.63 | -80.21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02 | -80.21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825,124.49 | 2,825,124.49 | -18.46 |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12 | 0.012 | -18.46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08 | 0.008 | -42.86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12 | 0.012 | -18.46 |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0.57 | 0.57 | 减少0.13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0.36 | 0.36 | 减少0.30个百分点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7,997.5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23,300.0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但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有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除外 | 632,726.23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79,878.53 | ||||
合计 | 1,058,150.11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39,476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DEG-THE GERMAN INVESTMENT AND DEVELOPMENT COMPANY(德国投资与开发有限公司) | 6,593,845 | 人民币普通股 | |
叶成浩 | 2,472,31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周建祥 | 1,815,343 | 人民币普通股 | |
湖南明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慈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1,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唐新娥 | 58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熊俊波 | 506,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李征宇 | 455,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陈理洪 | 4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40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应收账款期末较期初增长38.27%,主要是由于子公司本期实现的销售收入尚未收回所致;
2、在建工程期末较期初增长47.95%,主要是由于付新土建工程款所致;
3、预收款项期末较期初增长483.14%,主要是由于对新客户采用预收货款结算所致;
4、应付职工薪酬期末较期初减少64.80%,主要是由于支付预提的加工费、年底奖金所致;
5、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37.69%,主要是由于销售收入、员工工资、运输费增长所致;
6、管理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31.01%,主要是由于销售收入、员工工资增长所致;
7、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减少2288.12%,主要是由于桐乡房产投资亏损所致;
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80.21%,主要是由于公司销售业务中已发生采购支付,但未收回销售货款所致;
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167.41%,主要是由于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08年3月以现金11,124,062.50元向慈溪建桥投资有限公司追加最后一期投资,截止报告日,公司合计投资118,815,815.63元,占慈溪建桥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的26.22%。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非流通股股东做出如下承诺:
1、为实现公司经营管理队伍长期稳定,保持公司持续良性发展的优良态势,公司管理层股东(发起人股东)陈龙海、周乐群、毛培成、罗镇江四人承诺:其所持股份在获得流通股权后三十六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出售,该期限届满后十二个月之内,其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海通集团股票,出售价格不低于4.18元/股(相当于2005年6月30日公司每股净资产值的200%,若自非流通股股份获得流通权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息除权事项,则按规定对该价格进行相应处理)。
2、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一致同意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继续推进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案,承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三十六个月内,在公司召开审议利润分配议案的股东大会时,将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提案权及投票权,促使公司在上述时期内每一年度的利润分配金额不低于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金额的50%。
3、若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通过并实施后的两个月内,公司股价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2.70元(期间若有除权除息,则作相应调整),恒通物产公司将投入不超过2,000万元的资金,于下一个交易日从二级市场购入公司股票,直至公司股票价格达到2.70元或者投入资金达到2,000万元。该部分股份自购入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予出售。
上述承诺中,因为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两个月内,公司股价未曾出现过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2.70元,公司大股东恒通物产公司无需投入2,000万元的资金,即上述承诺3已履行完毕。其余承诺正在履行过程中,在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相关承诺的事项。
原公司第二大股东慈溪恒通物产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17,174,584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47%)转让给叶成浩,慈溪恒通物产有限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项下所作的全部承诺责任由叶成浩遵守及承担。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龙海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八日